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北分署長謝宜容,涉以就業安定基金購買三節禮盒、並指示部屬圖利特定業者裝修辦公室,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洩密等罪嫌起訴。一審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檢方皆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二審就褫奪公權3年部份撤銷,改褫奪公權2年,其餘駁回上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