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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家屬都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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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兩公約」國際審查會 反廢死及重大刑案家屬集結:人權迫害
法務部籌辦「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11)日在財團法人張榮發國際會議中心揭幕,透過為期5天的會議,深度檢視各項人權指標實踐成果、落實與國際人權標準對接。不過,包含被害人陸正胞弟陸定、師鐸獎死者家屬張介能、台南殺警案二姊、被殺害的清水所長爸爸以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洪孟楷、賴士葆、中華人權協會均在場外集結抗議。陸定說,在我們眼裡,就是一群偽君子。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割喉虐殺雙警!林信吾求調「可教化」錄音檔 家屬崩潰:別再拖
2022年8月,外役監逃犯林信吾躲藏在墓地飲酒,並對2名員警奪槍割喉,瘋砍55刀慘死殉職;昨(1)日下午於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再次針對殺警案開庭,林信吾律師因質疑中正大學對林的教化可能性鑑定逐字稿內容,聲請調閱原始錄影音,遭檢方與被害家屬反對。檢方指出此舉恐拖延訴訟,被害警家屬則期盼法院儘速判決,多年來漫長等待、日夜難眠,何時才能還給他們公道?

影音/恐怖情人預謀殺人? 男大生遭刺13刀身亡 生前曾多次求助
14號晚間,台南市一名22歲男大生,遭同性伴侶持水果刀狂刺13刀,重傷身亡,姚姓嫌犯落網冷血辯稱,不滿遭對方傳染性病,但死者友人事後在社群平台怒揭內幕,直指嫌犯私生活混亂,先得病還不覺得自己有錯,檢警今日(17號)進行解剖相驗,黃姓死者因失血過多身亡,友人現身殯儀館,反控嫌犯騷擾行為,根本是預謀犯案。

殺2夫妻要求「目擊童出庭」! 嫌律師:有悲憫之心 家屬怒
高雄一名吳姓嫌犯,兩年前的九月殺害鄰居夫妻檔,死者的兩名國小孩童目擊全程,一審嫌犯被判兩個死刑,15號二審期間,竟質疑目擊孩童的證詞要求傳喚出庭,家屬炸鍋堅決反對,經醫師評估也不適合孩子出庭,而嫌犯的律師竟然喊出,沒有殺害兩名孩童有悲憫之心,應改判較輕刑度。

8成民意反廢死!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 非要跟民意妥協?
憲法法庭12位大法官今(23)日聽取死刑違憲方、以及死刑合憲方的正反意見後,大法官詹森林疑惑,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眾的意見妥協嗎?法務部表示,死刑涉及重大公共課題、國家刑事政策,應由立法機關做最終定奪。詹森林對聲請人提問,假設事實明確、罪證確鑿的殺人案,如:鄭捷隨機殺人案、小燈泡遭當街殺害案,聲請人是否認為死刑不違憲?詹森林也對法務部提出疑問,指法務部從2002年起就對外表示,如果有替代刑罰,贊成廢死甚至有51.8%,為何法務部至今沒有積極作為,比較尖銳提問就是屬於立法怠惰?從死刑確定之日起,被告等待被執行死刑的煎熬,就是一種「酷刑」,法務部如何看待?更多新聞:聲請人訴訟代理人李念祖律師表示,先談「情節最重大的罪行」定義,1998年羅馬規約規定最嚴重罪行,有4個重大犯罪,情況比鄭捷的犯罪還要嚴重,也沒有規定情節最重大罪要處死刑;1966年所訂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文字也禁止,在什麼情況下處死刑,並宣告不可做反面推論。

「高雄碎屍魔」準備庭怒嗆法官! 放話拒出庭、拒上訴
高雄二月發生的連續碎屍案,今天(14日)首度召開準備庭,這次針對鑑定問題,檢辯雙方進行攻防,兇嫌張介宗在表達意見時,仍然否認犯案,更開嗆法官,不相信就訴訟速決,不要再傳喚他,他不會在出庭,也不會再上訴,讓參與準備庭的受害者家屬,心裡更氣憤。

審判「全公開」?立院公聽會討論法庭直播 專家正反意見並陳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法庭直播等議題,與會學者專家正反意見並陳。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說,經深入研議下,無法獲致利益會大於弊端的結論,司法院才沒有貿然採行,絕對沒有行政怠惰。

綠委唯一到場 王世堅現身「反廢死集會」高喊:殺人償命!
十年前一位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遭兇手劉志明性侵、劫殺,經5度判死,上月最高法院卻引用大法官的死刑憲法判決,認定非屬「最嚴重」犯罪情節,不得判死。今(3)日為日女教師受害十周年,害者家屬發起「1203白玫瑰運動」,上街頭呼籲司法修法平衡被害人地位,並表達「拒絕廢死大法官」等訴求。國民黨眾立委現身,不過,民進黨立委僅有王世堅到場,他上台高喊「殺人償命」,強調只有被害人有原諒的權力,並稱,他個人長期反對廢死,這跟政黨無關。

都是隨機殺人!鄭捷槍斃、他姦殺女師卻逃死 藍委:無依據是非不分
憲法法庭判死刑合憲,卻技術性讓法官更難判死,在野黨立委今(7)日在立法院砲火全開。有藍委針對退休女老師被先搶再姦再殺卻能逃死一事,挑明鄭捷也是隨機殺人,如果未來沒有標準及依據,只會讓社會變得是非不分。劉志明2014年尾隨、強盜退休女老師進入車內,持鐵鎚重擊她頭並性侵,還咬掉她乳頭,離開時反鎖車門,致女老師死亡。從一審到更三審都判死,但更4審以被告所為乃偶發性犯罪,並非事先謀劃,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犯罪,有更生改善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4日駁回上訴確定。更多新聞:對此,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被告逃過死刑是因隨機而非預謀,從個人來講,預謀很嚴重,但從社會角度來看,難道隨機殺人帶給社會的危害比預謀殺人差嗎?從法官的詮釋及想像,隨機殺人不是最嚴重,可以放一條生路,這不是胡鬧是什麼?牛煦庭指出,大法官在詮釋憲法的過程中,有沒有考慮法律在社會中公信力的重要性,及法律有維護社會秩序穩定跟人心安定的作用?這些概念不重要嗎?司法院代理秘書長黃麟倫表示,憲法法庭是基於維護憲政秩序的穩定,解釋憲法的本質意旨保障,大家應該要尊重。牛反痛批,那在修國會改革法案講立法院擴權,但現在司法院擴權,所有事情由大法官說了算,而且這個擴權侵害到整個社會對於司法系統的公信力,通篇照顧加害人,有太多後門、巧門跟機會可以鑽,是社會的悲哀。更多新聞:牛煦庭表示,鄭捷隨機殺人不就槍斃了,現在隨機殺人又不嚴重?真正能夠捍衛人權的方式是標準明確、依法執行,質疑他所點出的問題會不會變成「狗吠火車」。司委會召委吳宗憲也認同無冤無仇殺人,比有冤有仇殺人更可惡,結果這次法院判決竟然相反,認為隨機是偶然,惡性沒有預謀大,他無法理解實務的見解是什麼。

檢察官與被害人家屬皆反對 密蘇里州男26年前殺死記者今遭處決
美國密蘇里州矯治局表示,55歲死囚威廉斯今天伏法。21年前讓威廉斯凶殺案定罪的檢察官後來說此案有疑點,連被害人家屬都說不該處決,但最終反對無效。

判死很難!大法官提名人多支持廢死 朱立倫:賴清德應明確表態
憲法法庭20日下午宣判,認為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死刑制度有許多方方面面,應該是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來做出決策,而非大法官們可以擅專,國民黨立院黨團將儘速提出法案,完善死刑制度;他也呼籲總統賴清德,作為民選總統行使提名權不可以推卸責任,應該明確表態、正面回應,給予社會大眾、死者家屬,以及許多第一線辛苦的執法人員一個交代。

斥廢死! 王世堅要加害者「受死到地下懺悔」
針對王信福等37名死囚主張死刑違憲,憲法法庭最快7月底前會宣判,北檢資深檢察官今日(19日)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出席痛斥「反對廢除死刑」,要加害者受死後再到地下懺悔,不過有家屬當場喊話,說得很好但「政府都沒有落實」。

死刑存廢將成為賴清德包袱!王鴻薇:蔡英文留的大炸彈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違憲進行言詞辯論,對於是否廢除死刑,國民黨立委謝龍介在節目錄影時指出,賴清德承接了蔡英文太多包袱,一旦通過了廢死,賴清德520就職馬上跛腳,支持度從四成掉到兩成。而立委王鴻薇更直指,民眾八成是反對廢死,但憲政法庭卻有17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支持廢死,這將是蔡英文總統留給賴清德的第一個大炸彈。 憲法法庭針對死刑是否合憲,召開言詞辯論,預計會在7月作出相關判決,結果將直接影響「死刑存廢」, 為此,不少反對廢死的民眾,急著打電話給民代,要求千萬不能廢死,否則社會治安將更加惡化下去。對此,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參加錄影時指出,現任的15個大法官,全部都是蔡英文所任命的,其中許多人都曾明確表達廢死立場,現在彷彿是要完成歷史使命的一刻。結束言詞辯論後,大法官最快可以在5月17日作出釋憲,「賴清德現在恐怕是啞巴吃黃蓮。」如果真的亂搞,人民一定不服,甚至選民也會逼著國民黨立委上街頭,這同時也在考驗賴清德是否真的要「蔡規賴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過往死刑議題的民意調查,幾乎都在八成徘徊,尤其是2023年更突破八成五,代表社會上大多數人都認為死刑存在的必要,他更開嗆,政府硬要罔顧民意,通過廢死,就是跟高達八成的民意對幹,是「絕對的權力、絕對的傲慢」!不只是藍營立委反對廢死,連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在接受訪問時也表示,若一個罪犯達到要處以極刑程度,該做就要做,還給被害人公道;如果廢除死刑,根本是在「慷被害人之慨」。王世堅表示,法律一直都是重視加害者的人權,被害者家屬的人權又在哪裡?被害者家庭支離破碎,難道不能得到一點公道嗎?若廢除死刑,台灣法治會被完全破壞,人民恐因此自我武裝,導致社會動盪。王世堅認為,以顧及人權為由主張廢死,是極少數人集體虛偽,罪與罰要成正比,如果一個罪犯達到要處以極刑程度,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如果廢除死刑,根本是在慷被害人之慨。王世堅強調,罪與罰要等量,該處以極刑就應這麼做,台灣有綿密的司法審判,所以一定是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才會判處罪犯極刑.呼籲有權管死刑相關議題的人,別再「慷被害人之慨」,應該還被害人公道,相信這是絕大多數民眾的心聲。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律師陳淑貞指出,經訪查3年內開案的重大案件被害家屬,高達96.7%反對廢除死刑,比一般民調來得高,且有82.2%不同意廢除死刑而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70%認為縱使廢死,也必須在監服刑不得假釋,並強制工作賠償被害人。高達96.7%被害人家屬反對廢除死刑,且台灣談論廢死之前,尚未和社會大眾溝通相關配套措施,死刑制度應為合憲,不應該廢除。本文由《》授權提供

37死囚求生!王牌律師團激辯 迎戰法務部
37名死囚挑戰死刑制度,主張死刑剝奪生命權違憲,憲法法庭今天舉行辯論。死囚辯護團,由王牌人權律師李念祖領軍,強調任何人都沒有資格結束他人的生命。法務部則率領高檢署檢察官,主張台灣有八成民意反對廢死,死刑並不違反比例原則,主張合憲,台灣是否成為廢死國家,釋憲結果最快七月底前宣布。

37死囚求生路 憲法法庭決戰死刑存廢
目前全台等待槍決的死刑犯有37名,他們主張死刑侵害人性尊嚴、生命權,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將在明天(23)展開生死辯,聚焦死刑是否違憲、若合憲,應適用哪些犯罪類型?最快在7月底前公布結果,若最終大法官宣告死刑違憲,台灣將透過修法,成為廢除死刑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