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29年!蘇耀輝被控砍人判8年 再審「三大無罪關鍵」理由
男子蘇耀輝29年前捲入新北市土城詹姓夫婦殺人未遂案,遭判8年定讞。蘇男聲請再審獲准,台灣高等法院開啟再審後,合議庭認定,全案缺乏客觀物證與生物跡證,而間接證據效力不足,指認程序及測謊鑑定也有瑕疵,今(29)日撤銷原有罪判決,判決蘇耀輝無罪。檢察官可上訴,蘇不得上訴。檢方指控,蘇耀輝因告訴人詹男檢舉違建一事,心生不滿,於1997年11月27日上午7時左右,夥同一名男子共同至詹男住處電梯前,持短刀朝詹的頭頸部攻擊,因詹男喊叫,其妻潘女自屋內跑出來搶救,也遭持刀攻擊頭頸部,造成詹男、潘女夫妻2人頭頸部及身體多處傷勢,蘇及另名男子始行離去,認蘇耀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
04/29|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