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八德區蘇姓隊員去年年8月12日沿街收運垃圾時遭受邱姓未成年少年辱罵三字經,憤而提告,今年10/05雙方在少年法庭開庭,法官要求邱姓男子當面向蘇姓隊員道歉,賠償蘇員1萬2000元,且邱男及其監護人還要到法院上法律輔導課程,加強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