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時任屏東縣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王裕隆,因查案關係與女線民潘素雲發展出婚外情,後因不滿潘素雲愛上同性友人江雅敏,憤而持鋁棒和拔釘器將兩人打死。法官以「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形容王裕隆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判處兩個死刑,並於民國104年6月槍決伏法。
去年6月發生在高雄,屏東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因為不滿情婦潘姓女子移情別戀,而且對象還是一名江姓女子,因此憤而行兇,副所長手持鋁棒和拔釘器把2名女子活活打死,朝頭部重擊70下,由於在庭上這位副所長百般狡辯,法官重判2個死刑。</p>
屏東縣警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今年6月,因為不滿情婦潘姓女子另結新歡,要和他分手,他由愛生恨,竟然拿鋁棒將情婦及情婦的女友亂棍打死;高雄地檢署認定他冷血行兇,事後還謊稱是自首企圖脫罪,惡性重大,因此將他依殺人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