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追求養生的人越來越多,不少人在買東西前都會先看成分標籤,不過近日就有一名女網友發現,好市多的一款海鹽,上頭寫著「碘為必要營養素,本產品未加碘」,讓她一頭霧水,認為這2句話很矛盾,貼文曝光後也有網友熱心解答,其實這是專門寫給甲狀腺亢進的患者所看的。
7月起,共有5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闖平交道最重罰9萬元;另有7項食安新制登場,未來食鹽不論有無加碘都須加註醒語、乳脂肪達80%以上才可稱「奶油」、奶精的乳含量未達半也得標明,違者最重罰新台幣400萬元。
最新消息,下個月開始,食藥署將實施「食鹽」標示新制。包含「碘化鉀」或「碘酸鉀」的食鹽,品名需要標示「含碘鹽」、「碘鹽」或「加碘鹽」。違者依食安法罰3到300萬元。
食藥署今公布7項食安新制,將於7月1日上路,未來食鹽不論有無加碘都須加註醒語、乳脂肪達80%以上才可稱「奶油」、奶精的乳含量未達半也得標明,違者最重罰新台幣400萬元。
食藥署最新公告,明年7月開始,有添加碘化鉀或碘酸鉀的包裝食用鹽,包裝標示都強制要求為「碘鹽」、「含碘鹽」或「加碘鹽」,另外新制上路後,不論包裝食用鹽有無添加碘,都要標示醒語,未依規定標示或標示不實,都將開罰。
台鹽董事長爆料,國內進口的「大陸鹽」都是工業鹽,究竟是真是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