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前教授王隆昌擔任南港展覽館標案評審委員時,被控涉嫌收賄120萬元遭判7年8月定讞入獄,2017年假釋出獄後,義務律師團替他主張,本案查無賄款及金流,僅憑單一證人證述就入他於罪,經高檢署聲請再審獲准。在有罪判決確定後14年,台灣高等法院再審今(1)日撤銷原判決,逆轉改判王隆昌無罪。王隆昌說,腦中一片空白,但要感謝大家。
現年71歲的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因擔任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的一日評委,卻被控收賄120萬,最後還被依貪污罪判處7年8月定讞入獄服刑。司法救濟之路走了14年,王隆昌再審案今(1)日終於獲判無罪,他激動落淚提及已故妻子因不堪煎熬離世,將前往太太墳前告知「可以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