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財政部宣布,受到疫情影響的企業或店家,可免辦理「營所稅暫繳」,今年只要符合「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紓困相關措施者」、「其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者」2項條件就能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另外若符合「2種資格」還能免申請直接免辦。
財政部表示,因應颱風米塔導致部分縣市停止上班,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期間延長至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