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期限將至!交通部公路局提醒,目前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到明(113年)1月2日止。若逾期未繳納者,除了將罰鍰300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將移送強制執行,民眾務必特別留意。
先前因為疫情延長繳費期限的相關監理規費,在隨著國內疫情逐漸取得控制疫情警戒降至二級,讓這些繳費期限沒有再延長,像是汽車燃料費繳費截止日到8月31日,三級警戒期間汽車檢驗到期者,最後期限將是8月26日。
不少人每天都是開車或騎車上班,但你的汽燃費繳納了嗎?公路總局提醒民眾,汽燃費開徵期已過,也寄出汽燃費逾期未繳納的催繳通知單,不過期限只到12月31日為止,若還是沒有繳納,將被開罰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鍰,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