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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惠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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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侵案追訴時效釋憲說明會 8名大法官到齊
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時效,一名女子年幼時遭性侵猥褻,提告卻因過追訴時效不起訴及法院駁回,女子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天召開不公開說明會,8名大法官均到庭。

憲法法庭分裂 首位律師聲請3大法官迴避「打掉另個太陽」
憲法法庭因大法官員額懸缺以及《憲法訴訟法》修正,將開會人數門檻提高,陷入前所未有的內部分裂僵局。律師劉繼蔚認為,「五人判決」形式上解決憲法法庭議事困境,但終究屬於迫不得已的「例外狀態」,對另三位少數派大法官提出迴避聲請。法界解讀,聲請人應該也是認為,5位大法官將3名未開會的大法官視同依法廻避有問題,才主動跳出來幫5位大法官解套,用自己名義對3位大法官聲請迴避。聲請狀指出,朱富美、楊惠欽、蔡宗珍三位大法官因不滿現行憲法訴訟程序之處理,長期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手段進行程序杯葛,導致憲法法庭出現僅由五位大法官,為了湊足法定人數,將「杯葛」類推解釋為依法迴避,從而將三位大法官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作成「五人判決」之持續「例外狀態」。劉繼蔚於陳述意見中也對多數派大法官,引用「114憲判字第1號」中關於「討論原則」之闡述,呼籲現存八位大法官應展現協商審議之智慧,而非重現政治部門的鬥爭模式;司法權的基礎在於社會對穩定規則的信任,而目前法庭內部形成「兩個太陽」的對立,一邊行使官印發布判決,另一邊則於程序外發表不同意意見,此種分裂狀態已嚴重破壞司法應有的、公平法院的中立外觀,令訴訟當事人對法庭能否客觀公允審理產生合理懷疑,構成《憲法訴訟法》第10條第2款「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迴避事由。

兒少性侵追訴權不公開說明會8大法官合體 律師團盼公開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今(2)日針對「兒少性侵害追訴權釋憲案」舉行不公開說明會,除當事人及聲請方律師蔡尚謙及前立委、律師邱顯智到庭外,8位大法官皆出席不公開說明會,首度上演合體出庭,其中6位大法官有提問。說明會結束後,台灣光寰協會與釋憲案律師團在司法院門口高喊「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為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呼籲憲法法庭納入倖存者觀點,開啟公開言詞辯論。依規定,憲法法庭審理案件有必要時,得開說明會,並指定專家學者提供意見。說明會並未設大法官門檻,因此現有8位大法官就審理案件開說明會並無疑義。憲法法庭今天也邀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薛智仁、東海大學法學院教授柯耀程擔任鑑定人,提供專業意見。據法務部統計,2006年至2026年1月間,因性侵害案件提告,而因時效完成或逾告訴期間者共有1224人,也就是說過去20年內,平均每年有60餘人、每周都有人鼓起勇氣提告,但因時效因素,而被國家司法拒之門外。

曝賴清德「想把英系打成在野」 謝龍介推測1狀況:戒嚴不遠了
停擺超過1年的憲法法庭近日重啟,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宣告新修《憲訴法》違憲、即起失效,但開會人數甚至未達舊版3分之2的6人門檻規定,也引發爭議。其中,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堅持遵循《憲訴法》新制,認為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判決無效。對此,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解讀,3名大法官表達反對意見,顯示蔡英文與賴清德尚未和解,但賴清德執意為之,等於要把英系也打成在野陣營,這種情勢「距離戒嚴就不遠了」。

大法官蔡宗珍遭點名不適任 劉靜怡嘆太超過:又用老手法抹黑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但其中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3位大法官拒絕評議,事後條列十大理由不同意該判決。對此,曾被民進黨立委們封殺的前大法官被提名人、台大教授劉靜怡昨(21日)晚發文指出,有媒體報導開始抹黑蔡宗珍,「果然又套用先前的老舊手法,不覺得這樣的招數太超過也太自曝其短了嗎?」

憲法法庭分裂!5大法官宣告《憲訴法》違憲 葉慶元轟:憲政怪獸
憲法法庭爆發史無前例爭議,針對今年初修正生效的《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停擺近一年後,今下午3時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五名大法官署名公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直接宣告要求開庭人數須達10人的修正條文違憲。此舉隨即引發另外三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發表法律意見書,公開質疑法庭組成非法,判決「依法不生效力」。

告發5大法官「枉法裁判」 徐巧芯舉1事諷尤伯祥愛當官
大法官19日召開憲法法庭,宣布藍白聯手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回到修法前現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由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副書記長王鴻薇、徐巧芯、陳菁徽、盧縣一及新北巿議員林國春出席檢舉、告發違反《刑法》「枉法裁判罪」。徐巧芯對此諷刺5位宣判的大法官,「排除異己之後的結果,永遠是百分之百」,同時點名大法官尤伯祥,過去曾指立院職權跟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綁在一起,會侵害大法官職權,但被賴清德提名時、被立院通過人事同意時,「怎不覺得憲法有問題」?國民黨、民眾黨去年底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19日作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不過,現今大法官僅有8人,賴清德兩度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全被立法院封殺,依照現行法律,憲法法庭無法評議、作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停擺一年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認為,依據法律,現今不能組成合法的憲法法庭,拒絕評議,但她們3人被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5名大法官排除在外,做出憲法判決。蔡彩貞雖有參與,但有部分不同意。

5大法官判藍白版《憲訴法》違憲! 即日起失效回到修法前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底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恢復成修法前條文。

憲法法庭宣告《憲訴法》違憲 3大法官「不同意」認:無效判決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對於5位大法官在公布判決後,另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隨即共同發表不同意的法律意見書,指出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5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當然無效。法律意見書全文如下:一、憲法就司法院及大法官之組織事項,除自為規定外,明文採憲法委託立法之模式,憲法對此從未保持沉默;立法者依此所制定之司法院組織法與憲法訴訟法,構成憲法權力分立制度之一環,對所有國家權力機制均具絕對拘束力,違反者不僅違法,亦屬違憲。二、憲法賦權對象為「司法院大法官15人」之整體,其性質應屬合議體;憲法從未賦權於個別或部分大法官。合議體須依法律所定組織形式及法定人數合法成立,始得行使憲法審判權。不符合組成法定前提要件,即不存在法律意義上之審判組織。三、現行有效之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1項及第2項明定,憲法法庭須由「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得低於10人」組成,屬組織建構性規範,乃憲法法庭合法成立、審判權發生之前提性要件,大法官受絕對拘束,無從拒斥、排除或選擇性適用。於現有大法官僅8人之情形下,憲法法庭無從合法成立,個案審判權即不可能產生。四、有效法律非經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 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絕對1拘束力。即便該法律成為憲法審查之聲請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或其成員,更無權否認有效法律之效力,否則將使法律效力淪為個案操控之結果,動搖法治國之根基。五、無論大法官或依法組成之憲法法庭,均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之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之權限;任何試圖以程序概念對抗組織建構性規範之主張,於法理上均無從成立。六、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即不具審判權;不足法定人數之大法官所作成之判決,無法治癒其自始未合法成立之結構性瑕疵。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係由5名大法官署名作成,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之判決。八、於大法官缺額尚未補足之前,就具急迫性、時限性之特殊案件,現行法律體系中原存有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例外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審判權之法理可能性,惟須受司法自制之限制。此一法理主張並未獲得其餘大法官支持,未能付諸實行。九、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係源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而非規範層面之法律設計。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而非以違法、違憲方式否定現行法律,另創不具正當性之權力運作模式。十、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唯一正當且成本最低之路徑,仍在於各憲法機關恪守憲法、遵循有效法律,履行其憲法忠誠義務,而非以違法擴權方式回應憲政困境。

不滿《憲訴法》被判違憲!黃國昌嗆賴清德:一定有所行動
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去年(2024年)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然而憲法法庭今(19)日突宣判,憲訴法修正條文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瑕疵,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且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均牴觸《憲法》,自判決公告日起失其效力。此舉引發藍白不滿,民眾黨舉行記者會痛批是違法的違憲判決,「五位大法官助賴皇,邁向綠色獨裁之路」。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更當場撂話,希望總統賴清德趁這個周末冷靜想想,若仍一意孤行,「民眾黨一定有所行動」,他憶起當年太陽花運說,「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自己的國家自己救」。

大法官人數卡關!憲法法庭停擺逾1年 行事曆曝19日將出判決
憲法訴訟法去年底經立院修正通過,參與判決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行事曆顯示19日確認文本評議,透露新判決將出爐。

台灣國成員「割國旗」無罪變拘役15日 當事人向監察院陳情
台灣國成員陳儀庭、陳妙婷、劉珮瑄為表達政治理念,十年前的國慶日凌晨在新北市中正橋上割損十多面國旗。一審判處拘役20天,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陳等3人主觀上有侮辱意圖,客觀上公然損壞國旗,國旗為國家重要象徵,損毀行為已逾言論自由範疇,今(29)日撤銷無罪判決,另考量訴訟程序延宕,酌予減輕其刑,改判3人各拘役15日,如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憲法法庭是什麼?由誰組成?452件釋憲案未結 癱瘓原因解析
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修正《憲法訴訟法》,將作成同意違憲宣告時,大法官同意人數不得低於9人。而將近1年過去,憲法法庭自去年11月起僅8名大法官,逾1年未做出判決。直到近期,行事曆顯示19日確認文本評議,意味著新判決將出爐。而憲法法庭因評議秘密,無法透露確切案件為何,讓各界更加熱議,指出若只有8位大法官,按照《憲法訴訟法》規定「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大法官過半就可以評議。對此,《TVBS新聞網》整理憲法法庭停擺的緣由給讀者一次釐清。

憲法法庭癱瘓被罵「睡覺」 3大法官發聲:低於10人無法判決
近日陸續有不少媒體抨擊大法官怠惰、睡覺,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認為與實情不符,今(8)日共同發聲明,大法官必須恪遵憲法,不得以違憲方式恣意行使大官職權,三位大法官曾多次透過書面建議,盼在合憲合法前提下,促成憲法法庭合法運作,避免引起憲政爭議。

麥玉珍救災「募檳榔」 黃國昌:她表現比綠委好太多了
花蓮光復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嚴重災情,各地志工前往災區協助恢復家園。不過,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昨(8)日質詢衛福部長石崇良時,談及她和「新住民姊妹」募集檳榔、飲料送往災區,以幫助卡車司機提神,讓石崇良連忙揮手表示「不要啦」,相關畫面引起討論。對此,民眾黨主席、黨團總召黃國昌今(9)日表示,民進黨立委一天到晚幫執政團隊的違法濫權洗地,甚至亂潑髒水,「麥委員的表現比起來,比他們好太多了」。

「死刑只是復仇洩憤」!堅持廢死 大法官詹森林:無法填補損害
憲法法庭認為死刑有條件合憲,共有5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大法官詹森林說,唯有死刑是所有事後救濟手段都無法真正填補損害的刑罰手段,這是無法合憲的重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