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少觀所惡少脅迫喝尿、吃蟑螂 霸凌案重判8年
桃園少年觀護所收容的詹姓少年,在收容期間與舍友霸凌同房少年,包含:脅迫喝尿、吃蟑螂、牙刷插肛門等殘忍手段。台灣高等法院審酌,詹男終於坦承全部犯行,後續與被害人和解,撤銷一審8年4月,今(21)日改判8年。可上訴。判決指出,詹男、羅男、陳男於2020年5月9日下午5時許,強迫同舍少年喝下摻雜洗碗精、牙膏、尿液的剩飯,10日上午10時許,詹等3人再以杓子灌食少年整鍋稀飯,並強迫少年將辣椒醬塗抹生殖器,之後以熱水潑灑生殖器。同日下午5時許,詹等數人以沙其瑪揉成棒狀、牙刷脅迫被害少年插入肛門,晚上逼迫少年生吃蟑螂,過程中多次以言語及行動凌虐對方。後因被害人母親會客時得知向法官告狀。法院審理時,詹男最初僅坦承部分犯行,否認加重強制性交,後續於高院審理時坦承全部犯罪事實,二審認為,詹男為滿足私慾,基於好玩、僥倖心態,明知少年觀護所內遍布監視器且常有執勤人員巡視,竟還對少年施暴,讓被害人生理、心理受創,毫不尊重被害人的性自主決定權,用極具羞辱的手段與其他人共同凌虐,應予懲罰;考量詹男一審時已與被害人和解,改判8年。更多新聞:
2025/05/21|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