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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辯護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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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2被告圖利有罪確定 柯文哲二審換律師若未翻盤就要入獄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3月26日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重判他17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一審遭判10年。北檢4月30日壓線上訴,但未對全案唯二獲緩刑的前台北市長彭振聲、前北市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提起上訴,彭、邵也未上訴,2人確定緩刑。至於柯文哲上訴並未找一審的辯護團上訴,改找過去擔任法官、檢察官的資深律師林石猛提起上訴。

柯文哲宣判懶人包》一審判17年!京華城案宣判結果、11被告刑期罪名一次看
柯文哲京華城案3月26日下午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法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TVBS新聞網》整理柯文哲京華城案懶人包,包含840%容積率爭議、柯文哲遭起訴四大罪名、11名被告一審判決結果及2019至2026完整時間軸。一文看懂柯文哲判決結果與後續影響,回顧掌握京華城案核心。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柯文哲11被告一覽 法庭攻防全紀錄
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審理將近一年,於3月26日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柯文哲遭處17年、褫奪公權6年;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4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2年、緩刑3年,其餘被告刑度也曝光。《TVBS新聞網》帶讀者一起了解,遭起訴的11名被告,各觸犯了什麼罪名、各遭北檢具體求刑多久,一審刑度結果,以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等相關被告,在過去一整年的法庭攻防精華紀錄。

分析/柯文哲京華城案一審倒數!回顧「鏡檢」爭議 挨批偵查大公開
京華城案一審將於這個月26日宣判,日前鏡週刊資深記者上同一集團節目分析,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最低刑度」應是15年起跳,引發討論。回顧全案自偵查開始,鏡週刊每週連載檢方偵辦細節,被封「鏡檢」。其中,最知名就是2024年9月6日獨家「usb1500沈慶京」,還比三立記者提早半小時爆料出稿。如今,宣判前夕,鏡週刊記者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市長室主任李文宗、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判刑分析,也被解讀為提前預告宣判結果,再度掀起討論。

京華城案宣判前再出招!柯文哲聲請評鑑王俊力、林俊言、江貞諭3檢
京華城案、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台北地院3月26日將宣判。但偵辦此案的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在北檢的偵辦手段,已被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請求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移請新北檢作職務監督處分。如今,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也認為,林俊言是濫權惡檢,今(3)日跟辯護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向檢評會請求評鑑林俊言、時任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

柯文哲控林俊言威脅「不婊柯就抽銀根」 怒問檢察長:授意?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3)日在辯護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以及支持者陪同下前往法務部,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請求評鑑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俊言。柯文哲說,林俊言趁沈慶京住院威脅「要婊柯文哲」,否則抽銀根、斷生路,「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點名檢察長王俊力「針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你們完全不阻止,到底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的?」柯文哲說,現在台灣的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是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如果違法,他不是個人行為的正義,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如果違法的不只是一個人,而是集團性縱容,那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如果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壓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司法的正當性已經完全動搖了。

控六大罪狀!鄭深元揭「檢羞辱陳佩琪」問:主臥大床有人睡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跟辯護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今(3)日對偵辦京華城案的時任檢察官林俊言,以及上級長官、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時任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提出個案評鑑請求。鄭深元拿出三本厚厚的資料遞交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並羅列騙票、洩密、不依法送傳票、騙新聞稿、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六大罪狀,其中還有檢察官,對陳佩琪問出「家裡主臥室大床有沒有人來睡過?」涉嫌羞辱,請求檢評會將王俊力3人移送職務法庭。

京華城2認罪被告求輕判緩刑 彭振聲訴對不起妻:求合議庭慈悲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前北市都委會執密邵琇珮、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今(19)日先後辯論終結。邵、彭均認罪,同時請求合議庭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規定減輕其刑外,也請求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次減刑,並爭取法院宣告緩刑。彭說,請合議庭基於慈悲心,給予輕的處分。

只有「小沈1500」沒故事 柯P律師質疑北檢辦案未達水準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經過檢察官一天半論告,今(16)日下午換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親自答辯,接著由柯的辯護律師鄭深元細數京華城案從發動至今有多項缺失,包括:北市政風處政治偵防、監院介入、化名檢舉立案、騙票、個案瑕疵等。柯文哲也質疑,司法勾結《鏡》新聞,黨檢媒一體,重創司法,檢察官煞費苦心,工作簿每一筆都有故事,只有小沈1500沒故事。

京華城案/監委蘇麗瓊筆錄「一整頁抱怨」 柯文哲律師:私怨有失公允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今(11)日開始提示卷證,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辯護律師爭執認罪被告所有證詞及證據,其中一位是對京華城案提出糾正的監察委員蘇麗瓊證詞,並直指從「寫滿一整頁」的抱怨筆錄可知,蘇對柯有強烈私人怨懟,證詞有高度偏見,例如:波多野結衣悠遊卡、開晨會時罵部屬貪官污吏,2017年世大運閉幕典禮時,柯文哲不想邀陳建仁,蘇麗瓊沒照辦仍去邀請,質疑蘇女的糾正案報告、偵訊證詞夾帶過往職場憤恨,失去公正性。審判長開庭先就法庭錄音錄影規則、抗告程序等事項與當事人說明,指最後陳述不會公開播送,柯舉手異議。接著與當事人討論接下來開庭規劃、攝影機如何架設等細節,討論將近一個半小時。

柯文哲、沈慶京、端木正喊「法庭直播」提抗告 高院分案完畢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為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聲請法庭直播,台北地院裁定「宣判後5日」上網,柯10日提起抗告。審判長江俊彥今(11)日開庭時詢問尚未抗告的被告是否要提起抗告,經一一徵詢,僅柯、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會計師端木正已經抗告,其餘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8名被告都沒有意願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下午針對柯等抗告案分案完畢,合議庭為審判長鄭水銓、陪席法官黃美文、受命法官吳玟儒。

京華城案「宣判後5日錄播」 柯文哲提抗告:請求現場同步直播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預計12月11日起進入言詞辯論程序,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請直播,台北地院僅裁准宣判後5日內錄播,柯辯護律師團已確定提起抗告,希望台灣高等法院可以撤銷並自為裁定准予公開直播。

獨/柯文哲血尿三度戒護就醫 水腎預計明日手術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因血尿等健康問題,辯護律師團聲請具保停押,台北地院目前尚未做出裁定。有關柯文哲回診情形,台北看守所今(1)日表示,上午已針對柯員醫療需求安排,按醫囑戒護至醫院回診檢查,俾利使其受妥適健康照護並於午間返所。對於個案醫療情形,均屬個人隱私,無法說明。但據悉,柯文哲今天上午去部北醫院做超音波,發現之前診斷的尿道結石並沒有完全排出,會堵塞輸尿管,導致水腎,因此安排明天進行手術。更多新聞:

特赴醫院訊問沈慶京「勸認罪」 律師團轟北檢兩面手法怒申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人因京華城容積率案遭起訴,起訴書一經公布,與《鏡週刊》每週報導的內容如出一徹。沈慶京辯護律師團質疑,偵查不公開變成檢方放話、對當事人媒體公審、單方面挨打的制度,應該要檢討,已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訴評鑑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不過,檢評會主席稱,應該仍在幕僚作業階段,尚未看到該申訴案。沈慶京自8月30日凌晨,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這4個月期間,沈因身體不適,曾三度戒護就醫。第三度戒護就醫是在10月1日,共治療14天,於10月15日中午返回台北看守所。在沈慶京第三次戒護治療期間,檢察官林俊言於10月11日下午4時許通知沈慶京的3位辯護人,宣稱要來台北醫院訊問,把律師團找來,之後在醫院找了一間會議室。當時會議室內有林俊言及其書記官、沈慶京及其3位辯護人胡原龍、越方如、徐履冰共6人。更多新聞:林俊言說要先聊聊,所以就「不錄音、不錄影」,接著以沈慶京是軍人子弟起頭,沈慶京也熱絡談及生平背景,暢聊他的鴻圖願景「立足台灣、放眼世界」等語。未料,林俊言冷不防脫口「你們中國人就是這樣想」,律師徐履冰也不客氣回稱,你是中華民國檢察官,應該護憲護法,怎麼會這樣說話呢?現場氣氛頓時凝結。接著林俊言勸沈慶京承認行賄,稱「柯文哲不是好人、朱亞虎已經認罪了、京華城土地已經被扣押」還拋出「抽銀根」等語。辯護律師團驚覺,《鏡週刊》報導柯文哲的USB,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似乎都是真的。聊了1個多小時,都沒有錄音錄影,林俊言發現沈慶京不願意配合,晚間6時許才決定錄音錄影,但沈慶京行使緘默權,最後草草結束。當晚8時許,林俊言電話聯繫3名律師,稱10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30分要去視察監所。14日上午,林俊言帶著書記官前往台北醫院戒護病房與沈慶京談話,仍是要沈慶京承認行賄,臨走前留下一文件,裡面夾著《貪污治罪條例》、《證人保護法》有關減刑的規定。沈慶京返回看守所後,北檢於10月18日上午提訊沈慶京,表定10點開庭,辯護律師團9點就抵達想要律見,但被攔阻,直到9點50分始見到沈慶京。更多新聞:沈慶京跟律師團說,他9點就被提來,林俊言又跑下來(候審室)要他承認行賄,臨走前還告訴他「我現在跟你講的這些內容,不要告訴律師,律師都會告訴媒體,會對你不利。」直到沈慶京第一次的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台北地院訂10月23日下午3時開庭,律師團開庭前「限制閱卷」後,更證實《鏡週刊》報導的柯文哲USB證據清單、跟朱亞虎的210萬元政治獻金,不僅是真的,而且還準確無比。辯護律師團認為,檢方一邊對當事人要求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卻將偵查內容故意洩漏特定媒體,拿來媒體公審,北檢再以偵查中個案,不予評論,大玩兩面手法,依《法官法》第89條第4項第5款、第7款、《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條、第6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向檢評會申訴承辦檢察官。更多新聞:

體檢國民法官4/憂未審先判難公正?剴剴案曾聲請「不行國民法官參審」
傳統媒體報導社會事件,標題慣用「蛇蠍女、驚世媳婦、縱火逆子、淫魔富少」等形容詞吸睛,隨著網路普及化,現在連社群媒體、自媒體都有「標題殺人」、「未審先判」的問題浮現。在導入《國民法官法》制度後,法院宣判前,國民法官能否確實做到「無罪推定原則」也留下大問號?

北市精舍命案被告李威改口不當污點證人 擔任條件風險一次看
息影多年的藝人李威去年7月捲入北市精舍殺人案,辦案小組偵辦之初找不到證據,一度陷入膠著,直到檢察官發現李威疑涉主導勾串的錄音檔,始突破心房,曉諭有轉「污點證人」的機會,李威才認罪,承諾讓法官決定適用罪名,檢方也同意若在法院據實陳述、接受交互詰問,才替他爭取減刑或免刑優惠。但李威10月14日出庭時改口否認傷害、幫助及附和,只承認在場,讓死者家屬無法接受。《TVBS新聞網》帶讀者了解何謂「污點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