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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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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書瑤胞弟共諜案二審輕判3年遭發回更審!扯鈴教練吸收國軍判10年
扯鈴教練魯紀賢涉收受至少570萬元為中國大陸在台發展組織,招攬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現役、退役軍人加入。最高法院判決魯紀賢10年6月定讞,郭二審減2次刑改輕判3年,最高法院認為必須釐清郭當時上訴二審的範圍,撤銷發回更審。其餘同案被告,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將林婕妤判刑5年、林楚崡5年、趙亦偉2年並宣告緩刑4年,田曦判刑7年2月徒刑,常德隆判4年10月、李得勝4年4月、曾姿婷3年8月徒刑,馮世維判刑4年10月徒刑。檢方起訴,魯紀賢涉利用地下通匯管道收受陸資,再透過郭書瑤胞弟郭伯廷、曾姿婷情侶檔、另一名扯鈴教練趙亦偉等人的帳戶收款,對缺錢士官兵施以小利、拉攏,要他們提供營區部署資訊;魯男成功吸收7名軍士官或友人,另有11名尉官或士官兵吸收未遂,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魯紀賢等10人。

涉賣小英總統出訪行程給中共 扯鈴教練魯紀賢又判12年8月
扯鈴教練魯紀賢被中共吸收後,已先起訴第一批遭吸收的士官兵,包含前中士林楚崡在內,之後北檢擴大查出,華航簽派員葛倉豪也被吸收、林楚崡另吸收空軍中士陳旻琪,他們蒐集國防、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等資料洩露給中共。台北地院今(17)日依違反《國安法》2罪各判魯6年、6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同案被告林楚崡,一審依《國安法》判處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陳旻琪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6年2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21萬5000元犯罪所得、葛倉豪依違反《國安法》判刑5年4月,宣告沒收4萬5000元不法所得。

郭書瑤弟共諜案二審判3年 扯鈴教練魯紀賢滲透國軍重判10年半
扯鈴教練魯紀賢涉收受至少570萬元為中國大陸在台發展組織,魯等10人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遭起訴,其中包含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台灣高等法院今(10)日仍判魯10年6月,郭改判3年。可上訴。

涉洩漏蔡英文出訪行程 扯鈴教練魯紀賢4共諜起訴、求刑15年
扯鈴教練魯紀賢之前被台北地檢署查出,遭中共吸收為「共諜」,已先起訴第一批遭吸收的士官兵,包含前中士林楚崡在內,後又擴大查出,華航簽派員葛倉豪也被吸收、林楚崡另吸收空軍中士陳旻琪,他們蒐集國防、前總統蔡英文出訪行程等資料洩露給中共,陳旻琪獲21萬5000元、葛倉豪獲4萬5000元,今(26)日依違反《國安法》、收賄等罪嫌,起訴魯紀賢共4人,並對魯、林、陳、葛各求刑15年、8年、7年、4年。起訴指出,魯紀賢為扯鈴教練出身,2020年至大陸洽詢商演時,遭中共情工吸收,獲得至少570萬元資金,後於2022年間承租台北市士林區某處房屋作為發展組織據點,吸收原為軍中士官兵的林姿穎、林楚崡(原名林明慧)、常德隆(均已退役)、下士李得勝(現已退役)、海巡下士馮世維(現已退役),再透過這些人以招待飲宴、給付金錢報酬等方式,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今年6月,一審判處魯紀賢10年,林楚崡2年,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3年10月,其餘被告均有罪,全案在二審法院審理中。

扯鈴教練魯紀賢共諜案 郭書瑤弟弟一審判3年10月
扯鈴教練魯紀賢涉收受至少570萬元為中國大陸在台發展組織,魯等10人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遭起訴,其中包含藝人郭書瑤胞弟郭伯廷。台北地院審理後,今(30)日判處魯紀賢10年6月、郭伯廷判處3年10月。可上訴。檢方查出,魯男涉利用地下通匯管道收受中資,再透過郭書瑤胞弟郭伯廷、曾姿婷情侶黨、另一名扯鈴教練趙亦偉等人的帳戶收款,對缺錢士官兵施以小利、拉攏,要他們提供營區部署資訊。檢察官查出,魯紀賢成功吸收7名軍士官或友人,另有11名尉官或士官兵吸收未遂,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銀行法》等罪嫌起訴魯紀賢等10人。更多新聞:北院合議庭認定,魯紀賢於2018、2020年間先後經中共情報人員「孫建」、大陸籍人士「王浩」所吸收,自2022年起在台為中共從事情報蒐集、發展組織。魯紀賢夥同林婕妤、林楚崡、常德隆、李得勝、馮世維等人,利用軍中人脈,接觸、招攬多名現役軍職、海巡人員;另透過地下匯兌業者田曦,收取中共在台發展組織、蒐集情報與軍事資料所需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