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方指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涉嫌利用人頭戶洗錢等四案,林姿妙一審遭判刑12年半,褫奪公權6年,同時林姿妙也因財產來源不明判決有罪,遭到停職,成為全國第一位因財產來源不明罪遭停職的縣長;不過林姿妙不服遭停職,目前決定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同時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打出行政訴訟,聲請停止執行停職處分。
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方指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涉嫌利用人頭戶洗錢等四案,在昨(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林姿妙一審遭判刑12年半,褫奪公權6年,也在昨天遭到停職;今(1)日林姿妙出席宜蘭元旦升旗典禮活動時,現身就給所有一級主管擁抱,致詞時仍舊強調,舉頭三尺有神明「我實實在在,沒做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