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國民黨籍三星鄉長李志鏞涉嫌收賄圖利廠商案,宜蘭地方法院認定其收賄20萬,於今(21)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其有期徒刑12年。面對判決結果,李志鏞隨即在臉書發布長文,強調自己「無愧天地」,並正式宣布將「退出政治與選舉」,轉換角色繼續為鄉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