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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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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兇嫌僅15歲!俄亥俄州大學爆持刀殺人案 學生傻眼:沒收到警報
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驚傳校園命案。一名15歲少年涉嫌持刀在校園內刺死了一名19歲青年,並在被拘捕後坦承犯行,目前已遭檢方以謀殺罪起訴。據了解,雖然兩人皆非校內學生,但因案發期間至案發後,學校皆未對學生們發布安全警報,引發學生們對校園安全的關注。

百果山挖眼命案主嫌起底!昔被罵「X」撞死騎士 才剛假釋又奪命
彰化縣員林市百果山20日發生驚悚駭人的「挖眼削臉」命案,31歲湯姓男子慘遭凌虐陳屍偏僻的產業道路。而涉重嫌的49歲吳姓主嫌早有殺人前科!多年前,他僅因開車逆向遭路過騎士飆罵一句「X」,竟當街暴走,兩度駕車惡意逼車、衝撞騎士致死,讓他面臨9年6個月有期徒刑,且須賠償死者家屬523萬餘元。如今他才於今年初假釋出獄,不料卻又犯下更兇殘的冷血暴行。

未成年女友交新歡!恐怖情人求復合狠捅頸 法官認沒殺意輕判
台中市北區2025年7月發生一起因感情糾紛而起的砍人案,一名23歲的蕭姓男子,不滿未成年的林姓女友另結新歡,於是買了一把刀相約與林女和新男友談判,過程中蕭男向林女求復合、討抱抱遭拒絕,一氣之下拿刀狠捅林女頸,導致對方血流如注,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起訴,不過台中地院一審時,認定蕭男僅攻擊一次,沒有殺人犯意,改依傷害罪處1年6月,可上訴。

割頸案刑度惹議!少年殺人最重15年 律師:12年不算輕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判決定讞,動手行兇的少年及其乾妹分別依殺人罪被判處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上訴遭駁回。遭割頸死亡學生的父親在鏡頭前聲淚俱下,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法界人士指出,依據現行法律,少年殺人最重僅能判處15年,此案刑度已屬中間偏高,家屬盼望未來能成功修法。

北捷隨機殺人、青少年自殺增 專家:十大新聞「孤獨」成危機
精神健康基金會今(27)日公布「2025全國十大新聞事件」,包括了北捷隨機殺人案、青少年自殺、鏟子超人等都有上榜。反映社會新聞的變化,影響民眾心理精神健康與公共議題關注。專家指出,而且孤寂感成為跨世代困境!從青、壯年到長者,普遍感到孤單。心理健康支持必須更具主動性,不能僅依賴「求助者自行開口」。因此建議透過跨部門的追蹤與關懷機制,接住高風險族群。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為民眾票選2025年第一名的社會新聞,這起事件更是一場高度計畫性的「自我毀滅型暴力行動」。從警方公布的調查可見,張文並非一時情緒失控,而是在長期挫敗、自我否定與社會斷裂中,逐步走向極端。專家建議,社會不能只停留在譴責與哀悼。心理健康層面應更主動性,不能單靠「求助者自行開口」。對長期失業、社會孤立、屢遭挫敗的青年或是高風險族群,應建立跨部門的追蹤與關懷機制,我們該做的是防止下一起悲劇,關鍵不只是更嚴密的警力,而是更早、更溫柔、也更堅定的社會接住能力。

國中割頸案/要嫌犯孝順被害人家長 高院:沒強迫家屬接受
2023年新北市某間國中發生未成年殺人案,嫌犯郭姓少年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2年、教唆的林姓少女遭判有期徒刑11年。被害人家屬不滿,還說法官在開庭時講出「要兇手來孝順我們」,痛批高院將責任推給修復式司法。高院26日深夜突發聲明,並未強迫被害人接受修復式司法方案。

國中割頸案/民團司法院前擺祭壇 批兇手「關4年可假釋」:司法已死
2023年某間位於新北市的國中發生未成年殺人案,犯案郭姓少年二審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2年、教唆的林姓少女遭判有期徒刑11年。被害人家屬對此不滿,哭訴《少年事件處理法》根本是惡法,更透露法官在開庭時說出「要兇手來孝順我們」。民間團體今(26)日前往司法院前抗議,直指兇手最快4年就能假釋,要求司法院修改《少事法》且對外說明。

體檢國民法官7/憂輿論聲請排除「國民審判」 裁准率超低
為避免法官預判,影響心證,《國民法官法》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也就是「卷證不併送」,然而在網路時代,網路輿論、社群動輒使用「冷血殺人魔、惡保母、縱火逆子」等字句煽動眾人情緒,許多被告都以社會大眾已受媒體報導影響,難期公平審判之虞,有高機率影響國民法官心證,援引《國民法官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但司法院分析,真正以此理由聲請成功的案例,僅0.5件。

德國準市長遭未成年養子女「監禁虐待」 刺13刀險亡
德國北萊茵西伐利亞邦的赫德克鎮傳出一起駭人案件,不久前才剛當選的市長史塔爾澤(Iris Stalzer)被發現在家中遭刺了13刀,多處重傷,所幸經救治後撿回一命,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據調查,涉案的兇手竟是她分別僅17與15歲的養女、養子。

倫敦3未成年少女無故襲擊75歲男致死 最低刑期「僅2.5年」
倫敦2月發生3名青少女無端暴力攻擊一名75歲路人案,被害人隔天於醫院傷重不治死亡。3名青少女因為過失殺人,今天遭法院判刑,總刑期僅9年。

日少女變白骨藏深山!調查扯出嫌疑人「協助輕生」駭人案外案
日本山形縣發生一起命案,一具十多歲女性的遺體在山區被發現,警方逮捕一名無業男子後,調查後竟發現,他曾涉及多起協助輕生的案件,該案件引發日本社會譁然。

高雄分屍案廢死聯盟被點名 高大成:兇嫌是不定時炸彈
高雄發生恐怖連環殺人案,73歲張姓凶嫌涉嫌在住處殘忍分屍3名年長婦人,警方詢問還矢口否認犯案,對此,中山附醫法醫科主任高大成直批張嫌不認罪,已是社會不定時炸彈,並點名廢死聯盟,「可以想想,如果今天是你們的家人(遇害),作何感想」。

又是小學門口!北京驚傳「隨機砍人」 5人受傷3未成年
北京中關村第三小學校門外,一名男子今天持刀砍傷數人,警方通報有5人受傷。中國的小學門口近期已傳出多起持刀傷人或汽車衝撞傷人事故,廣州及福建雲霄都有案例。

轟新北國三生割頸案判太輕 葉元之怒:若假釋殺1人只關3年
新北市去年底發生震驚全國的校園割頸案,昨(30)日一審宣判,持刀殺人的郭姓男學生處9年有期徒刑、林姓女學生8年,全案可上訴;死者家屬對於判決結果十分不滿,表示一定會上訴,外界也認為判刑太輕。對此,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指出,割頸案兇手僅判9年,而少年犯服刑3分之1即可假釋,也就是說,殺害一條人命只需關3年,這樣的刑罰根本沒有嚇阻作用。此外,他也呼籲教育部在國中增設校安人員,以保護學校師生。

陸軍士兵挨9刀身亡!父控「涉局殺人」 17歲少年頂罪
屏東市一間釣蝦場發生殺人案,陸軍機步333旅,一名20歲志願役的王姓士兵和朋友聚餐,慘遭殺害,身中九刀,警方循線找到涉嫌行凶的17歲少年,死者爸爸質疑被涉局陷害,兒子剛走進包廂五分鐘就遇害,行凶不只一人,落網的未成年是頂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