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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審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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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買官案追出洗錢 前總統陳水扁「追訴期滿」免訴確定
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洗錢部分,一審因追訴時效消滅,2024年判決免訴,檢方以時效計算錯誤等理由上訴,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全案免訴確定。起訴指出,陳敏薰為續任中華開發公司董事長,2004年4月1日至6日間某日,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賄賂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後經陳水扁運用職權,安排陳敏薰於同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101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董事長。

盜國安秘帳!劉冠軍涉侵占1.9億 二審仍認逾追訴時效判免訴
國安局前組長劉冠軍涉侵占國安密帳孳息逾1.9億元,逃亡多年。一審認為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免訴。檢方上訴指他涉投敵罪,時效計算有誤,高院認定本案已逾追訴時效,仍判免訴。

陳敏薰買官案扁涉洗錢更一審又免訴 北檢上訴高院今完成分案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醫治迄今已10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北院去年判決免訴,經北檢上訴,高院撤銷發回,北院更審又判決免訴,北檢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再次公開抽籤,抽中林呈樵為法官,由廖建瑜為審判長、文家倩為陪席法官。高院表示,陳水扁涉犯洗錢防制法案,經北檢以北院更一審判決免訴後提起上訴,故依法官會議所作的決議,於2日下午4時,在司法大廈2樓法官研究室,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完成,案號為114年度上訴字第1735號。

自導自演假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軍情局男女軍官確定入獄
軍情局女上校蘇永玲、中校蘇薪名涉以不實情資詐領與情報業務相關的工作經費,5年至少千萬元獎金。最高法院考量,蘇永玲供出另案共犯,依利用職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3年2月,蘇薪名判刑5年定讞。檢方指控,蘇女、蘇男涉自2018年4月起以不實情資,共同詐領與情報業務相關的工作經費,5年詐得逾千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刑法》偽造文書、《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將2人起訴。因涉及國家情資,法院不公開審理。更多新聞:一審認為,2人擔任軍職近20年,長年受國家栽培,利用職務上機會、情報工作監督查核不易等特性詐取財物,嚴重損及國家安全,敗壞軍紀;考量認錯並繳回犯罪所得,判蘇永玲7年,褫奪公權6年,判蘇薪名6年,褫奪公權5年,沒收已繳回不法所得1014萬4724元。二審認為,應以接續犯論處一罪,一審以立案時間不同分論併罰不恰當;另蘇永玲供出另案共犯,應依法減刑,撤銷原判決,改判3年2月、蘇薪名判5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陳敏薰買官案洗錢拖了16年 前總統陳水扁更一審仍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10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去年5月判決陳水扁免訴,案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更一審仍判決免訴。可上訴。高院撤銷理由指出,原審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而裁定停止審判後,欲進行終局判決前,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審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即作出免訴判決,其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更審。北院更一審指出,陳水扁被訴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追訴權時效為10年。此罪的追訴權時效期間應加計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期間的1/4,即2年6月。更一審認為,此案追訴權時效應自被告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個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期間4年7日、北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個月25天,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更多新聞:檢方起訴,陳敏薰2004年間,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秘書將面額1000萬元的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陳水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董事長,涉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1條第1項之掩飾因自己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罪嫌。

遺孀也沒得領!癌男為房產掐死7旬母 陸配無遺產可分
新北市五股區一名患有肝癌的54歲于姓男子,前年要求73歲母親提早分配遺產失敗,竟徒手掐死母親,被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起訴,然而起訴後2個月死亡,法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家屬隨後再對于男的陸籍配偶肖女提起繼承權不存在,新北地院考量,于母曾說她死後,家產或財產都不會留給于男,認為家屬提告有理由,近日判該名配偶繼承權不存在。據了解,于男排行老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另有一雙同父異母的弟妹,因擔心這對弟妹會來爭家產,時常吵著要母親提早分家產,加上自己患有肝癌,長期失業,高齡98歲的父親失智又重聽,房產也過戶到母親名下,在要求母親過戶遭拒,盛怒之下將母親活活掐死。更多新聞:于父與兄妹主張,于男曾於2022年8月1日清晨6時許,與母親發生爭執,隨後在母親臥室內出手掐死母親,經檢方依家暴殺人罪起訴,于男卻於同年10月10日死亡,新北院判決公訴不受理。家人擔心于男索取的肖姓陸配爭奪家產,請求確認肖女繼承權不存在。新北地院民事庭調查後,認定于男會家暴母親,曾聲請保護令獲准,且母親說過未來遺產不留給于男,依《民法》規定,于男依法喪失繼承母親遺產的權利,則身為于男配偶的肖女對遺產也無再轉繼承權可言。

陳敏薰買官案扁涉洗錢罪一審免訴 檢方不服上訴高院今完成分案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9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5月20日判決免訴。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完成分案,抽中陳勇松為受命法官,由吳冠霆擔任審判長,柯姿佐為陪席法官。法院調查,2011年1月13日由尚未解散的特偵組開始偵查扁涉101買官案之洗錢案,再發交台北地檢署2015年1月19日起訴,2015年1月26日繫屬台北地院。從偵查到起訴,偵查期間行使追訴權計4年7日,洗錢案繫屬台北地院至裁定停審,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計3月18日。更多新聞:北院認為,洗錢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3月18日共16年9月25日,陳水扁洗錢罪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扁免訴。不過,台北地檢署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高院於26日下午4時30分,公開以人工抽籤方式分案,抽中陳勇松法官(貴股)擔任受命法官。本案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吳冠霆審判長(結股),陪席法官為柯姿佐法官(乙股)、受命法官為陳勇松法官(貴股)。更多新聞:

陳敏薰買官案洗錢罪追訴時效過了!扁一審判免訴 北檢要上訴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入獄,後因健康問題獲保外醫治,迄今已9年,而扁仍有4案尚未定讞。其中,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的洗錢案,因洗錢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台北地院5月20日判決陳水扁免訴。對此,台北地檢署今(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提起上訴。更多新聞:北院調查,洗錢案2011年1月13日由尚未解散的特偵組開始偵查,再發交台北地檢署2015年1月19日起訴,2015年1月26日繫屬台北地院。從偵查到起訴,偵查期間行使追訴權計4年7日,洗錢案繫屬台北地院至裁定停審,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計3月18日。北院認為,洗錢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了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追訴權時效10年、因審判不能進行而停止期間2年6月合計12年6月,再加計檢察官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3月18日共16年9月25日,陳水扁洗錢罪的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扁免訴。不過,北檢要提上訴。更多新聞:

「天下第一檢」誰掌權? 前調查局長王俊力接台北地檢署檢察長
「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高雄高分檢署的檢察長出缺,法務部今(21)日公布名單,由部長鄭銘謙從檢審會推薦的4強名單中最終圈選出,台高檢主任檢察官王俊力接任北檢檢察長、行政執行署長黃玉垣接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另調台南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接高雄高分檢檢察長,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調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王俊力為司法官學院29期結業,曾任法務部檢察司長、連江、澎湖、橋頭、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在蔡英文執政期間曾當過調查局長,也曾是政戰學校法律系畢業,是少數有軍方背景的檢察官。更多新聞:另調台南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為高雄高分檢檢察長,行政執行署長黃玉垣則被圈選為台南高分檢檢察長。黃玉垣為司法官學院28期結業,曾任連江、台東、屏東、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曾借調行政院辦事、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保護司長、法制司長、行政執行署長。由於明年會有不少一審檢察長任期要屆滿,因此本次調整幅度不大,預估明年才會有大調動。更多新聞:

27年前職訓局科長圖利案 9度發回更審判無罪確定
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梁姓科長被控於84年間圖利外勞仲介業者與廠商,案經多年纏訟,高院更九審今年判梁男無罪、免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確定。

寶和會槍殺館長案!二審槍手改判15年6月、主謀16年
2020年8月,館長陳之漢在自家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林口旗艦店前,遭竹聯幫寶和會成員劉丞浩連開三槍。館長當場倒地,幸好緊急送醫救治後保住了性命,去年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有期徒刑,而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則被18年6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16)日宣判,改判劉15年6月、施16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解職確定!將由「落選頭」遞補議員 潘懷宗:本無意參選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詐領助理費333萬餘元,一審士院考量他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等情狀,判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士檢研議後決定不上訴,潘懷宗可望緩刑確定;台北市議會今(28)日收到行政院的解職公文,依法溯及至7月20日判決日解職潘懷宗,另該區議員則由本屆民進黨籍士林、北投選區落選的陳賢蔚遞補。對此,潘懷宗也發布聲明回應了。

國務機要費除罪!陳水扁更二審判「免訴」
前總統陳水扁遭指控,在任內把「國務機要費」用在私人開銷,金額高達一億多元,案件纏訟16年,更二審今天宣判,因為國務機要法在上個月除罪化,陳水扁獲判免訴。但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涉嫌洗錢的部分,被判10個月到2年的有期徒刑。

陳水扁更二審獲判免訴 國務機要費等案偵審大事記
前總統陳水扁等人涉國務機要費等案,高院更二審今天宣判,陳水扁等人所涉國務費已除罪獲免訴;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構成洗錢罪,遭判2年、1年、10月,僅黃睿靚獲緩刑4年。可上訴。

國務機要費扁、珍獲免訴 但仍有這些官司纏身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後,高院更二審將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的國務機要費案判決免訴。不過2人目前仍官司纏身,陳水扁早被判刑20定讞,併科罰金2.5億元,目前還有4起案件因健康因素而停止審理。另外吳淑珍也遭判刑17年6月,併科罰金1.54億元定讞。

國務機要費纏訟16年!扁夫婦獲免訴 吳淑珍洗錢判2年
前總統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等人在2006年捲入國務機要費等案,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纏訟達16年之久, 由於立法院在今年5月底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法將國務機要費除罪化,高等法院更二審今日宣判,扁、珍等人,國務機要費案部分都免訴,但吳淑珍捲入南港展覽館一案,觸犯洗錢罪判刑2年,扣案洗錢財物及孳息共美金299萬8352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