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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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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日本潑油損國寶!傳五熊判決結果出爐 中國翻譯「拘留+罰款」全說了
五熊蔡頤榛(本名蔡宜臻)4月時因涉嫌在日本國寶「佛足石」上潑油,上月再次入境日本時遭警方逮捕。五熊坦承犯行,稱只要遇到讓自己感動的事物,就會倒油祈禱。而根據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第195條,若涉及損壞、毀壞或藏匿文化財,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最終刑責仍待司法調查與判決。今(3)日有網友爆料,其實五熊判決已經下來了,不過,經紀人尚未回應。

中國出入境新規9/15上路懶人包!台灣人持台胞證赴中風險與高危族群一次看
中國出入境新規將從2026年9月15日正式上路,涉及國家安全、產業安全、技術安全及出口管制等情形的限制出境規定受到關注,其中「不通知當事人」的相關規定,更引發外界對秘密邊控的討論。台灣人赴中是否可能被限制出境?哪些族群風險較高?如果要前往中國,有哪些事項要注意?帶你一次看懂。

五熊涉潑油日本國寶!恐面臨「4大法律關卡」 台灣無權干涉
日本奈良縣警方於 23 日逮捕一名 39 歲台灣籍蔡姓女子,因其涉嫌在世界文化遺產藥師寺內朝擁有千年以上歷史的國寶「佛足石」潑灑液體,警方現正依違反《文化財保護法》進行調查。事後該名女子被證實為台灣藝人「五熊」(蔡頤榛,本名蔡宜臻),即迅速引發廣泛關注。新聞節目不僅曝光其高清正臉照,她24日在警方戒護下被移送檢方的畫面也遭公開。

Joeman蕭伊分手懶人包》5大爭議爆料、道歉回應與歷代感情史一次整理
百萬YouTuber Joeman與網紅蕭伊2年情斷!女方接連爆料隱瞞女網紅租客、私約AV女優Tiny、凌晨煮牛肉麵、長期要求無套吃避孕藥等5大爭議。本文整理Joeman道歉內容、分手事件時間軸、AV女優Tiny澄清回應,以及Joeman歷任前女友(咪妃、妮婭)與過往爭議始末。

弘仁會要角潛逃!對小弟開槍、剁手指 僅10萬交保未境管
北市知名宗教場所「艋舺青山宮」最年輕爐主、同時為「竹聯幫弘仁會」台日混血幹部「樂樂」飯窪大輔,因涉及開槍濫射、逼人自殘等重罪,2024年遭檢警逮捕,法院僅以10萬元交保且未限制出境,導致飯窪於判刑5年8月後輕易出境赴日本照顧父親。即使飯窪逃亡事實明確,法院未裁定境管與發布通緝,引發外界質疑司法處理過於疏漏。

歷史首例!日本最高法院下令舊統一教會解散 教團進入清算程序
日本引發巨大爭議的宗教團體「世界和平統一家庭聯盟(俗稱舊統一教)」,面臨正式走入歷史的命運!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審庭於昨日(22日)做出裁決,正式駁回舊統一教提出的特別上訴,全面支持下達「解散令」。此裁決獲得四位法官一致同意,也是日本最高法院歷史上首次以「民事侵權行為」為由,下令解散宗教法人。隨著最高院一槌定音,該組織的財產清算程序已正式啟動。

法務部搬詐騙、毒駕偵查緊迫「反羈押期修法」 翁曉玲:別情勒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修《刑訴法》,對偵查中羈押不得逾2個月、延長羈押不得逾2個月(2+2)的制度,縮短成不得逾1個月也就是「1+1」,並強調絕對不是因為個案或是政治人物要來修法。法務部認為,目前羈押案件在實務上80%以上是電詐、依託咪酯、殺人等案,2+2其實在實務上已經是偵查狀態非常緊迫。不過翁曉玲回應,實務上有實務上問題,「可是我覺得也不要用情勒方式」,有多少人犯罪嫌疑輕微但還是被羈押。民眾黨立法院團欲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101條,擬刪除羈押要件「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提案,把偵查中羈押期間不得逾一個月,審判中不得逾二月, 延長羈押期間,偵查及審判中均不得逾一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也遭質疑是「柯文哲條款」。曾擔任過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針對人權保障這部份他完全支持。但希望司法院跟法務部可回覆以下部分,現在被告在羈押後法院、檢察官對這樣案子,庭長或主任檢察官有沒有做相關管考?因為有時候人押進去,檢察官就去忙其他案子了,行政監督有沒有做到,這才是保障人權。第二,我一直覺得日本跟我們制度上有很大差異,我國要卷證併送,日本不是,兩種制度不同下,要怎麼比擬羈押時間。應該要多討論。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我們的錢還在木可」惹議 陳佩琪:意思是「我們賣東西的錢」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近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17年、褫奪公權6年。柯妻陳佩琪3日在臉書發文提到「我們錢還在木可公司內,全被沒入」,引發網友質疑是犯罪自白,陳佩琪則在該篇貼文留言反駁網友,甚至爆粗口稱「X!我怎麼生在這種國家,怎麼會有這種司法?」陳佩琪今(5)日再發文指那句話意思是「我們賣東西的錢還在木可公司內」,卻被扭曲成「承認這就是自己的錢」,相關報到更引述律師見解,「專業要是這種水準,可以直接丟垃圾桶」。

柯文哲判17年!日學者估「衝擊藍白合」:國民黨2026恐丟4縣市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清華大學榮譽教授、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接受日媒專訪指出,此案不僅牽動柯文哲政治前途,也影響在野整合與2028年總統大選格局,甚至改變台灣政黨競逐態勢。

柯文哲宣判懶人包》一審判17年!京華城案宣判結果、11被告刑期罪名一次看
柯文哲京華城案3月26日下午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法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TVBS新聞網》整理柯文哲京華城案懶人包,包含840%容積率爭議、柯文哲遭起訴四大罪名、11名被告一審判決結果及2019至2026完整時間軸。一文看懂柯文哲判決結果與後續影響,回顧掌握京華城案核心。

影音/柯文哲將一審宣判! 小草聲援、80警待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將於26日進行一審宣判,預計宣判結束後,柯文哲將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及律師團於下午5點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民眾黨中央委員號召支持者前往北院聲援,警方預計出動80名警力維安,並在北院外架設鐵馬護欄警戒。

影音/一審宣判去不成兒畢典 柯:日期非我決定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以參加兒子在日本畢業典禮為由,申請解除境管赴日,遭台北地院駁回。柯文哲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一審宣判日期及畢業典禮日期均非他所能決定,兩者剛好湊在一起。此外,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表態參選桃園市長後,隨即出席地方農民節活動,引發在野黨質疑。

茗香園洗錢306億!2共犯逃日本 回台前「丟手機」滅證起訴
檢警偵辦「茗香園冰室」負責人羅以翔涉嫌利用「HEROPAY」、「MATCHPAY」第三方支付平台,協助博弈集團跨國洗錢306億餘元案,2名共犯徐俊威、涂明宏逃亡日本遭通緝,得知主嫌被起訴後才說要回國面對司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徐、涂並未積極配合,今(18)日追加起訴2人,並求處7年不等徒刑。檢警調查,羅以翔於2020年取得支付平台系統原始碼後,以「茗香園冰室」名義租用辦公室當成據點,架設「HERO PAY」第三方支付系統,大量招募技術、財務人員與員工,介接中國大陸、日本、印度等地的非法博弈網站,隨後以豪杰公司當水房,協助博弈網站洗錢,自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累計洗錢金額達306億9489萬餘元。其中光是主嫌羅以翔的不法所得,就高達3億餘元。

行政院長卓榮泰「自費包機」赴日看棒球已分案 北檢黑金組偵辦
行政院長卓榮泰3月7日搭乘華航專機,由空軍松指部飛往東京巨蛋觀賞WBC賽事,晚間返台,經紙媒披露,10日遭新黨青年軍按鈴告發涉犯貪污、濫用職權、要塞堡壘地帶法3罪名。台北地檢署已依程序完成分案,據悉,將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負責偵辦。

殺了人,關四年就出來?當少事法的善意撞上現實
新北校園割頸案後,被害人父親楊爸爸拿著判決書走上媒體,控訴的不只是一條命的代價,更是制度帶來的荒謬感!加害少年最重判十五年,服刑三分之一就能聲請假釋,前科紀錄全數塗銷。而他這個被害人家屬,卻得自己想辦法請律師,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像蒙著眼睛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