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先前因太太產下孩子後,因而向公司請了育嬰假,沒想到竟在最後一天上班日載女同事返家時,於車內兩度抓揉她的胸部,甚至還說「最後一天了讓我吃一下豆腐,當作獎勵」!女同事不滿因而向簡姓男子提出告訴,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簡姓男子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二審考量他已和女同事達成和解並賠償8萬元,予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