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025年2月13日發生震驚全國的氣爆案,釀5死35傷悲劇,全案經台中地檢署偵辦,依過失致死起訴許姓店長,與滑姓、吳姓總公司店鋪開發部副理、課員等13人,台中地院今(3)日一審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許姓、華姓與吳姓幹部,與新光三越法人面對受命法官李宜璇詢問,全數否認犯罪,認為起訴書內容有誤、適用法條有疑義,不宜行簡易程序審理,法官諭知候核辦,明(4)日下午繼續召開準備程序庭。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今年2月發生氣爆意外,造成5死35傷的重大災難。台中檢方經過調查後認定,事故是由於新光三越各階層管理嚴重疏失所導致,從總公司、分店管理層到承攬、轉包廠商,皆未落實應有的查核與安全防護責任。檢方依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違反職安法等罪嫌,對該公司及店長、主管、工程承攬人員等共13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