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究責!檢察官2度進新光三越調查2小時
- 記者:郭穎,楊沛緰,蘇珮語|攝影:張鎮安,李國正
- 發佈時間:2025.02.14 21:55
- 最後更新時間:2025.02.1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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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5.02.14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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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第二天,檢警持續追查氣爆原因,再度回到現場勘查兩個小時,也找來相關人員作筆錄,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到台中聽取簡報,消防署報告,工班在氣爆前二十分鐘,曾聞到瓦斯味,在使用砂輪機切割瓦斯管線之後就爆炸,認為事故原因,確實和裝修工程有關。

晚上六點黑色休旅車,離開台中新光三越地下室,副駕駛座乘客,是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葆琳。
台中地檢署14日完成相驗,通知新光三越職員瓦斯業者,裝修拆除業者等,一共16名證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下午兩點半專案小組和相關單位到分局開會後,四點回到新光三越勘驗,時間大約兩個小時,調查事發經過。
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到台中,聽取新光三越百貨氣爆事故,救援及應變情形,報告中提到。
新光三越施工區域為11樓和12樓,工期是2月10日到3月12日,其中前三天是拆除作業,13日疑似是正在進行切割作業時,發生氣爆。
消防署預防調查組組長鄭志強:「那昨天2月13號,大概10點半的時候,某工程行就有看到廠商,使用砂輪機來切割瓦斯的管線,施作到了東北側附近的時候,就發生了爆炸。」
轄區派出所,找來施工工班百貨人員等關係人作筆錄,還原施工時的情況,比對事故發生原因。
消防署預防調查組組長鄭志強:「11點10分的時候,某機電的工程他稱,某個廠商詢問瓦斯管線開關閥的位置,表示要處理瓦斯管線,那聞到瓦斯味大概20分鐘之後,也就是11點30分就產生了爆炸,那所以從這個相關關係人的筆錄,我們大概可以判斷,這個裝修案可能跟爆炸案有非常相關性。」
除了施工工班百貨員工的證詞,以及裝修相關文件,要當作釐清氣爆的線索,現場的管線工具以及殘骸,檢察官勢必也得查扣,還原真相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