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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專法」亮點曝光 保障最低工資、職災保險
外送已在近年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21)日宣布將提出「外送員專法」,10大亮點包括「運費加最低工資,雙重保障外送員基本報酬」、「確保外送員離線權,平台不得有不利對待」、「平台不得任意終止契約」、「建立外送員申訴管道及外聘專家處理小組」、「外送員職災保費由平台負擔」、「商業保險入法」、「擬訂平台與外送員、消費者、店家之間定型化契約」、「維護消費者、外送員個資安全」、「平台有紀錄保存責任,機關有調閱權」,以及「明確各部會分工,完整保障各方權益」。預計將有25條條文、6部會分別投入專法,保障外送員權益。

立法院查弊案的「核心目的」是什麼?黃國昌舉聯合再生爭議為例
國會職權修法後,讓立法院擁有國會調查權,可舉行聽證等手段,但因朝野爭論不休,憲法法庭大法官今(6)日提問有關文件調閱時,如何平衡隱私權、財產權、不表意之自由;有無因應時代變遷,補充或變更釋字585的可能或必要?如何在權力分立、平等相違的架構下,行使調查權?立法院職權法46條之2第2項及第3項有無矛盾等多個問題。大法官黃昭元直接追問在野黨立委,現在最大的爭議就是「立法院查弊案的核心目的」是什麼?有關國會調查權部分,大法官朱富美疑惑,調閱權與隱私權如何權衡?若立法院要向「護國神山」台積電調取資料,若公司以營業秘密為由拒絕提供文字,台積電是否會被裁罰?更多新聞:立法院訴訟代理人葉慶元表示,大法官是「假設」,想當然台積電會拒絕提供和營業秘密相關的內容,當然不會被處罰,因開罰前還須經過立法院院會決議,多數委員會去權衡,此極端案例會直接被行政法院撤銷,此問題其實不存在,因本身還有很多程序關卡,包括:賦予立委做判斷,此預斷問題並不是很妥當,法規可以規範的更嚴密,但沒這麼嚴密,是否就違憲?他認為,還沒達到違憲程度。更多新聞:大法官詹森林則以《刑法》255條的「標示不實罪」以及《刑法》141-1藐視國會罪的構成要件之分解有何不同?主管《刑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今天也以關係機關出席。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因雞蛋的原產國跟品質狀況,都非常明確,貼了假標籤,事後可檢驗客觀事實,符合明確性原則;藐視國會罪的重點是聽證跟質詢的範圍不可特定,且充滿主觀價值評價式的發動,違反明確性原則,藐視國會罪的前提為是否明確與是否特定。

國會職權修法爭議!監院跟進聲請釋憲 創4憲政機關同時聲請記錄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

觀點/釋憲暫時處分有「空窗期」 朝野進入大亂鬥局面!
作者:黃清龍(信民兩岸研究協會理事長、獨立媒體人)

賴清德開釋憲第一槍!監察院也出手:反國會擴權、將提暫時處分
總統賴清德今(24)日發表首次敞廳談話,表態將針對國會職權修法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監察院下午也發出採訪通知,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明天將由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舉行記者會說明。賴清德今早表示,他已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完成簽署並在今天公布國會職權相關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眾權利,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賴清德也提到,在大法官做出釋憲結果出來之前,他才會決定是否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他也喊話朝野立委,應該尊重最後的釋憲決定。對此,監察院日前曾表達立場指出,依憲法規定,調查及調閱權等監察職權,仍專屬監察院行使,立法院表決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無法接受。監察院今下午發出採訪通知表示,反對國會擴權、嚴守權力分立,捍衛監察職權,監察院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明天下午將由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舉行記者會說明。

被在野揭「昔挺國會改革」 林佳龍辯:我沒提藐視國會罪
立法院國會改革修法,28日三讀通過藍白版本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及《刑法》141-1修正條文。外交部長林佳龍今赴立院備詢,被問到在野黨稱他2012年時任立委時,支持過國會改革,認為當時提的跟現在法案相同嗎?林佳龍連忙回,自己是提出調閱權而非調查權,強調「我沒有提藐視國會罪這種字眼」

國會改革法案懶人包:4大爭議內容、三讀通過條文一次看
國會改革法案引發立法院肢體衝突,究竟造成立法院打架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是什麼?4大法案爭議內容解析,三讀通過條文一次看,帶你深入了解國會改革法案始末。

立院職權馬上用!傅崐萁喊查弊:將成立「在野黨特偵組」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國民黨團於議場前召開記者會表示,陽光照進國會。黨團總召傅崐萁說,「查弊行列馬上進行」,未來藍白將成立「在野黨特偵組」查弊案。

國會職權剛三讀!黃國昌曝民眾黨下一步:推動廢除監察院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說,監察院作為五權機關之一,已徹底喪失人民信任,民間對廢除監察院聲浪非常高,不值得人民信賴,下階段憲政改革要推動廢除監察院,希望民進黨不要髮夾彎。

國會職權三讀/監察院不滿:立法院違反權力分立、妨害五權憲法
立法院今(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化立委調查權、聽證權以及增設藐視國會罪。對此,監察院提出三點聲明並表示,剛表決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草案表部分條文,未能繫諸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程序也未臻完備,已涉違反權力分立,監察院特發表聲明,以正視聽。

國會職權三讀/朝野立委在吵啥?人民也會被裁罰?「4大爭議」一次看
國立法院國會改革修法引發朝野激烈肢體衝突,也引發社會各界廣大關注,其中法案最具爭議的便是「藐視國會罪」。究竟朝野在爭論的內容為何,人民又擔憂什麼,促使10萬人走上街頭?4大法案爭議帶您一次看,包括針對調查調閱權,網傳任何人都可被找去問話?若不配合調查,會被立法院懲罰嗎?「藐視國會罪」、「虛偽陳述」定義為何?立法院的聽證權內容為何?人民說謊有刑責?

國會職權三讀/賦予立委「調查權」、「聽證權」 官員虛偽陳述追刑責
立法院國會改革修法今(28)日續審,持續引發朝野激烈肢體衝突,在在野黨人數優勢下,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相關修法三讀通過,明定立委調閱資料、約詢相關人士的權限,可對議案或立委職權相關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目前這項職責主要歸屬於監察院,綠營反對理由,則是質疑立法院「擴權」。國會調查權訂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第46條,明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之設立, 均應於立法院會期中為之。但行使調查權及文件調閱權之時間不在此限。調查委員會及調查專案小組於議案調查完畢並提出調查報告、調閱報告及處理意見後即行解散,或於該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自動解散。第47條則明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為行使調查權,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於五日內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此外,第48條也規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資料及檔案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至於國會聽證權,立法院聽證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出席表達意見與證言。應邀出席人員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表達意見、拒絕證言、拒絕提供資料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1萬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出席聽證會之政府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出席聽證會之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

立院調查權二讀通過 法人、團體隱匿提供資料可罰10萬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二讀表決,在行使調查權部分,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資料,法人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等違反相關規定,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最高新台幣10萬元罰鍰。

懶人包/國會大亂鬥 國會改革法案朝野吵什麼
立法院朝野黨團17日決戰國會改革五法闖關,爆發多次衝突,晚間後戰火越演越烈,民進黨立委沈柏洋、鍾佳濱、邱志偉接連傳出摔倒送醫,後來青年學生更聚集立院外,高喊「譴責歧視暴力」要藍營道歉。這次修法重點,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四大改革案件,分別涉及總統國情報告、藐視國會罪、聽證權、調查等,也將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改為記名投票等,預計21日立法院院會將繼續開會處理未表決完議案。幾項朝野攻防爭議點如下:總統國情報告 藍白主張即問即答根據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且依立法院4分之1以上立委提案,通過決議後,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而總統得咨請立院同意後,到立院進行報告。國民黨團主張,總統應該在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至於新任總統,則要在就職兩週內提出國情報告書,並在一個月內到國會報告。在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的修法版本中,共通點在於都要求總統必須「即問即答」;不過,民進黨團認為,此舉恐怕是違憲,國會依法負責的應該是行政院長。根據憲法,立法院是「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未載明詢答,因此認為可維持現行法案,未提出相關修改。調查權 國民黨主張設調查委員會

立院「國會改革法」攻防戰什麼?藍綠白主張一次看
立法院議會開議後,各政黨也陸續推出改革法案,盼能開展新氣象。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15日排審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的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引發朝野攻防,最終初審全數條文予以保留,送交黨團協商;民進黨團版本則因未過復議期未排審。而今(17日)一早6點各政黨皆在立院集合完畢,隨後爆發嚴重衝突。至於「國會改革法」詳細內容為何,《TVBS新聞網》帶您一覽各政黨主張。

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 藍白綠明朝野攻防
藍綠白三黨均以提出國會改革草案,立法院司法委員會4月1日將審查,但藍綠提出版本不同,藍綠在「國會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看法不同,朝野攻防即將展開。立法院司法委員會4月1日將審查,並邀請總統府、法務部等單位專題報告,而4月1日的排審,因民進黨團前天才公布草案,趕不上委員會排審,民進黨團表態要求先舉行公聽會,待黨團提案送進委員會後再併案審查,更先警告,若藍白硬是表決,將祭出釋憲手段。依據總統府提出的書面報告,「國情報告」強調在符合憲政體制下不排斥,但也提及立院祕書長周萬來在立院備詢時說法,在「立法院人事同意權」原則尊重貴院審議結果;「國會聽證調查權」部分,藍白主張「聽證調查權」、「藐視國會罪」方向一致,與綠營的「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但不得對訴訟判決和訴願事件確定前行使有衝突。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批評,立委非執政黨附庸,民進黨團閹割自己職權,已喪失民意機關基本價值,用違憲遮掩執政無能。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也批評,民進黨的國會改革,不罰行政官員,反而修法要罰立法委員,移送檢察機關。也是笑話一場,為了護航行政官員,民進黨立委連自己的臉都不要了,根本是「自我閹割」。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則說,改革方案一定要所有版本併案討論,若是藍白過半就是異想天開,無限制國會擴權會再發生,對於藍白合以為他們過半就可以毀憲亂政,要提出警告,強調若在野黨最後要用優勢人數表決,強行通過違憲版國會改革草案,他們也會祭出釋憲手段,要求法院緊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