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董事解任爭議案,因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認為,趙藤雄、遠雄建設公司董事長趙文嘉、董事許自強3人規避法令、隱匿關係人交易造成遠雄建設損失,6年前向法院提起解任請求。一審判投保中心敗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7日駁回投保中心上訴,仍認為趙藤雄等人不用解任董事職務,可上訴。
投保中心於2年前對遠雄集團創辦人、遠雄建設董事長趙文嘉等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解任董事職務訴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