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苗栗地院法官周靜妮承審的《掌摑少年案》,從公開資訊可知,她要求少年「當庭自摑巴掌、下跪磕頭」,甚至以「進去會被人家捅X眼」等性羞辱言詞恫嚇,被懲戒撤職。周靜妮還原當年法庭上的衝突脈絡,質疑外界獲得的資訊「去脈絡化」,不應將她抹黑成惡意傷害少年的法官,因她並非無緣無故叫少年下跪磕頭自摑巴掌,而是少年說「不知道什麼是痛」,才會讓她出言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