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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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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抓律師、警察勾結詐團!還收勞力士黑水鬼 新北檢起訴38人
台北地檢署日前起訴以鄭鴻威為首的16名律師涉擔任詐團軍師案,重挫司法形象,沒想到新北地檢署偵辦另起電信詐欺案,又查出律師顏瑞成也涉嫌擔任詐團軍師,北市警楊家偉則涉嫌洩露偵查秘密,之後還收受詐團賄賂,包含市價30多萬元的勞力士黑水鬼手錶。新北地檢署今(31)日起訴顏男、楊男及詐團成員共38人。起訴指出,詹宗穎等36人共組電信詐欺集團,自2019年起經營博奕詐騙平台,透過網路誘騙民眾匯款儲值下注,但事實上卻是集團在操控結果。集團還收購臉書帳號,投放詐騙廣告引誘民眾下注,又成立數家公司隱匿詐款金流,另於2020年8月間成立當舖,作為詐欺機房財務管理中心,掩護金流,若賭客要求提領獲利,集團會以各種手法推託阻饒。檢方查出,楊家偉先後北投分局警員、台北市刑大偵查佐,2019年得知戴姓女友加入該集團詐欺機房,利用警用查詢系統查詢詐團成員刑案資料,洩漏戴女,以利詐團躲避查緝,2021年4月7日左右,收受詹宗穎送的高價勞力士「黑水鬼」手錶及勞力士錶帶。更多新聞:2022年9月,楊家偉為掩飾曾勾結詐團,擅查個資的行為,又查詢一名詐欺受害者的年籍資料,並製作該民眾檢舉詹男詐團成員的不實筆錄,陳報台北市刑大督察組。2021年11月,楊家偉在新北市新莊區中園東路買房,支付的款項都來自戴女的詐款。更多新聞:2022年11月16日,詐團主嫌詹宗穎落網,檢方聲請羈押,詹男的辯護律師顏瑞成也藉閱卷複印取得同案被告警詢筆錄、詹男訊問筆錄及羈押聲請書等案卷資料,指示事務所助理交給詐團成員,又於同年12月7日將他人傳遞與案情有關的紙條,帶入台北看守所交給在押的詹男,再拍攝詹男寫下的串供訊息,回傳詐團成員。更多新聞:楊家偉依《刑法》公務員洩密 、偽造公文書、《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洗錢罪起訴;顏瑞成依《刑法》非公務員洩密罪起訴;詹男等36名詐團成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貪污治罪條例》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起訴。

〈獨家〉搜索8888-88!「個資法」邊緣 熱炒行銷
記得10月13日時,台北市監理處標出了一面358萬9千元的天價車牌,雖然已經完成繳費,但遲遲沒有完成領牌,大家好奇,到底掛這面6個8車牌的是什麼樣的名車?不過現在有汽車雜誌業者趁勢炒作話題,在市區高架道路懸掛看板,希望民眾幫忙人肉搜索,還祭出8萬多的獎金提供抽獎,這樣的行銷方式雖然夠噱頭也不違法,但已經在個資法的尺度邊緣。</p>

已婚卻「配偶欄空白」 小三判無罪
先生外遇還發生性關係被太太抓到,控告小三妨礙家庭,但卻被法官宣判無罪,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法官在審理時發現,這名外遇對象魏小姐供稱,有家庭卻劈腿的薛姓男子交往時出示身分證,配偶欄是空白的,再加上法官查證發現,薛姓男子8年前結婚在香港,在台灣不但沒有登記宴客,甚至在公司也絕口不提,連婚假也沒請,因此合理懷疑,薛姓男子刻意隱瞞結婚事實。</p>

〈獨家〉林「書」豪搶市 傳記無照片避踩紅線
林書豪苦吞5連敗,但個人商機卻在台灣蠢蠢欲動,日前才有書商推出林書豪的寫真書,首刷就印了5萬本,而現在又有另一家出版社,翻譯美國體育記者撰寫的林書豪文字傳記書,趕在本週上架,只是翻來翻去,這本傳記從封面到內頁,沒有半張林書豪照片,因為之前林書豪才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從未授權在台灣出版任何書籍刊物,擔心違反肖像權,就連傳記書中,原本漫畫家繪製林書豪的插圖,也全被出版社刪除。</p>

高中校花專頁爆紅 洩姓名恐違個資法
大家都喜歡看美女的照片,現在臉書上就有一個「高中校花點點名」的粉絲團,網友瘋狂點閱,短短1個星期,粉絲人數從7千5百多人,一口氣暴增到2萬多人,只是上頭部分照片未經本人同意,而且還大剌剌公開正妹的姓名和校名,律師就說,這樣恐怕會違反個資法還有肖像權。</p>

〈獨家〉警局禁拍?探友反蒐證 男控遭6警壓制
<html> <head></head> <body>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412/20141222211700935.jpg" width="640px" /> <br /> <br /> 警民衝突事件有插曲!當時白衣男被銬在警局,吳姓友人到場了解,過程中又吵了起來,他拿出手機拍攝蒐證,沒想到竟然被員警團團圍住,還有人出手扣住他的脖子,一陣扭打後,吳姓男子被6名警察壓制在地,他在派出所內拍攝違法嗎?法界人士表示,只要不是在「隱密空間」,拍攝「非公開」的內容,比如嫌犯在偵訊室做筆錄的過程,就不算違法。 <br /> <br /> <br /> 把手舉高,拿手機拍攝,就是這個動作,激怒警察。右邊是混亂中吳姓男子手機拍下的畫面,衝突之前,他原本是到派出所關心狀況,看到朋友被上銬,上前理論,和警察吵了起來,於是他低頭開啟手機錄影功能,沒想到被員警發現,出手制止,但他不服,高舉手機繼續拍,才被被多人圍剿,扭打拉扯,在警局內追逐,最後6個警察把他壓制在地。 <br /> <br /> 遭警壓制吳姓男子:「拿手機起來拍攝,他就說你拍什麼。」 <br /> <br /> 在派出所拍攝,違法嗎?律師顏瑞成:「如果今天只是他的朋友單純在現場被銬在那邊,沒有做任何偵查的作為,該空間又是開放的辦公場合的話,那我們不會認為他一定是一個非公開的言論活動的談話。」 <br /> <br /> 刑法315條之一,簡單來說,無故拍攝非公開內容或隱私部位,才觸法,律師認為,吳姓男子並非在不開放的空間,拍攝內容也不是警察偵訊過程,不涉及妨礙秘密,但如果行為誇張,派出所主管還是有權利約束或是制止。至於男子還另外秀出的受傷照片,嘴唇紅腫,輕微腦震盪,指控警方刻意拖延時間,影響驗傷結果。 <br /> <br /> 律師顏瑞成:「如果成傷的結果的話,是不太可能因為2、3個小時,驗不到傷就會發生一些問題。」 <br /> <br /> 民眾能自行蒐證,警局也有監視器24小時錄影,警民雙方誰對誰錯,影像畫面是上法庭最重要的證據。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412/2014122221170328.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mg border="0" height="480" src="img/FILE_DB/newsphoto/show0709@tvbs.com.tw/201412/20141222211706924.jpg" width="640px" /> <br /> <br /> <iframe allowfullscreen="" frameborder="0" height="360" src="//www.youtube.com/embed/unojR0S5p78" width="640"></iframe> </body> </html>

衰!陌生人鑽車尋短 車主求償未必如願
闖進他人車內,燒炭輕生,離譜事件發生新北市三重,24日中午,兩名水電工人到停車場取車時發現,怎麼車窗玻璃被敲破,還有一名男子死在車內,工人趕緊報警,箱型車玻璃破裂又成了「凶車」,車主或要循法律途徑求償,能不能獲得賠償,恐怕得由法官「自由心證」,像是補教名人「湯尼陳」的房客尋短,透天厝賣不掉也租不出去,法院判家屬得賠償兩百萬,不過也有法官認為這是「心理作用」,不需賠錢。</p>
又見暴力! 高夜校女集體霸凌國三女
又發生校園霸凌事件!最近網上有段拍攝地點位於新竹的影片,一位國三女學生被4、5個女高中生包圍,先是被要求跪著,接下來還被打被踢。學校向警方報案,所幸女學生驗傷後,只有膝蓋挫傷,沒有提出傷害告訴,雙方以3600元和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