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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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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吃同事噁留DNA!台南保全「邀進休息室加班」:打開妳心理障礙
台南一名W姓保全(化名)上班時猥褻女同事得逞,還食髓知味想將人拖進休息室內進一步侵犯,所幸女方藉口逃離才免遭毒手;事後面對檢方詢問,W男一度矢口否認犯行,還聲稱雙方是合意行為,不過馬上被女方出示的對話錄音打臉。最終W男坦承犯案,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

遭控「詐領數十萬元乘務加給」!台鐵勞工董事吳長智10萬元交保
台鐵產業工會指控,台鐵勞工董事吳長智長期違法占用宿舍,並疑似詐領「乘務加給」數十萬元。北檢昨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吳男及謝姓女性友人,訊後諭令吳男10萬元交保、謝女請回。

「頭埋雙腿吸吮」士院法官性騷2女同事 二審加重變3年10月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涉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起訴,一審依2個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2年2月。上訴後,蔡明宏仍主張,絕無任何猥褻行為、否認犯罪,認為一審置之不理對他有利的證據,採信存在重大瑕疵的指訴,一審判決悖離事實,顯失公平,深感不服。台灣高等法院經過一年多審理,仍認定蔡明宏有罪,而且犯後態度不佳又具法官身分,今(24)日加重改判3年10月。可上訴。

強吻女同事「留6百萬提款卡」!帶出國贖罪 還是被告
高雄邱姓男子追求名花有主的女同事小美(化名)不成,竟趁對方下班時,將她撲進車內強吻猥褻得逞。事後邱男過意不去,除了傳訊息致歉外,更留下存有600萬元的提款卡,甚至帶小美去香港、日本「贖罪之旅」,但回國後還是被小美告上法院,依強制猥褻判刑10個月,可上訴。

宜蘭渣警「性侵女同事3小時」!強拍裸照狠虐 判決出爐
宜蘭一名歐姓員警與女警小美(化名)在同派出所任職,兩人互有好感,但沒有交往。他卻因對方跟別的男生聊天心生嫉妒,尾隨進入住處,對其怒搧耳光、掐脖、拳打腳踢,最後強拍裸照性侵得逞;另歐男前女友也指控,雙方交往期間頻頻收到男方的恐嚇訊息,讓她心生畏懼。全案經宜蘭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歐男已與2女達成調解,依對被害人為照相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江祖平憤怒公開性侵男子姓名、私訊 再揭2名受害女子收騷擾私訊「想揉」
女星江祖平不滿某電視台員工,性侵同劇「大特」女演員,江祖平為她打抱不平,氣憤直言:「用完了!姦完了,就說希望退回朋友?你真他X的以為世界繞著你轉嗎!」還加碼公開多張加害者照片,而被點名的三立電視台已經表示啟動調查,而在江祖平對方姓氏之後,再度透露又有兩位幕後女同事被騷擾,讓事件風波未曾止息。

約汽旅稱要還債!台中男偷拍同事裸照性侵 還討15萬封口費
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日前曾和女同事有借貸關係,2024年3月黃男以還債名義,跟女同事相約至沙鹿區某汽車旅館出遊順便面交,結果黃男竟趁女同事洗澡時偷拍對方,接著黃男又以此為威脅,向對方伸出狼爪侵犯,並要同事「支付15萬元,否則將公開裸照」,事後同事嚇得報警,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無故偷拍、強制猥褻、恐嚇取財等4罪,處黃男應執行期2年,可上訴。

快訊/北市麥當勞打工少女控性侵輕生 主管不起訴
台北市17歲少女母親去年底連日在Threads發文,痛訴在麥當勞工讀的女兒曾遭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女兒性侵,女兒最後罹患憂鬱症輕生。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今(7)日偵結,認指控證據不足,對排班主管李男處分不起訴。如不服處分,可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摩斯員工下藥迷昏、性侵女同事 摩斯漢堡發聲:已開除永不錄用
知名速食連鎖店摩斯漢堡一名余姓男員工在上班期間,下藥迷暈女同事,隨後對其摸胸、摸下體,強制猥褻得逞,最終被判1年10月,宣告緩刑4年。對此,摩斯漢堡也發出聲明,表示對職場不法侵害零容忍,在查明事件後立即開除犯下罪刑的員工,且永不錄用。

北市摩斯女員工遭狼爪!上班淪獵物 被同事迷昏「店內侵犯」
北市一名Y性男子在摩斯工作期間,對門市一名女同事見色起意、竟購入含有麻醉藥成分的「失憶水」摻入女方飲料中,見對方失去意識後便在店內強行猥褻得逞;事後因坦承犯行、並與女方達成和解,被依法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緩刑4年。

看女同事太正?豬哥同事KTV凍未條「逼牆扯內衣」下場慘了
高雄沈姓男子2021年與女同事小美(化名)去KTV聚餐,過程中沈男獸性大發,把小美逼進牆角,再伸手進對方的衣服內猥褻得逞,小美不甘被辱對他提告。案經法院審理,沈男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徒刑。

大直幼兒園虐童案 女教保員「外套包緊」出庭辯:管教過當
國防部委託實踐大學經營的大直非營利幼兒園,有2名教保員沈女、鄭女涉嫌虐童遭起訴,另各遭北市府教育局重罰60萬元、公告個資,終身不得擔任教保員。台北地院今(16)日開庭,僅傳喚沈女出庭,但她辯稱「只是管教過當」。庭末,沈女用外套蓋住頭,家人用手臂緊緊挽住她帶路讓她離開法院。起訴指控,沈女、鄭女於2023年9月5日至10月20日拿膠帶貼小孩的嘴、雙手。根據幼兒園監視器畫面,沈、鄭2人曾對小孩怒吼,或在小孩吃飯時拍桌,或將小孩的頭壓在碗裡,有4名兒童出現嚴重身心不協調等症狀,依妨害幼童發育、強制、傷害罪起訴2人。法院今天上午開庭審理,沈女不爭執檢方起訴的各種不當舉動,卻堅決否認將小孩的頭壓到碗裡,強餵食吃飯喝水,辯稱只是在跟小孩說話,也從未叫小孩罰站,也沒有拿膠帶捆小孩雙手,並稱她是為了教導小孩,但管教方式過當了,是她不對。更多新聞:沈女辯護律師則對於受害兒童的就醫診斷證明、心理諮商等文件及受害兒童的警詢筆錄,主張沒有證據能力。公訴檢察官當庭聲請傳喚心理諮商師出庭作證,並提醒沈女浪費司法資源,爭執證據能力及不認罪的後續罪責,未來要自己承擔。因沈女有意和解,但無法聯繫到受害幼童與家長,法官雖安排明年1月20日試行調解,但言明「對方不一定願意來」,全案候核辦。至於同樣遭起訴的鄭女,法院將另行傳喚出庭。更多新聞:

隱眼大廠主管爆性騷!強吻摸胸女下屬 噁喊:用身體建立良好關係
隱形眼鏡大廠一名劉姓高階主管,入職不到8個月便爆出性騷擾醜聞,遭3名女員工指控伸鹹豬手,揉肩摸背,甚至要求女同事「用身體與他建立良好關係」。其中一名女子更遭劉男襲胸強吻,事後公司介入調查,迅速解僱劉男。劉男對解僱決定不滿,提出確認僱傭關係訴訟,要求賠償每月29萬元高薪,但法院最終判定公司解僱合理,駁回劉男訴訟,劉男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於2022年4月入職擔任該公司最高業務主管,年薪高達380萬元。儘管內部層級甚高,但他在任職不到8個月期間,便遭3名女員工提出性騷擾申訴。然而,劉男矢口否認性騷擾行為,並指控公司未給予他適當的救濟途徑,單方面終止勞動契約,要求公司賠償自2023年4月18日起至復職日止的每月薪資29萬2310元及勞工退休金。公司方面則主張,2022年11月18日劉男在上班時間邀約下屬A女外出討論工作,結束後強行擁抱並親吻A女,A女隨即拒絕並掙脫,但劉男竟尾隨至停車場,並進入車內,壓住A女強吻嘴巴、頸部和胸部,還撫摸胸部、大腿及下體等私密部位。A女不堪受辱,遂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此外,公司展開的性騷擾調查委員會發現,劉男經常要求下屬下班後參加聚餐,並強制續攤至凌晨12時,過程中劉男對B女伸出鹹豬手,並撫摸C女的肩膀和背部,甚至對女性同仁說明他擁有影響決策權,建議女同事利用自己的身體與他建立良好關係。性騷擾委員會認定,劉男利用其職位的權勢對員工實施不當行為,違反公司反騷擾政策及商業行為準則,無法繼續勝任該工作。於2023年4月7日,公司發出資遣通知,認為劉男的解僱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身為高階主管,在職不到8個月即遭3名女員工申訴,其行為已對女性員工造成敵意性和冒犯性的工作環境,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的情事。法院最終駁回劉男的訴訟,全案仍可上訴。《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士院法官「頭埋大腿吸吮」性騷2女同事 遭判2年2月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涉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起訴,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蔡明宏身為法官,竟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於2007年11月7日、2022年11月15日對女書記官、女法官犯下強制猥罪,今(21)日依2個強制猥褻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合議庭主要是依據2名被害人的證述、多位證人證詞、差勤資料、手機通聯、辭呈、LINE對話紀錄、醫院身心科就診紀錄及精神鑑定報告等,認定蔡明宏觸犯強制猥褻。合議庭審酌,身為法官的蔡明宏本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且其有多年刑事審判經驗,應知悉性侵害事件對被害人的嚴重衝擊,不僅身心受創,更將留下無法抹滅的痛苦記憶,竟為滿足私慾,不尊重2名被害人的性自主權,行為應受嚴厲譴責。案發後,蔡明宏更以2名被害人的工作表現或同事相處問題,作為指控2人誣陷的藉口,且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犯後態度不佳。更多新聞:全案緣於2023年6月,法官論壇有人發文指,士林地院人稱「蔡董」的審判長,2022年間開車載一名女法官去陽明山荒僻處,藉機「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之後,蔡明宏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經檢察官介入偵辦,查出蔡不僅於2022年11月性騷擾女法官,還查出早在2007年間也對另一名女書記官有性騷擾行為,涉嫌在車內襲胸、強吻、吸吮,還將頭埋在女子雙腿間,並稱「再5分鐘就好」,依涉犯強制猥褻起訴。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對他已有不當偏見,聲請移轉管轄到台北地院審理。北院之前開庭時,蔡明宏堅稱沒有性騷擾告訴人,另丟下一句「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更多新聞:行政調查方面,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年2月將蔡明宏移送監察院,監察院3月12日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士林地院另查出,蔡明宏涉於2004年至2010年間另性騷擾3名女同事,再次移送司法院人審會,並於3月6日第二度將他移送監察院。

「震驚政壇」高嘉瑜暴打案 前男友林秉樞確定執行2年9月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法院認定,林秉樞犯妨害秘密等13罪,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9月,林男不服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裁定駁回,全案定讞。檢方指控,2021年9月17日凌晨,林秉樞視訊高嘉瑜時,偷錄高女私密部位畫面並連續截9張圖,涉犯妨害秘密;11月10日,林指示賴姓女助理先後在高嘉瑜臉書、YT直播時,公開留言她睡人夫、置頂留言「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涉犯加重誹謗、恐嚇。更多新聞:11月11日至12日間,林秉樞將高嘉瑜拘禁在飯店並毆打高、偷用高手機發文,涉犯私行拘禁、傷害、強制、妨害電腦使用。11月24日,林母告別式上,林秉樞數度命高嘉瑜下跪、拉扯高女頭髮、將高女推倒在靈堂內沙發、扯去高女的帽子及口罩,涉犯強制。11月29日晚間,林持性私密影像、脅迫書、逼供片,用LINE打給高恫稱「還是我,跟鏡週刊換一換」,後又LINE訊息給高「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回一起死」,涉犯恐嚇。更多新聞:檢方另查出,林秉樞先後指示賴女、郭女、鄭男3人將ATM交易明細表、帳戶存入交易憑單,以修圖軟體P圖變造成戶頭有2300萬元的明細,並拍照傳LINE給林秉樞提示他人觀覽,涉犯偽造文書。高院認定,林秉樞共犯13罪,除傷害罪判處8月,不得易科罰金外,其餘12罪合併執行2年2月,可易科罰金,由於林秉樞沒有上訴,全案就此確定。2023年10月,新北地檢署不給林秉樞易科罰金。檢方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更多新聞:高院審酌,林秉樞對於定刑表示「於獄中已逾1年1月,亦已深刻反省,請求酌定較輕之刑」,但其犯罪行為、不法及罪責程度、各罪關聯性、犯罪次數、數罪所反應被告人格特性與傾向、對被告施以矯正必要性、受刑人的年紀與社會回歸可能性等情狀,今年2月裁定應執行2年9月徒刑。林秉樞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裁定並沒有違誤,裁定駁回林的抗告,全案確定。

宥勝慘了!對女同事「舔耳摸胸」被判8個月 首發聲曝下一步動向
男星宥勝去(2023)年6月遭3女指控性騷,檢察官認定其對一名女子「跨坐舔耳」,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今(24)日台北地院審判結束,宥勝被判處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他稍早也做出回應,表示:「尊重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