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針對環境破壞行為大幅加重處罰力度。未來一般民眾亂丟垃圾,罰款上限從6000元提高至10萬元,囤積症開罰同樣可達10萬元。此外,若垃圾從車上丟出但行為人不明,環保單位可直接開罰車主;商業違法傾倒廢棄物的最高刑期,也從5年增加至7年。
立法院今天三讀廢清法修正草案。環境部說,此次修法以「產源責任、強化管理、環境正義」為核心,透過制度精進及科技執法,全面提升廢棄物管理效能,打造更完善環境治理體系。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將管理範疇擴大至產品全生命週期,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回收再利用,全面納入管理並建立沙盒機制,這是此法自民國91年制定以來最大幅度修正。
立法院17日開議,對於新會期優先議案,民進黨團聚焦優先處理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等5大預算案;國民黨團則關注萊豬、公投不在籍投票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