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14日依洩密、通保法等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其中引用最高法院有關洩密的判決書,有律師質疑找不到這份「幽靈判決」。最高法院今天出示這份「最高法院刑事庭具參考價值的裁判」紅皮書,它是摘錄法官對洩密看法,不是一份完整判決書。 最高法院法官首先解釋秘密的定義,是要具有「非公知性」。其次解釋由第一人傳給第二人時仍是秘密,不算洩密,但第二人傳給第三人知道就構成洩密,因為會擴大傳播管道,必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