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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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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鐵拳教育」觸法少年真實版! 南韓小學生偷錢後對監視器挑釁
南韓江原道一間網咖近日接連遭一群疑似小學生偷竊現金,令人震驚的是,這些孩童犯案時不但不躲避監視器,甚至還對著鏡頭鞠躬、揮手致意,事後更向店家比出大拇指挑釁,囂張行徑引發社會譁然。警方已展開調查,並懷疑涉案者可能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觸法少年」,情節跟Netflix熱播劇「鐵拳教育」相當雷同。

國中生殺人 該嚴懲還是矯治?走進割頸案背後:修法爭論、輔導系統現裂縫|台灣兒少黑夜 破碎防護網
2023年年底,震驚全台的國中生割頸案,被害者父母至今無法走出喪子之痛,社會也掀起要求修少事法,嚴懲惡性重大少年的聲浪,2026年5月,司法院通過少事法修正草案,當中包括提高重大刑案少年犯假釋門檻等等;而根據刑事局統計,少年犯罪嫌疑人數,近年來持續攀升,從2021年的9千多人,到2025年已超過1萬5千人,涉案類別第一名,都是詐欺,但另一方面,全國負責調查與輔導少年的調保官,只有259人,平均每人必須負責近58個個案,案量壓力大,就很難高密度的會面與溝通,台灣面臨少年犯罪增加,矯治資源卻跟不上,TVBS訪問被害人家屬、矯正學校、觸法少年、法官與學者,多面向探討少事法背後的理念與爭議,和少年矯正制度的困境。

倫敦少管所爆醜聞!16歲少年滿身傷疑遭打死 官方竟稱「意外」
英國倫敦著名的費爾特姆少年犯管教所(Feltham YOI)再度爆發人權醜聞。一名 16 歲青少年於本週一(20日)被發現於牢房內昏迷,送醫後不治身亡。雖然警方目前將此案暫列為「意外」,但家屬在認屍後悲憤指控,少年全身遍布瘀青與擦傷,明顯遭到殘酷毆打,質疑監獄管理失職並試圖掩蓋真相。

30年前「中山之狼」性侵孕婦被判死!徐偉展中風求出獄遭駁
1996年,退役憲兵徐偉展於1996年夥同表弟潘姓少年及賴姓少年,在台北市假扮計程車司機並以刀械控制夜歸女子,陸續犯下多起強盜性侵案,甚至對孕婦下手導致流產,並於新北市新店山區殘忍殺害柯姓女子後棄屍。徐偉展案發後潛逃半年,最終遭警方逮捕。法院經過多次審理,最終判處徐偉展死刑定讞。2025年10月,高等法院再度開庭,因其中風由律師代為陳述,表示已羈押多年,希望早日出監,但高院認為並無新事證,12月駁回其聲請。

割頸案刑度惹議!少年殺人最重15年 律師:12年不算輕
新北市國中生割頸案二審判決定讞,動手行兇的少年及其乾妹分別依殺人罪被判處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上訴遭駁回。遭割頸死亡學生的父親在鏡頭前聲淚俱下,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法界人士指出,依據現行法律,少年殺人最重僅能判處15年,此案刑度已屬中間偏高,家屬盼望未來能成功修法。

國中割頸案定讞!楊父18點聲明曝光 怒喊:法官是廢死的一員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校園割喉案,造成1名楊姓國中生傷重不治。高等法院日前二審判處行兇的郭姓少年12年有期徒刑、教唆的林姓少女11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昨(13)日裁定駁回,全案定讞。對此,死者楊姓少年的父母今(13)日在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列出18點聲明,坦言從昨至今幾乎沒睡覺,就是要討回公道,並感嘆「對司法真的很絕望,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覺得法官就是廢死聯盟的一員」。

網路搜尋「賺快錢」!年輕詐騙車手激增 貪圖高薪誤入歧途
詐騙集團利用青少年擔任車手的情況日益嚴重,警方數據顯示,12至24歲的詐騙嫌犯人數持續攀升,未成年詐騙嫌犯近年增加了將近六成。詐騙集團常以高薪誘惑年輕人,聲稱未成年人可免除刑事責任,卻不告知受害者仍可提出民事求償,家長需負連帶責任。警方、學者呼籲家長和社會各界應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與關注,避免他們因缺乏法律知識而誤入歧途,成為詐騙集團的工具。

15歲少年撞死3人!父親、外公恐被求償 律師揭責任歸屬
台北市內湖區3死2傷事故,肇事的15歲曾姓少年,17日因涉嫌偷開外公(祖父)的休旅車在東湖市場附近蛇行,先撞上一名騎士,再連人帶車衝入安康路上的臭豆腐攤釀禍。因該起死亡車禍是由未成年造成,相關法律責任也引發討論。法界分析,未成年肇事,即使不用面對刑罰處分,但其監護權人也要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媒體報導,曾姓少年小時候由外公照顧,父母已經離婚,監護權人是爸爸,後來才被父親接回永和同住,因此他對外公的車鑰匙位置十分熟悉,17日趁著外公出國,從永和搭捷運回東湖外公家拿車鑰匙偷開車,僅10分鐘路程即釀死亡車禍。更多新聞:律師黃秀惠表示,以通案來講,父母親如果沒有離婚,依據《民事》第187條規定,未成年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雙親當然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也只限於民事責任並無刑事責任;如果離婚,在法律上,以監護權人為主,小孩由誰帶大、或誰是實際照護者,反而不重要,否則離婚時爭取當監護權人就沒有意義,因為監護權人的權利跟義務是一起的。黃秀惠表示,因為曾姓少年是偷開車,法律上很難追究車主的責任,但若是車主明知對方無照、未成年卻借車肇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6項,車主會被罰6000元至2萬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更多新聞:法界分析,在少年犯罪案件中,少年法院會認定罪名是否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如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如殺人,應移送地檢署,但曾姓少年目前觸犯法條的應為過失致死,為最重5年以下之罪,不符合移送地檢署的要件,曾姓少年肇事致死,與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有程度上不同。法界人士表示,曾姓少年已被裁定送少年觀護所收容,接下來,少年法庭法官會請少年調查官與警察機關調查涉案少年與事件有關之行為、品格、經歷、身心狀況、家庭情形、社會環境、教育程度等事項並提出報告與建議,供少年法庭法官參考是否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2項之規定,如法官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仍得以裁定移送地檢署。法界指出,只要不進地檢署即不屬於刑罰處分,而是進入「保護處分」階段;「保護處分」由輕到重依序為「訓誡、保護管束、安置、感化教育」等4種類型,也由少年法庭法官認定,但即使沒有刑罰,涉案少年的監護權人也將面臨被害者家屬的《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15歲少年撞死3人!東湖人怒「判死刑」 網嘆:未成年有免死金牌
北市一名15歲曾姓少年昨(17日)晚間18時左右,因偷開外祖父車輛疑似不熟悉操作,而後失控撞進小吃店,最終釀成3死2傷悲劇,士林地檢署已聯繫犯保協助被害人家屬處理相關事情,預計今(18日)完成相驗。對此,不少人痛批「未成年殺人,又沒事了嗎」、「早就不相信台灣司法」。

國三生被刺頸亡! 死者父提4訴求:家長應負連帶刑責
新北市某國中男學生去年遭同校男學生刺死。死者父親今天提出廢除少年塗銷紀錄、少年犯回歸校園前先進中介學校、家長應負連帶刑責、少年觸及刑案就要面對應有處罰共4點訴求。

南韓少年石塊砸主播議員 事先埋伏「預謀犯案」
南韓執政黨,國民力量黨女議員「裴賢鎮」,昨天(25日)在首爾遭未成年男子攻擊,頭破血流,目前還在住院中。至於被逮捕的少年,雖然宣稱是偶然犯案,但早在犯案前幾小時,就在附近徘徊,預謀可能性很高。少年還曾強調,自己是不具刑事責任的「觸法少年」,這也讓少年觸法的年齡規範,又在南韓引發爭論。

告白遭拒殺害學妹雙親 日「特定少年」判死刑創首例
3年前,震驚全日本的高中生殺人案,判決出爐。當時年僅19歲的高中生,因為告白失敗,殺害學妹的雙親,並且縱火燒屋,法官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判處死刑,這也是日本修法後,「特定少年」判死的第一個案例。

新北國中生遭割頸亡 中華人權協會:日本五度修少年法或可借鑑
近日發生國中生遭同學割頸身亡,輿論譁然,對於黑幫入侵校園之防制、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校園安全網之檢討修正,已不容坐視不理。中華人權協會5日(五)舉辦「校園拒黑與少年犯罪」研討會,與會人認為日本在2001-2003年間五次修正少年法,應有可供台灣借鑑之處。,但也有與會人呼籲,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請日本重新考慮將年齡回復為16歲,足見問題並不是單純修法降低年齡下限即可解決。研討會中,中華人權協會高思博理事長致詞表示,國中生割頸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原因,除了被害者在不該失去生命的時間、地點失去生命外,加害者手段凶殘、態度淡漠,加上新北地方法院的回應,均令人對現行制度的有效性產生疑慮。為此中華人權協會蒐集了日本、台灣的許多類似案例,發現少年事件在司法系統的處遇,乃至於到學校間的介接或轉換,以及黑道入侵校園等問題上,都有值得更進一步改善的地方。日本在2001-2003年間五次修正少年法,應有可供台灣借鑑之處。與會專家學者普遍認同教師管教面臨困境。新北市前法制局長、檢察官吳宗憲認為,應賦予教師更多的管教權,並依社會狀況微調,並且主張教師涉訟時,學校或政府應給予協助;警政署前副署長林德華則建議教育部重新檢視法規,直接賦予教師管教權及物品搜查權;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聯合會代表希望鬆綁搜查法規、建立安全匿名通報系統及高風險學生名單、增加校園安全人員。新北市中小學家長協會法務諮詢委員會總召粘舜權及丹鳳國小老師黃金宏均對中輟生回歸資訊透明提出建議。在防範黑道入侵方面,林德華認為,警政署很早就有防制黑幫入侵校園的策略及作為,他認為應引進日本的暴力團對策法;黃富源則認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制度,引進具有相關證照資格的職業保全專員,輔以大規模掃蕩黑道、校園違禁品查察,並完善法規,是有效的防制方法。在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方面,高思博理事長認為如何讓犯過罪的少年回歸到教育系統,不是單純要求學校承接就可以解決問題,需要完善的社會安全網。前監委林雅鋒則指出,目前社會上雖有下修責任能力年齡的呼聲,但基於聯合國兩公約、兒童公約、北京規則,必須創造一個社會環境,讓少年不受犯罪及不法行為的影響,不易達成。日本經過5次修法,將年齡降為14歲,但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曾請日本重新考慮將年齡回復為16歲,足見問題並不是單純修法降低年齡下限即可解決。林雅鋒支持給法官空間,不要讓少年犯變成年犯。但吳宗憲以檢察官的經驗認為,法律保護少年,也應衡平保護善良的民眾。應否下修刑責年齡值得討論。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主任許福生特別指出,少年刑事政策,以保護主義優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64號解釋後,曝險行為僅剩3種,未滿12歲改由家庭處理,是否應思考一下,犯重罪該不該處理。尤其,少年犯5年以上的罪才適用刑事程序,從罪名來看,例如電信詐騙,3到10年,就不適用刑事程序。定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柏榮也提出12歲少年,被黑道吸收,涉及詐騙案變成車手的案例,支持法律未來需填補漏洞的看法。高思博理事長於研討會總結時表示,人權保障具有多種面向,立法者於修法時負有衡平考量的重要責任。校園拒黑方面,最重要的是儘速引進日本暴力團防制法,讓黑幫在校園吸不到組織壯大的奶水。少年犯刑事責任及司法矯正、輔導與學校對接方面,則要注意避免給少年標籤化,適時接住少年,不要讓青春沒有明天。更多鏡週刊報導

推國民法官 行政院通過國民參審法草案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由司法院函請行政院會銜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藉由國民參與,有助涵養公民責任,也可提升司法審判透明度,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破案一線間】冷血殺害少女 牙刷DNA助警抓嫌
民國94年1月,新竹發生駭人聽聞的性侵殺人案,一名國二女學生慘遭性侵,全身赤裸陳屍在自家二樓,被害人母親回家後,才發現愛女慘遭不幸,趕緊報警。殘忍兇嫌為了毀滅證據,還用水清洗現場,雖然細心的鑑識人員還是取得嫌犯DNA,不過比對卻一無所獲,只好地毯式查訪鄰居,終於順利逮捕犯案的17歲少年,還給家屬公道,到底關鍵的情資是什麼?破案的證據為何?請看今天的破案一線間。</p>
12歲國中少年殺人 震撼全日本
日本長崎市發生12歲國中少年誘殺4歲男童的事件,震撼全日本。落網的少年只表示當時是臨時起意,現在非常後悔;不過學校老師和鄰居卻是驚訝到無話可說,因為少年平常學校成績優秀,個性更是非常老實,沒想到竟然會犯下殺人行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