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開徵礦石景觀稅,2016年調漲續徵,有業者認為違反稅法漲幅限制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新2件判決縣府敗訴,並要求縣府退還業者溢繳稅款7000多萬元及利息。
花蓮縣府重提自治條例礦石開採景觀特別稅,每年分2期按開採量採累進稅額徵收,每公噸徵收新台幣50元至70元不等,花蓮縣議會今天二讀通過,縣府表示,待三讀通過後,最快12月開徵。
花蓮縣府提案「礦石稅」自治條例,日前在議會程序會遭退回,縣府認為不符法定程序,不具法律效力,應進入大會討論,引起府會攻防。議會今天重申,因適法性重大爭議依法退回。
花蓮縣政府訂定自治條例開徵礦石稅10餘年,是縣內最大筆自有財源,有業者不服民國105年起徵收稅額漲幅太大,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勝訴確定;縣府表示,將依法提再審和釋憲。
花蓮縣議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攸關花蓮縣政府最大筆自有財源的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維持每公噸徵收新台幣70元,課徵年限從4年調為1年,議會每年審查。
卜蜂集團在花蓮籌設6處養雞場,引發地方反彈。今天近百民眾到縣議會高舉「反卜蜂」等標語陳情;縣長徐榛蔚重申若民眾沒有同意、共識前,會傾聽民意,將擱置甚至予以撤照。
花蓮縣長徐榛蔚今天在家扶活動中特別提礦石開採特別稅,希望議員支持5月底前能通過,否則延宕一個月將少收8000萬元的稅收,擔憂財政力屬第5級的花蓮將無以為繼。
花蓮縣礦石開採景觀維護特別稅屆期審查,引發縣議員意見分歧,調漲、減半徵收均有,縣議會上午審議維持徵收每公噸新台幣70元,逕付一讀。對於課稅名目使用也引發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