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人夫與妻子小美(化名)於2018年結婚,並在今年3月正式協議離婚,不料小美早在婚姻存續期間便離家與小王同居,甚至在與丈夫離婚僅12天後就生下一名男嬰。雖然小孩辦理出生登記時,父親欄仍登記在前夫的名字,後續DNA親子血緣鑑定,確認該名男嬰確實是小王的骨肉。人夫得知真相後大受打擊,認為婚姻遭到嚴重破壞,憤而將前妻與小王告上法院,並連帶求償100萬元。
台中市三名妻子,日前不約而同抓到結婚多年的老公外遇,一氣之下怒告小三侵害配偶權,不過台中地院一審時,同位法官審酌,「性自主決定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夫妻間的貞操權應低於其位階,接著法官也認為,其中妻子僅對小三求償的不公平現象,若是判賠,等同變相鼓勵老公積極發展婚外情,「豈合乎公平與事理?」,全案可上訴。
陳姓女子不滿丈夫與洪姓女子交往甚密,提告洪女侵害配偶權求償。不過,北院法官罕見認定沒有配偶權概念的存在,陳女請求無理由,判決駁回。北院表示,尊重法官獨立審判。
在網路遊戲中,網友之間經常會暱稱老公、老婆,但是台中一位女中醫師被先生指控和網友互傳曖昧簡訊,不但叫對方老公,兩人還牽手出遊,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婚姻契約,判女中醫師賠先生15萬元精神慰撫金。</p>
在網路遊戲中,網友之間經常會暱稱老公、老婆,但是台中一位女中醫師被先生指控和網友互傳曖昧簡訊,不但叫對方老公,兩人還牽手出遊,法官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婚姻契約,判女中醫師賠先生15萬元精神慰撫金。中醫師陳苡芳(98.5.15):「我們用手背的方式去摩擦側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