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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人數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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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政府2周年/肅貪整頓政壇、大法官僵局未解 司法公信備受質疑
總統賴清德執政後,肅貪第一刀砍向同黨的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接著輪到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外界質疑司法檢調被授權「開綠燈」,揮刀砍向政壇要角。儘管賴清德當時重申,不分政黨、不問何人,只要有證據就依法偵辦,然而「司法雙標、檢調濫權、黨檢媒一體、選擇性辦案」等質疑聲不斷,藍白在野兩黨紛紛批評司法公信力蕩然無存。

兩公約第四次審查!國際委員籲台灣「暫停死刑」 關切大法官缺額
為期三天的「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落幕,法務部今(15)日舉行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發表會。12位人權專家在審查報告中提出135項建議,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代表政府受領。有關死刑存廢的敏感議題,愛爾蘭籍委員Willian Schabas說,很多人謬誤認為死刑能嚇阻暴力犯罪,但無證據支持此觀點,如果更多人知道,或許民意會有所改變,呼籲台灣政府宣布暫時停止死刑,並透過積極與公眾溝通來推動廢除死刑。

快訊/徐錫祥檢察總長人事案「藍白封殺」否決 王鴻薇投廢票
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將於5月7日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提名法務部前次長徐錫祥為檢察總長,立法院今(5)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藍白以人數優勢聯手封殺,最終結果50票同意、61票不同意、1張無效票,此人事案被否決。

賴清德稱不貪不取 白營學者林騰鷂列十大惡行:無恥「該彈劾」
國民黨、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彈劾總統賴清德,立法院今(14)日、明日舉行公聽會,這也是憲政史上第一次彈劾總統程序。民眾黨黨團推薦學者、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指出,他寫了「賴清德違憲亂政,應受彈劾十大惡行」,賴清德稱「我不貪不取為什麼要彈劾我」,他認為這是非常無知,無恥,無賴的說法,錯誤政策比貪污還可怕,不當人士安插比貪污可怕,更可怕的是濫用公權力,亂花人民血汗納稅錢。

繼續「5>6」作判決? 憲法法庭1/2有新憲判
立法院去年審查114年度總預算時創下歷史性刪減紀錄,將3.1兆元預算刪減2075億元,引發行政院和民進黨團雙雙提出釋憲。雖然憲法法庭曾因大法官人數不足而無法做出判決,但在去年底5位大法官自行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後,司法院預告將於明天發布新憲判,極可能針對114年總預算釋憲案作出裁決。總統賴清德已公開感謝憲法法庭秉持專業與道德勇氣,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保障人民權益。

賴清德會出席彈劾案嗎?他問ChatGPT 得到「這答案」
總統賴清德彈劾案26日於立法院表決,在立法院以60 v.s 51通過,正式定於2026年5月19日投票。前立法委員蘇煥智指出,這可能是台灣民主化後首度在立法院成立的「總統彈劾案」議案。他認為,該案雖然因為需要達到2/3的門檻,通過機率極低,但仍是台灣民主政治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傳府院「溝通」大法官 黃國昌告發要求北檢傳蔡宗珍作證
蔡宗珍3位大法官依《憲訴法》修正條文規定,拒絕參與憲法法庭評議,21日有網媒報導內幕指稱,府院曾請「和蔡宗珍有深交的黨政高層與其溝通,但顯然踢到鐵板」。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府院竟然司法關說,今(23)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遞狀告發司法關說罪。黃說,關說司法是刑事犯罪,請台北地檢署立刻依法火速偵辦,馬上證據保全,最起碼傳喚蔡宗珍大法官作證。黃國昌說,相信以蔡大法官的風骨,不會做偽證,也請蔡大法官發揮作為法官、維護司法獨立、公正審判,應該有的責任跟義務,主動跟台北地檢署說清楚講明白,誰找妳關說。

告發5大法官「枉法裁判」 徐巧芯舉1事諷尤伯祥愛當官
大法官19日召開憲法法庭,宣布藍白聯手通過的《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回到修法前現狀。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2)日由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副書記長王鴻薇、徐巧芯、陳菁徽、盧縣一及新北巿議員林國春出席檢舉、告發違反《刑法》「枉法裁判罪」。徐巧芯對此諷刺5位宣判的大法官,「排除異己之後的結果,永遠是百分之百」,同時點名大法官尤伯祥,過去曾指立院職權跟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綁在一起,會侵害大法官職權,但被賴清德提名時、被立院通過人事同意時,「怎不覺得憲法有問題」?國民黨、民眾黨去年底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19日作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不過,現今大法官僅有8人,賴清德兩度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全被立法院封殺,依照現行法律,憲法法庭無法評議、作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停擺一年後,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3名大法官認為,依據法律,現今不能組成合法的憲法法庭,拒絕評議,但她們3人被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5名大法官排除在外,做出憲法判決。蔡彩貞雖有參與,但有部分不同意。

憲法法庭「復活」 國民黨團控5大法官枉法裁判、程序黑箱
憲法法庭因大法官人數不足,停擺一年,但謝銘洋、呂太郎、陳忠五、尤伯祥、蔡彩貞5位大法官排除依法不參與評議、評決的3位大法官後,19日逕行做出「114憲判字第1號」,判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讓憲法法庭「復活」。國民黨團今(22)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按鈴,對5位大法官提出枉法裁判罪。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林沛祥說,當憲法解釋已經具體取代立法院時,是否還在職權範圍?是否構成犯罪?黨團靜待司法的判斷。

《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自由民主面臨存亡危機
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憲訴法修法違憲。大法官尤伯祥、謝銘洋、陳忠五提出的協同意見書表示,眼見自由民主憲政已面臨存亡危機,大法官必須在為時已晚前以現有總額來審理本案並作成判決。

憲法法庭「內鬨」!5大法官逕自判違憲 司法院:具有正當性
《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施行後,因大法官人數不足,憲法法庭停擺一年之久,如今有3位大法官依法未參與評議,另外5位大法官將該等3人排除後,今(19)日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法條文違憲,回到修法前。外界解讀此為憲法法庭內鬨,判決能讓外界信服嗎?司法院書記廳長許碧惠表示,判決理由已詳加說明,將拒絕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不計入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大法官依據《憲法》所賦予的專屬解釋憲法職權,做成憲法判決當然具有正當性。另有媒體提問,從總統公布至今已經快一年,此時公布判決是否有什麼考量?司法院書記廳表示,本案是在今年1月15日由民進黨團柯建銘等人提出聲請,憲法法庭5月12日舉行說明會、5月14日決議受理,因為本件受理要件、評議跟評決門檻,違憲與否實體審查事項均是極度重要及具高度爭議性,又有3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影響評議時程,歷經憲法法庭49次審議評議跟說明會,大法官對於判決主文跟理由充分討論完畢,才由審判長於七日以前指定12月19日是文本評議期日。據司法院統計,目前憲法法庭未終結案有432件,已受理有96件。

憲法法庭宣告《憲訴法》違憲 3大法官「不同意」認:無效判決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判決,《憲訴法》修正案違憲,並自公告日起失其效力。對於5位大法官在公布判決後,另3名大法官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隨即共同發表不同意的法律意見書,指出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5位大法官合議之判決當然無效。法律意見書全文如下:一、憲法就司法院及大法官之組織事項,除自為規定外,明文採憲法委託立法之模式,憲法對此從未保持沉默;立法者依此所制定之司法院組織法與憲法訴訟法,構成憲法權力分立制度之一環,對所有國家權力機制均具絕對拘束力,違反者不僅違法,亦屬違憲。二、憲法賦權對象為「司法院大法官15人」之整體,其性質應屬合議體;憲法從未賦權於個別或部分大法官。合議體須依法律所定組織形式及法定人數合法成立,始得行使憲法審判權。不符合組成法定前提要件,即不存在法律意義上之審判組織。三、現行有效之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1項及第2項明定,憲法法庭須由「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得低於10人」組成,屬組織建構性規範,乃憲法法庭合法成立、審判權發生之前提性要件,大法官受絕對拘束,無從拒斥、排除或選擇性適用。於現有大法官僅8人之情形下,憲法法庭無從合法成立,個案審判權即不可能產生。四、有效法律非經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之憲法法 庭依法宣告其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絕對1拘束力。即便該法律成為憲法審查之聲請審查標的,其效力亦不因此喪失或「暫停」;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或其成員,更無權否認有效法律之效力,否則將使法律效力淪為個案操控之結果,動搖法治國之根基。五、無論大法官或依法組成之憲法法庭,均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亦無得以「程序自主權」之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之權限;任何試圖以程序概念對抗組織建構性規範之主張,於法理上均無從成立。六、憲法法庭未合法組成,即不具審判權;不足法定人數之大法官所作成之判決,無法治癒其自始未合法成立之結構性瑕疵。七、「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係由5名大法官署名作成,形式上一望即知其不符憲法法庭組成之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之判決。八、於大法官缺額尚未補足之前,就具急迫性、時限性之特殊案件,現行法律體系中原存有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30條第5項規定,例外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審判權之法理可能性,惟須受司法自制之限制。此一法理主張並未獲得其餘大法官支持,未能付諸實行。九、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之現實困境,係源於大法官缺額之事實層面,而非規範層面之法律設計。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而非以違法、違憲方式否定現行法律,另創不具正當性之權力運作模式。十、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唯一正當且成本最低之路徑,仍在於各憲法機關恪守憲法、遵循有效法律,履行其憲法忠誠義務,而非以違法擴權方式回應憲政困境。

《憲訴法》遭判違憲 翁曉玲怒嗆大法官可恥:國人沒有必要遵守
國民黨、民眾黨去年聯手修正《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判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3分之2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並且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今(19)日作出判決,宣告《憲訴法》修正案違憲,即日起失效。對此,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今怒轟,對做出5位大法官表達嚴正抗議,做出中華民國史上最糟糕不知羞恥判決。這是無效且違法違憲判決,不符合目前法律規定的憲法判決,因此國人不需要遵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下午舉行記者會,「可恥!大法官淪賴清德司法戒嚴打手!」記者會,書記長羅智強、立委翁曉玲出席。翁曉玲提到,這次判決竟然只有5位大法官參與憲法判決審議,還有一位針對部分理由提出部分意見,因此是4名大法官宣告《憲法訴訟法》違憲,這很可恥,憲法法庭有8位大法官,7位尚待提名,只有5位大法官做出評議,過半數大法官就可以決定是否違憲,這實在是荒謬。大法官淪為賴政府獨裁者鷹犬,要捍衛賴清德獨裁權。翁曉玲強調,依照現在《憲法訴訟法》規定要有8位大法官的三分之二,也就是6位大法官做出決議,這次只有5位大法官做出決議,這是違憲違法判決,沒有必要遵守。

前藍委揪賴政府1舉動鐵了心 斷言朝野戰到2028不和解
行政院與總統府先後拍板決定,「不副署、不公布」已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引發在野不滿,今(19)日更進一步宣布啟動彈劾總統賴清德。前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分析,「我看大趨勢大概定了!就是不會和解,一直戰到2028。」他也認為,執政黨對《財劃法》及年改修正案鐵了心,而目前最大宗的兆元軍購案是最能展現在野最強監督力量的項目,建議在野立委要更用功,精準看懂預算貓膩,好好審查把關,讓民眾眼睛一亮。

彈劾總統門檻有多高?賴清德、卓榮泰憲政爭議到彈劾程序一次看
彈劾總統成為立法院最新政治攻防焦點,隨著行政院長卓榮泰拒絕副署《財劃法》,在野黨進一步點名彈劾總統賴清德,引爆憲政爭議。彈劾總統真的可行嗎?門檻有多高、程序怎麼走?本文一次整理彈劾總統的法定流程、關鍵門檻與實務難度,帶你看懂這場憲政攻防的核心關鍵。

「憲法法庭沒被癱瘓」 翁曉玲反轟賴清德:不提出適當大法官
立法院近日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引發朝野嚴重衝突,行政院覆議失敗後宣布不副署,導致政治僵局。不過憲法法庭似乎有望重啟,憲法法庭本週五將舉行「確認裁判決文本評議」。國民黨立法委員翁曉玲今(16)日指出,憲法法庭無法運作主因在於總統賴清德遲未提出第三波大法官人事提名,造成法庭大法官人數不足,影響審議進行;希望全國民眾都能瞭解 ,提名權是在總統,如果總統不提,立法院怎麼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