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拳擊俱樂部2022年7月舉辦大拳頭拳擊友誼賽,26歲胡姓男子上場2分鐘就身體不適,送醫後因顱內出血重傷不治。舉辦者、拳擊A級裁判兼教練丁晧峯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丁男未注意依國際拳擊規則配置拳台醫師全程在場,而以選手自行出具健康聲明書便宜行事,導致被害人死亡,將丁晧峯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新北市26歲胡男,去(111)年7月底參加新北市新店一家拳擊俱樂部舉辦的友誼賽,不料,比賽過程中頭部遭重擊,送醫不治身亡。檢警事後調查指出,俱樂部丁姓負責人在安排對戰選手時,並未事先衡量選手實力、經驗,全程也不僅未提供適合選手尺寸的拳套、護具,也未設置醫護人員在場,今日依過失致死罪將丁姓館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