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小羊(化名)與小美(化名)相約吃飯,飯後散步至大安森林公園,怎料小羊卻直接把小美帶往公廁,對她上下其手,還強制性交得逞。小美事後對小羊提告,檢方雖以《刑法》強制性交罪將小羊起訴,不過法院調閱監視器審酌,認定證據不足,最終裁定小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