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張姓男子去年將寵物狗「阿福」帶到萬華青年公園的涼亭,放了飼料與飲水後就離開,被檢舉是棄養,依違反動保法開罰3萬元,他不服上訴。開庭時張男辯解,當時阿福有點頭同意,所以並非棄養,法官完全不採信,判他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