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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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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1歲嬰淪白骨屍!冷血爸媽拒送醫 「目睹他病死」裝桶扔山區
毒品通緝竟掀案外案!桃園警方日前登門查緝涉毒品罪判刑確定、未依規定入監而遭通緝的29歲巫姓女子,卻意外發現巫女和39歲林姓男友「少了一個孩子」,追問下才得知該名幼兒早已夭折,並被他們裝在塑膠桶中棄屍林口山區。

家裡發現老鼠怎麼辦?台北鼠患熱區、老鼠跡象判斷與鼠糞消毒懶人包
台北鼠患持續延燒,大安、萬華等5大熱區小心漢他病毒!本文整理家裡發現老鼠的5大跡象,解析管道間防堵材料,以及黏鼠板、老鼠藥和捕鼠籠哪種最適合?發現鼠糞又該如何安全清理?一文掌握如何避開2026「安鼠之亂」漢他病毒風險。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5月男嬰遭凌虐亡!屍丟大排「爛成黑泥」 生父母、姑姑遭起訴
去年台南市新市區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嬰兒棄屍案件,一名出生僅5個月的男嬰被親生父母丟棄在一處大排,屍體與垃圾堆放在一起散發出陣陣惡臭,被發現時已經腐爛成黑泥。檢警調查發現,男嬰生前遭到方姓生父、林姓生母以及凌姓姑姑虐待,最終傷重死亡,被3人合謀棄屍;男嬰屍檢發現顱骨、肋骨等多處骨折,檢察官調查後將三人起訴,向台南地方法院求處重刑。

極地熊拍片、猩猩玩扮家家酒 兩大研究掀熱議
當鏡頭不再由人類掌控,而是交到動物身上,科學研究會變成什麼模樣?

巴基斯坦火車劫持 數百乘客30hr驚魂 33人被擊斃
巴基斯坦緊鄰阿富汗和伊朗邊界的俾路支省,週二驚傳一列載火車遭當地分離武裝組織「俾路支解放軍」(BLA)襲擊,車上數百名乘客淪為人質,組織要求藉以交換在押成員。巴國當局出動特種部隊與武裝份子展開30小時對峙,最終以擊斃33名武裝份子,結束整起火車挾持事件。官方對於平民傷亡數字,諱莫如深,目前傳出25名在事件中死亡的人質,其中多數身分都指向未執勤士兵,傳出當時火車上有約百名軍人身分的乘客。倖存者證實,武裝份子刻意挑選軍人乘客殺害。而多數乘客在經歷兩天一夜沒水沒吃的情況後,終能重回自由。

越南女前任男友殺害現任 棄屍荒野溝中
彰化大村驚傳兇殺棄屍,37歲越南女子的同居男友被殺害棄屍。女子是單親媽媽,帶著3個年幼的子女和52歲的李姓男子同居,前男友有意復合,已經糾纏多時,初六晚間殺害李姓男子。鄰居說,當天晚上7點多,從屋簷下看到屋內躺了一個人,越想越不對。後來朱姓女子還要鄰居別出來,因為要搬東西怕碰到了,可能就是為了棄屍。

餵FM2、膠帶纏頭奪命!害死同居人4歲女兒 毒蟲判17年10月
南投名間鄉一名4歲女童2020年間遭母親同居人陳威嘉凌虐,曾用針刺她,還用膠帶繞頭,並餵食FM2致死後棄屍。陳男一度重判無期徒刑,案經多次撤銷發回,更三審判處17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判決指出,陳男自2020年1月起與彭女交往後,多次前往彭女北屯居處過夜,與女童有獨處機會。同年2月至6月間,陳男或徒手或尖狀物等毆打女童,造成女童頭部、前額、四肢及全身多處紅腫。陳男還用土黃色膠帶纏繞女童頭部及眼睛數圈,或以「趴拱橋」方式罰站。2020年6月7日下午,陳男施用FM2後精神倦怠,與女童在房間睡覺,醒來發現女童尿床,心生不耐,竟餵女童FM2,導致女童體內毒品濃度過高,窒息死亡。當晚,陳男發現女童死亡,為避免他人發現,便將女童遺體以棉被包裹後裝入塑膠袋,掩埋在南投縣名間鄉某棵樹下。檢警循線挖出女童遺體,南投地檢依殺人等罪嫌起訴陳男。一審認為,陳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判處無期徒刑;二審改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人施用毒品等罪,改判15年5月。其中,遺棄屍體罪判處1年10月定讞,其餘犯行撤銷發回更審。更三審認為,陳男有多項毒品前科,素行不佳,明知毒品對幼童危害,還餵以毒品FM2害女童窒息身亡,被警方查獲後,蓄意捏造女童「死於溺水」,故意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且否認犯行,未能徹底反省自己錯誤,不宜輕縱,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17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不斷更新/遭囚326天!以軍隧道中再救出1人質 8個月不見陽光
2023年10月7日清晨,哈瑪斯從加薩走廊向以色列發動了一次大規模襲擊,導致以色列進入戰爭狀態。哈瑪斯的襲擊包括向以色列境內發射大量火箭彈,造成多名平民傷亡。以色列隨即展開反擊,派遣軍隊進入加薩地區,並進行空襲和地面攻擊,多國調停沒有結果,而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近期則表示,加薩戰事即將告一段落。以下為《TVBS新聞網》整理的最新進度。

幫單親媽出頭!棒球隊教練失控「持球棒狂毆」 竟帶國中兒開車棄屍
去年1月,一名呂姓男子怯生生走進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埔子派出所,值班員警詢問來意,他語出驚人地說,20多年前曾目睹一件殺人棄屍案,身心備受煎熬,想要報案,在場員警聽了都十分驚訝,也好奇呂男究竟遭逢何事,才會在多年後下定決心,出面揭發此事。負責偵辦此案的桃園分局偵查隊長陳志維告訴本刊,根據呂男說法,幼時父母離異後,母親一人靠經營金紙店及麵攤,拉拔5子,被殺害棄屍的邱姓男子是呂父朋友,後來積極追求離婚的呂母,沒想到被拒絕後,竟以跟監、竊聽等方式一再糾纏,甚至威脅要對呂家5名幼童不利,想以此逼呂母就範。

南投惡男餵毒3歲童致窒息亡埋屍樹下 更三審改判17年10月
2020年在南投縣發生一起對未成年人犯傷害致死罪,陳男經常獨自帶女友的3歲女兒出門,竟持不明器物毆打頭部、尖狀物刺大腿、木板毆打手臂等,更誇張的是,對女童餵食安非他命、FM2致死後埋屍,陳男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更二審去年底宣判,判刑16年6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三審,改判刑17年10月。

兒犯下滅門血案!凶嫌母首發聲「竟只問這句」 警聽完傻眼
這起震驚全台的滅門慘案,發生在新北三重一處社區,3名死者分別為69歲的劉姓婦人、劉的二女兒陳女(30歲)、陳女與前夫生的3歲兒子,3人陳屍在劉婦房間床上,屍體遭棉被覆蓋,幼童的嘴巴還塞了1條毛巾,由於已死亡多天,屋內瀰漫濃濃屍臭味。

抱兒吵架遭尪怒推!她鬆手摔死兒 桃園夫妻「陽明山藏屍」
台北市1歲男童凱凱(化名)長期受虐身亡,劉姓保母姊妹、負責個案之陳姓社工均遭移送,兒福聯盟及作為主管機關的衛福部先後被點名,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然而不少民眾亦憂心指出,這樣的事情雖然恐怖,但更令人憂心的就是「案件並不在少數」。2020年曾發生一起棄屍案件,桃園周姓夫妻因吵架誤殺長子,更為了掩蓋真相而藏屍陽明山。

衝急診室幫忙「屍體竟是自家小孩」 加薩醫生崩潰喊:頭都沒了
為了報復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上個月7日發動的突襲,以色列軍方迄今仍持續對加薩地區發動大規模空襲,這導致當地醫院在醫療資源即將用盡的情況湧入大量死傷民眾,除了有醫生看到「沒有頭的孩童屍體」外,還有女醫衝進急診室時發現死者竟包含她的2名孩子。

哈瑪斯用烤箱「活活烤死嬰兒」 以色列醫護見腫脹屍體崩潰
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Hamas)上個月7日對以色列發動突襲,大量武裝分子從各路對平民展開血腥的屠殺,至今仍陸續有多起人倫悲劇被披露,近日又有以色列的醫護人員爆料自己所見,他抵達被哈瑪斯攻擊過的集體農莊後見到超過100人被殺死,甚至有嬰兒被「放進烤箱烤死」,種種恐怖景象也讓這名醫護人員呼籲「這些野蠻人的所作所為必須被世界看到!」。

IG貼「難怪希特勒想除掉猶太人」!花旗銀行正妹慘丟工作
1名任職於花旗公司(Citi)的年輕女子因為在個人Instagram上宣揚「反猶太主義」後遭到開除,她先是分享1篇以色列軍方否認空襲加薩醫院的文章,並寫下「難怪希特勒(Adolf Hitler)想除掉他們」,她的言論被截圖上傳到網路上後引發龐大輿論抨擊,就連開除她的花旗公司也強調「這令人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