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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3屍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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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屍自首全是局!高雄車行9人圍毆虐殺2小時 主嫌逃南韓19天落網了
高雄市楠梓區日前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權利車行命案,一名涉嫌詐欺遭通緝的22歲穆姓男子,於9月30日獨自駕車載著張姓死者遺體至楠梓分局自首,聲稱因10萬元債務糾紛「失手打死人」;然而檢警調閱監視器深入追查,赫然發現全案竟是多人虐殺案。穆男獨自運屍至台東製造斷點,實則是為了替幕後主嫌爭取逃亡時間。25歲林姓、23歲劉姓嫌犯於案發後搭機潛逃南韓躲藏19天,經跨國合作於昨(17)日遭遣返回台,由警方押解回高雄,今(18)日檢警將深入訊問以釐清整起命案動機與背後利益糾葛。

熱熔膠抽打折屍塞車廂!高雄藏屍涉案人數再+1 「驚見未成年者」
高雄市楠梓區一名22歲穆姓男子因10萬元債務糾紛,手持30公分長的熱熔膠條將22歲張姓車行同事抽打致死,並將遺體折彎塞入後車廂載走,隨後向警方自首。經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案情並不單純,包含穆男在內已有多達8人涉案,2人遭羈押,2人遭聲押,如今再有一名黃姓少年到案,函送少年法院審理。

遭熱熔條凌虐下體慘哀嚎!兇嫌「對屍CPR」 7人冷血旁觀幫運屍
高雄楠梓運屍自首命案震驚社會,22歲穆姓兇嫌疑因10萬元金錢糾紛,使用熱熔膠條失手打死同齡的張姓同事,而權利車行的負責人共7名共犯協助運屍並試圖滅證,目前已全數落網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楠梓分局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透露穆男自稱犯案後曾對死者「進行CPR」,而其他共犯則自稱全程旁觀,並未參與。張男遺體經過法醫相驗發現,臀部、大腿處有多處嚴重傷痕,與兇器外觀符合,目前確切死因仍有待進一步解剖釐清。

影音/後車廂運屍案!疑熱熔膠條凌虐奪命 車行下手開老闆車載屍
高雄楠梓區發生一起後車廂運屍命案,22歲張姓死者與穆姓凶嫌同為車行員工,疑因10萬元債務糾紛,凶嫌於車行內將死者毆打致死後,駕車載屍逃往台東,直到當晚才致電警方自首,目前警方已封鎖車行現場進行調查。

張介宗碎屍三婦凶宅不安寧 王爺神轎出巡「紅菱帶封門」鎮煞
2024年震撼全台的高雄連續殺人分屍案,74歲的兇嫌張介宗因接連殘殺大嫂及兩名婦人並肢解棄屍,1年多過去了,兇案「分屍凶宅」卻因種種離奇現象,讓附近居民心驚肉跳。上個月底里長委託獅甲南天宮繞境時特別停轎駐駕,並在家門捆上「紅菱帶」鎮煞,安定民心。

影音/高雄碎屍魔「不認殺人」! 家屬法庭痛毆 冷血行徑曝
高雄碎屍案被告張介宗經國民法庭審理後,遭判處3個死刑,然而他在長達10天的審理期間態度極為傲慢,面對檢方出示死者頭顱等鐵證仍堅不認罪,甚至以器官捐贈為由狡辯,當庭嗆聲法官「不信就速審速判」,冷血行徑令死者家屬與律師痛批「人神共憤」。

快訊/高雄分屍魔張介宗冷血肢解3婦丟河 一審判處3個死刑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短短三個月內接連殺害並分屍大嫂在內的三名婦人,讓人毛骨悚然的是,被害人遇害後,張介宗冷靜肢解屍體,並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五號船渠。直到第三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家屬報案協尋,血腥「高雄碎屍魔」命案才徹底攤在陽光下。至今3名被害人的完整遺體至今仍未全數尋獲,這起震驚全國的碎屍案,歷經10天的馬拉松式密集審理與激烈的庭審交鋒後,國民法官也做出裁決,一審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張介宗「碎屍3婦」血腥惡行回顧 檢求死刑國民法官今宣判
2024年底高雄發生震驚全國的連環分屍案!73歲的男子張介宗,短短三個月內接連殺害並肢解大嫂在內的三名婦人,並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五號船渠。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直到第三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家屬報案協尋,案情才如同滾雪球般意外挖出前兩起連環殺人案。被社會大眾稱為「高雄碎屍魔」案,國民法官也將於5日進行一審宣判。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高雄汽旅驚傳命案!21歲女「陳屍浴室」 警現場發現疑喪屍煙彈
高雄鼓山區今(10)日驚傳命案,一名21歲的張姓女子凌晨被發現陳屍在汽車旅館房間的浴室內,同行的29歲林姓男友發現後急忙報警。檢方初步相驗後,決定12日下午解剖釐清確切死因。

「血淋淋肉塊」藏花盆!高雄婦報警嚇到腿軟 監視器拍下關鍵一幕
高雄2024年才發生慘絕人寰的「連續分屍案」,7旬老翁張介宗殘忍殺害、肢解包含大嫂在內的3名婦人,並將屍塊丟入高雄港,鬧得人心惶惶。日前,高雄一名婦人在自家門口花盆內竟發現「血淋淋的肉塊」,嚇得立刻報警。

捅屍多刀塞冰櫃!僅因10萬元痛殺恩人 高雄夫妻今遭起訴
高雄今年3月爆出一起債務糾紛命案,一名年約60歲、從事回收業的石姓婦人為了討10萬債務,於今年3月13日前往張姓夫妻位於前鎮區的倉庫,未料夫妻殺害並棄屍。張男先以棍棒攻擊石婦,後與妻子合謀將遺體塞入冰櫃,再運往屏東獅子鄉棄屍。檢警調查發現石女身上有3、4處刀傷及明顯穿刺傷,張姓夫妻於今(15)日被依強盜殺人罪起訴。據了解,石姓婦人在高雄鳳山區經營廠已有30年,過去因工程委託與張男夫妻結識。張男投資失利到處籌錢,甚至借了高利貸,石姓婦人有借10萬元幫忙度過難關。石姓婦人因想轉行賣飲料需要錢,就向張男夫妻追討10萬債務。石姓婦人13日出門前,跟兒子交代說要去拿錢,但遲遲沒有回家,兒子立刻報警,卻不料母親慘遭殺害棄屍。

刑事特搜/拿螺絲起子刺死女友兒子 家暴男因死者顱骨小洞認罪
21年前,高雄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男童命案。一名鄭姓男子不滿女友帶著兒子報警告他家暴,事後竟趁機用螺絲起子將男童刺死、載到公墓棄屍,屍體被發現時,已經被野狗啃得體無完膚。雖然警方懷疑鄭犯案,卻苦無證據,所幸法醫解剖驗屍時,在男童顱骨底部發現1個小洞,洞口凹陷痕跡與鄭持有的螺絲起子尖端相符,鄭才坦承犯案,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2004年1月20日,高雄覆鼎金公墓1名工人忙著清理垃圾,順便趁春節前巡視墓園,卻在偏僻的角落,瞥見十幾隻野狗搶食某種東西,於是上前驅趕,沒想到野狗一哄而散後,映入眼簾的,竟是一具連肉帶骨的殘缺屍體,嚇得他立刻報警,轄區三民二分局員警獲報後,也立即趕往現場進行採證。

高雄又爆殺人棄屍!婦為追債十萬出門 走進倉庫沒再出來
今年2月才發生高雄碎屍案,如今爆另一起棄屍案!居住鳳山區石姓婦人追討10萬元,13日出門後就沒回家,兒子14日緊急報案,警方追查發現石姓婦人進了債務人張姓男子與竇姓妻子的倉庫後沒再出來,又在張男夫妻租來的小貨車採到血跡,他們夫妻這時才坦承殺人、棄屍屏東山區。14日深夜,張男與員警共同到屏東獅子山的棄屍地,將石姓婦人的遺體從土裡挖出。檢方15日晚間複訊後以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17)日12時法醫將解剖石姓婦人,釐清確切。

【刑事特搜】日本女大生來台慘遭分屍 索命飛頭讓惡狼凶手認罪
35年前,日本女大生井口真理子隻身來台旅遊後失蹤,警方根據線報,鎖定排班計程車司機劉學強殺人棄屍,但因證據不足,只好放人。1年後,一名麵攤老闆證稱看到井口失蹤當晚,曾與劉一起吃麵,警方有了關鍵人證,將劉逮捕。劉也因常看到死者飛頭向他索命,身心承受極大壓力,最後坦承因求歡遭拒、殺人分屍,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大嫂頭顱浮出「3婦分屍案鐵證」!還有第4人? 警也沒把握
高雄碎屍命案震撼全台,3名七旬婦人遭73歲張介宗殺害肢解丟入前鎮河,警方在案情剛發生時表示將「無限期打撈」,然而經過多日調查僅尋獲林姓、張姓婦人的屍塊。本月19日警方終止打撈作業後,前(26)日民眾就發現了黃姓兄嫂的頭顱。案情出現了重大進展,外界猜測後續有可能再尋獲大嫂的屍塊、或是其他兩名遇害婦人的頭顱,對於是否重啟打撈作業,警方沉默了一天後,今(28)日首度進行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