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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某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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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乾兄妹」一審要賠938萬 父母辯已盡責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為替「乾妹」林姓少女出氣,2023年12月持彈簧刀在校園割喉楊姓國三生奪命;刑事已定讞,郭姓少年判12年、林姓少女判11年。民事部分,死者家屬一共求償2177萬餘元,一審判決,郭、林及其法定代理人要賠償938萬餘元。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原訂今(29)日二審宣判,不過合議庭諭知再開辯論。2023年12月25日,當時就讀國三生的林姓女學生午休時到楊姓國中生的班級找同學,她因甩門,遭擔任風紀股長的楊生勸說,引發林女不滿,轉頭跑去跟「乾哥」郭姓國中生訴苦。郭男聽聞後衝到楊男班級叫囂,從口袋中掏出彈簧刀,朝楊男頸部、胸背猛刺7刀,林女還嗆「給他死」等語,導致楊男送醫搶救後仍不治。刑事部分,郭男判12年、林女判11年定讞。民事部分,死者楊男的父母、姊姊請求撫養費、精神慰撫金等,共計2177萬餘元。

紅點設計師激戰國中少女還拍片!稱對社會有貢獻 150萬換免囚
台北市一名曾獲「德國紅點設計獎」的方姓設計師,2024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未滿14歲國中少女,兩人認識不到一週即發生性行為,陸續在兩個月內共計6次,其中2次還拍下性愛影片。法院一審判他有期徒刑5年4月;二審期間男方以150萬元與少女家屬和解,高等法院改判2年、緩刑4年。

未成年無照駕駛、違規6年累罰55萬 清貧男盼分期考照翻身
新北市一名20多歲的陳姓男子,自幼與祖父母同住,國中畢業後因沒有繼續升學,陳男每天無照騎機車到洗車場工作,六年內多次違規遭裁罰共66次,金額累積達55萬元。自2018年9月起,相關罰鍰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因陳男無財產暫結;2026年2月及6月案件再度移送,陳男手寫陳述書表達悔意與經濟困難,盼分期繳納,以利考駕照並翻轉人生,新北分署考量其情況,最終同意輔導分期還款與考照。

新北國二男「AI換臉女同學裸照」嗆大不了賠錢 負債母當庭求情
新北市一名13歲的國二生小傑(化名)因愛慕同班女學生小花(化名),竟拍下小花的國小畢業紀念冊照片,與另一名丁姓友人利用線上AI換臉工具,將小花的臉合成到裸體照片上。其他友人無意間發現性影像後,趕緊通知小花及班導,案件這才曝光。誰料,小傑案發後毫無悔意,更嗆「大不了賠錢轉學」,新北地院審理後,考量到小傑家境窘困,母親還背負300萬債務,最終判處小傑及其母親須連帶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為滿足男友癖好!新北狠母猥褻3子還拍性愛片 二審判10年半
新北市發生一起親生母親性侵兒子案,一名母親為了滿足簡姓男友的特殊癖好,竟然先後對自己3名就讀國中、高一及高二的親生兒子強行猥褻,甚至將過程拍成性愛影片傳給男友觀看。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依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等罪,判處母親與簡男各10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日做出二審宣判,因簡男已與家屬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9年8月,至於狠母部分則仍維持原判10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蔣萬安兒獲市長獎遭網暴!同學不忍揭戰績:他貢獻不少冠軍錦旗
台北市長蔣萬安7日出席台北市某國中頒發傑出表現市長獎,當天親手給予大兒子「大寶」蔣得立,兩人相似的五官和髮型,在台上自拍擺出迷因「西格瑪臉」(Sigma Face)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然而社群出現網友質疑蔣得立「靠爸」,批評聲浪越演越烈。網友接連留言透露,蔣得立為班上貢獻不少冠軍錦旗,允文允武,另有人直呼「他甚至因為這件事把脆刪了⋯這何嘗不是一種網路霸凌?」

「比新北乾哥可怕」鍾沛君爆小六生掐脖、持刀傷人 十度通報沒用
台北市議員鍾沛君今(4)日爆料大安區某國小一名學生從2024年底到今年5月發生恐嚇同學、持美工刀傷人、掐脖子導致同學險窒息等等案件,且不只針對班上學生,是跨班狀況,521再度發生持美工刀傷人案件才爆發。讓她直呼「比新北乾哥更可怕」,也質疑學校10度通報,教育局卻沒有列管該生。她要求,教育局應該有系統性列管,一位學生發生兩次危險行為就該警示;以及要求教育局明定校園暴力事件報案要件,讓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可以遵循。

影音/炸鍋!「社團教師保費、綠化」家長會買單 一年燒36萬
台北市某國中家長會會長近日公開質疑學校經費運用不當,指出社團教師經費、保費、美化綠化費用,甚至鄰近小學畢業禮物等支出,全由家長會買單,一年經費高達36萬3千元,遠超過家長會費每年僅10萬元的收入,引發帳目不清的爭議,校方則駁斥所有預算皆經過審議同意。

盧秀燕排第2!縣市長聲量排行出爐 「他」好評影響力奪冠
隨著2026九合一選戰逼近,選舉相關討論聲量逐步升高。《網路溫度計DailyView》透過輿情分析軟體《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分析4月份(2026/4/1~4/30)全台縣市首長的網路聲量與好評影響力,結果持續由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穩居前段班。中國文化大學廣告學系教授鈕則勳指出,蔣萬安人設清晰、剛柔並濟,目前處於不敗的地位;反而是劍指2028總統大位的盧秀燕,對於議題掌握度「沒那麼靈敏」。資深媒體人單厚之也指出,盧秀燕想問鼎總統大位,「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她自己本身的角色調整」。值得關注的是,被封為暖男市長的高雄市長陳其邁雖排名第三,但好評影響力敬陪末座,甚至挨批「冷血」,究竟原因為何?又是否將衝擊暖男形象?

YT頻道揭割喉案內幕 楊爸痛喊「有些我都不知道」批2人無悔意
新北市某國中於112年12月發生一起割喉案,當時郭姓少年與教唆林姓少女涉殺害1名楊姓國中生致死。高等法院二審處郭姓少年12年有期徒刑、林姓少女11年有期徒刑,後續最高法院裁定全案定讞,令楊姓少年家屬無法接受。近期就有一名海外YouTuber將案件以40分鐘完整描述,楊爸爸看完後稱「有些內容連我都不知道」,更痛批兩人毫無悔意。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快訊/驚險!新北國中生坐高樓女兒牆 校方、警消聯手解圍
新北市板橋區某國中稍早傳出現驚險場面!1名學生被目擊坐在高樓的女兒牆上,看起來險象環生,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架設氣墊預防墜樓意外,所幸在校方與消防人員通力合作之下,順利將學生勸回,未釀成傷亡意外,詳細事發過程待相關單位調查釐清。

新北傳校園霸凌!國中女遭學姐「逼下跪、鋁棍毆頭」 教育局發聲了
近日社群流傳一段霸凌影片,新北市一所國中一名女同學遭逼跪下,多名學生在旁圍觀,遭某女持棒球鋁棍朝被害人頭部毆打,伴隨拳打腳踢。事後,攻擊過程被側錄並上傳至Threads、IG等平台,引發網友憤怒與高度關注。新北市教育局對此於今(23)日發布三點聲明,強調已啟動校安機制,並將依法嚴懲。

新北再傳校園霸凌!少女遭打巴掌扯髮逼下跪 5同學警局道歉仍挨告
新北市校園再傳霸凌!1名就讀板橋區某國中7年級的少女,被同學懷疑在背後「講壞話」、「打小報告」,前(23)日中午,少女被帶進廁所逼下跪,期間遭到3名女同學輪流打巴掌、扯髮,另名男同學則是幫忙錄影。事件爆發後,少女母親不滿報案提告,警方也依法受理,詢後將涉案的4女1男依傷害、妨害自由以及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法辦。

快訊/汐止15歲少年住家頂樓墜落「倒臥路面」 搶救不治亡
新北市汐止區今(7)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墜樓意外,一名15歲少年不明原因突然從忠孝東路某高樓墜落,倒臥路面,路過民眾見狀緊急報警。警消獲報到場時,發現少年已無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至於詳細案情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國中割頸案/乾哥少觀所鬧事 管理員嗆「有種拿刀捅你乾妹的X」遭調職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爆發割頸命案,楊姓少年遭砍後傷重不治,郭姓少年(乾哥)與林姓少女(乾妹)各遭判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11年,全案定讞。媒體近日揭露,郭姓少年於2025年期間於少年觀護所參與鬧事,遭管理員嗆「有種拿刀捅你乾妹的『逼』」,經通報後,管理員因「不當管教」理由而遭調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