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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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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當白手套包庇賭博電玩 北市警官帳戶驚見397萬不明財產遭起訴
台北市警察局楊姓警官在萬華分局等單位任職期間,涉嫌包庇賭博電玩業者、涉嫌行賄員警要求洩漏查緝時間未遂,並有397萬餘元不明財產。台北地檢署今(10)日依貪污等罪嫌起訴楊,建請從重量刑。李冠龍等賭場業者也依賭博等罪嫌一併起訴。

泰國發通緝令!中國富商涉「殺豬盤」 非法挖礦洗錢百億驚傳潛逃
跨國詐騙與虛擬貨幣洗錢犯罪又有重大發展。泰國政府近日針對一名中國籍商人「王益承」(Wang Yicheng)正式發出逮捕令。官方指控,王益承涉嫌勾結跨國犯罪集團,利用非法的加密貨幣「挖礦」行為,替跨國網路詐騙及線上賭博集團洗錢,金額高達數十億美元。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史上最貪女檢」判12年入獄 陳玉珍第6次申請假釋駁回
「史上最貪女檢」前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因利用職務之便包庇電玩業者,收賄79次,得手2300萬元,遭判12年定讞,2019年3月發監執行。她第六度申請假釋,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認為,陳女犯行時是職司指揮偵查犯罪的檢察官,犯下貪污罪,犯罪時間長達7年,嚴重破壞公權力執行的公正性,不符假釋條件,駁回其申請案。陳玉珍司法官學院25期結業,歷任宜蘭、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參與偵辦尹清楓命案,因「正己專案」中箭落馬。

新北7義消駐地內「賭博喝酒」、詐領救災費 消防局隔1年才開鍘
新北市蘆洲義消分隊日前遭到知情人士檢舉,指稱多名義消涉嫌在消防分隊駐地內賭博、喝酒,另名小隊長則是在去年南亞火警發生當天,未出勤救災還涉嫌詐領出勤費。知情人士案向上檢舉卻宛如「石沉大海」,事隔超過1年,吹哨者日前透過網路社群再度發文,事件引發關注。對此,新北市消防局事後補破網,緊急約談涉事的義消隊員,最終依規定將7人退隊,並追回詐領的協勤費,後續也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西門町電子遊戲場藏「賭場」!北投警官涉包庇 柯文哲前隨扈也涉案
台北市萬華區一家電子遊戲場涉及賭博案件,檢調單位近日展開大規模搜索約談行動,揭露多名涉案人員,包括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隨扈林義偉、北投分局保防組長楊健良、福星電子遊戲場負責人李冠龍以及台北市某議員助理吳岳修等人。涉案人員皆已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中林義偉與楊健良皆為警界出身,卻涉嫌護航賭博場所,引發社會關注。這起案件暴露出警界人員涉及包庇賭博電玩業者的問題。

北投警官涉「包庇賭窟」 柯文哲前隨扈也涉案80萬交保
北投警分局保防組組長楊健良遭檢舉涉嫌貪污及包庇賭博,台北地檢署於4日指揮調查局及警政署,兵分31路搜索楊健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隨扈林義偉及「福星」電子遊戲場負責人李冠龍等13人,並約談相關人士。檢方表示,楊健良明知「福星」經營百家樂仍予以包庇,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訊後諭知楊健良、林義偉各以80萬元交保,李冠龍以200萬元交保,三人均限制出境出海。

快訊/北市兩線三星警官遭搜索帶回 警局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兩線三星楊姓警官今(4)天遭到檢調搜索並帶回偵訊,據了解疑似在萬華分局任職時,與博弈業者有不正當接觸。北市警局表示,目前全案仍在調查中,若有違法情事將依規定嚴懲、決不寬貸。

北市北投分局組長涉貪污、包庇賭博 檢31路搜索約談13人
北檢獲報,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楊姓組長涉犯貪污罪、包庇賭博等,今天指揮警調單位兵分31路搜索,並通知楊男等13人到案。北投分局表示,全力配合偵辦,絕不寬貸。

沒查到收賄、包庇賭黃業者事證 北市警反被查出洩密女兒起訴
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因涉嫌收賄、包庇位於中山區的7家色情、賭博業者,去年5月遭檢調搜索、約談到案,訊後以5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未掌握劉的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的罪證,今(29)日處分不起訴,但卻查出劉涉嫌洩漏資料給女兒,依洩密罪嫌起訴。起訴指出,劉維中女兒2023年8月騎車在北市信義路3段與貨車擦撞,雙方對責任歸屬及賠償費有爭執。劉維中請馮姓交警協助調閱肇事路口監視影像,馮員配合傳LINE給劉,劉再轉傳給女兒,叮囑「注意保密無外洩」。劉女後來和解,對方賠劉女3萬3000元,劉女賠修車費1萬元。劉女任職的豆漿店時常遭檢舉占用道路、油煙汙染、環境衛生等問題,松山分局常派員訪查並開罰。劉員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止,多次登入北市府單一陳情案件系統,以手機翻拍檢舉內容後傳LINE給女兒,並叮囑女兒「以上注意處理」、「給妳參考,知道就好,惦惦」、「妳不要讓店裡知道,這些訊息(會惹麻煩)」、「叫妳跑時妳就拚命跑」。

不只縱放通緝犯!金山警涉收賄34萬包庇賭場遭起訴
新北市金山分局大鵬派出所巡佐莊翼飛(現已調至石門分駐所),去年因涉嫌縱放一名蔡姓通緝犯,遭檢警介入調查偵辦。警方進一步查出,莊翼飛還涉及包庇賭場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賭場經營者勾結收賄。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對莊翼飛及黃男提起公訴,另5名賭客則聲請簡易判決及緩起訴處分。檢警調查,去年8月21日中午,一名蔡姓通緝犯遭金山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攔查,當時蔡男以未帶身分證為由謊報哥哥的名字,警員查詢M-police後發現其資料相符於是讓人離開,但事後越想越不對勁,協請偵查隊協助追查後,才發現蔡男為通緝犯。當晚,蔡男駕車經萬里區玉田時,被萬里分駐所長張智傑攔下,而副駕的莊翼飛卻向張私下表示「蔡男是他的線民,正在協助辦案,若缺乏績效,將再提供一名通緝犯換取」,但張智傑當場拒絕並隨即通報分局長沈明義。沈明義得知後,立即下令將蔡男與莊翼飛帶回偵辦,莊翼飛被函送至基隆地檢署偵辦,依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記2支申誡,調至石門分駐所。今年3月,基隆地檢署指揮警方搜索莊翼飛辦公室及住處,更是進一步發現莊翼飛涉嫌向賭博業者黃男表示,若「每日給他1萬元」便不取締賭場,以此共收受34萬元。基隆地檢署今日偵結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多項罪名將莊翼飛及黃男起訴,另5名賭客則聲請簡易判決及附帶1萬元或5千元條件之緩起訴。

藏鏡人?北市副議長葉林傳疑賭博電玩幕後老闆 500萬交保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嫌涉入賭博電玩產業並圖利特定業者,檢調於昨日(7月31日)大動作搜索其相關處所,並約談葉林傳等11名被告到案。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於今(1)日清晨諭知葉林傳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啟動科技監控措施。葉林傳1日凌晨3時許移送複訊時,媒體追問「副議長有沒有話要?要不要澄清一下?會覺得是政治迫害嗎?」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涉經營賭博電玩 檢調今17路搜索議會辦公室
國民黨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的市議會辦公室今(31)日上午9時許傳出遭檢調搜索。台北地檢署因偵辦葉林傳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31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持搜索票,搜索葉林傳等8名被告的住居所、相關辦公處所等共17處,另通知葉林傳、紀姓業者等12名被告,3名證人到案查證,釐清相關事實,目前持續偵辦中,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葉林傳與紀姓業者等11人另涉犯《刑法》意圖營利賭博罪嫌方向偵辦。檢調去年5月偵辦松山分局巡官劉維中涉嫌包庇色情、賭博業者,懷疑葉林傳服務處前、後任主任張翰明、林晴紀疑似入股、行賄警員均遭帶回,訊後將2人請回,經擴大偵辦,衍伸新案情。據了解,葉林傳涉嫌經營賭博電玩,疑隱身幕後實際操盤,而且檢調今天向議會索取的資料,與2017年修正的《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有關。檢調從上午8時30分進入葉林傳的副議長辦公室搜索,約莫於11時30分離開,相較於過往北市議員遭搜索時數箱資料也被帶走,這回檢調僅帶走一登機箱大小的行李箱離開。更多新聞:

涉包庇賭博業者、詐領加班費及不明財產 北市2警涉貪起訴
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行政組長鄧進華、保安大隊警務員吳嘉葳各自因涉嫌洩漏臨檢情資、包庇電玩業者,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今(23)日將鄧、吳2人依涉嫌違反《貪污罪條例》等罪嫌起訴,5名涉案業者依涉犯賭博等罪嫌起訴。起訴指出,鄧進華字2023年11月17日起擔任萬華分局行政組長迄今。吳嘉葳之前是中山分局行政組警務員,於今年3月14日調保安警察大隊行政組員。調查發現,吳因受理萬華轄內一帶賭博電玩業者所託,以每月12萬元「公關費」,共計96萬元,約定若鄧預先得知搜索訊息,會透露給吳知悉,掩護當地賭博電玩業者避免遭查緝。

NONO性侵「僅一罪成立」檢方要上訴 二審裁定延長境管8月
藝人NONO(陳宣裕)涉嫌對6名女子犯下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罪遭起訴,士林地院僅認定其中一案成立,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2年6月,其餘無罪。檢方、NONO都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考量NONO的境管期限將於本月24日屆滿,日前裁定自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該性侵案上訴二審期間,高院針對NONO限制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訊問NONO的意見。NONO說他沒意見,不會出國。

推擠女警遭控「1秒胸襲性騷」 退休警蕭湘公子無罪確定
常在抖音拍片評論警察事務的「蕭湘公子」蕭姓退休警察,今年4月間遭一名桃園女警提告涉嫌性騷擾,經檢方起訴,桃園地院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蕭男非故意碰觸女警胸部,難認主觀有性騷擾故意,今(23)日駁回檢方上訴,維持無罪判決確定。判決指出,蕭男於2024年4月12日凌晨0時26分,在桃園市桃園區某派出所內,基於乘機性騷擾犯意,趁女警不備之際,以左手逼近碰觸她胸部,涉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罪嫌。更多新聞:高院調查,蕭男當時是用手機拍攝跟他講話的警察,女警出手阻擋,造成手機遭拍落,始朝女警方向逼進,應屬事出有因,蕭男是否基於性騷擾犯意伸手觸碰,尚非無疑;另根據女警對於案發當時的指述,先後說法不一,且嗣後始證稱蕭男朝她「側胸」摸過來,因她閃躲而推到前胸防彈衣等語,可見女警所指述之情節,尚非全盤可信。高院認為,蕭男碰觸女警前胸僅約1秒左右,且非以手掌觸摸,當時蕭男眼神也未盯著女警的臉或胸部,又因女警當時身穿防彈衣準備外出執勤,警用防彈衣有相當厚度的防彈抗板作為保護,蕭男因手機遭拍落不滿進逼,自有可能是想要理論而已,尚難逕認其主觀上具有性騷擾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