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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斃母親
結果共 336 筆

影音/日本爸勒斃6歲女3歲兒! 母返家見「2童躺被上」已身亡
日本群馬縣伊勢崎市發生人倫悲劇!42歲父親井上敏典涉嫌在自宅以領帶勒死6歲長女愛理與3歲長男,母親晚間返家發現孩子倒臥被子上緊急報警,嫌犯隨後自首遭逮捕,犯案動機仍待調查。

夢見被媽媽勒死!土國少女驚醒「持刀弒母」 9歲弟也在旁
土耳其一名16歲少女6月底夢見母親試圖勒斃自己,醒來後竟持刀刺死母親,且當時少女9歲的弟弟也在場。警方表示,案發後少女立即報警自首,並表示「是我殺了母親」。目前案件已展開調查,少女也被羈押。

血洗全家!荷少女刺死雙親、家犬 「血腥照」傳同學炫耀
荷蘭發生恐怖兇殺案!一名少女涉嫌持刀刺死雙親,並刺傷家中飼養的黃金獵犬,隨後竟將血腥現場照片傳給同學。同學表示,少女平時行為就異常,常自認是狗,會在校園四肢著地爬行並發出吠叫聲。

母親節前夕殺枕邊人!退休師勒斃妻再自戕 昏迷甦醒遭裁定羈押
台北市大安區母親節前夕驚傳夫殺妻命案,76歲黃姓婦人被發現時已死亡多時,脖子上有明顯勒痕,其79歲的丈夫、退休教師周輝榮則陷入昏迷送醫搶救。檢警調查發現,黃婦曾聲請家暴保護令,懷疑周男涉嫌重大,訊後依殺人罪向法院聲押獲准。

南韓17歲少女遭暴力男砍頸身亡 母悲曝「死不瞑目」
南韓光州地區今年5月初發生一起駭人的隨機殺人案,一名17歲女高中生李彩媛於凌晨返家途中,遭23歲男子張允基持刀砍頸身亡。警方調查發現,張允基殺人動機為性侵,且案發前曾性侵越南籍女性、監禁對方13小時。張允基在案發11小時後落網,家屬悲憤表示女兒「死不瞑目」,並公開姓名盼社會記住她。檢警後續起訴張允基多項罪嫌,並在其住處查獲嚴重毀損的性愛娃娃與偷拍證據。

三重滅門二審辯結!殺3人辯「非虐殺」 家屬怒:只接受判死刑
三重滅門血案被告、26歲無業男張泓毅前年在家勒斃陳姓妻子、岳母及三歲繼子,伴屍六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信用卡,還帶狗逃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張3個死刑。被殺害岳母的陳姓大女兒跟姪女28日到台灣高等法院旁聽,聽到律師團說張男可教化、殺3人是偶發性行為,2名死者家屬都表示,聽不下去,唯一能接受死刑判決。

母親節前夕悲劇!翁疑「爭產」勒斃妻 女兒上門驚見父也命危
台北市大安區9日母親節前夕發生人倫悲劇,一對居住於建國南路一段的老夫妻,因女兒聯絡父母未果,前往住處查看,發現無人應門後報警。警方及消防人員進入後,發現76歲老婦人明顯死亡,74歲丈夫昏迷不醒,警方初步推測丈夫疑似因財產爭執與妻子發生衝突,先讓妻子飲用含鎮定劑飲料後殺害,隨後自戕,目前詳細案情仍待調查。

北市老翁勒斃妻!疑先迷暈再行兇 死因擇日解剖
台北市大安區9日一對居住於建國南路一段的老夫妻,被女兒發現在住家中一死一命危。76歲老婦人脖子上有勒痕,經過檢警相驗後死因擇日解剖。據了解,老夫妻長期感情不睦,又常為了金錢問題吵架,結果當天女兒聯絡不到人,上門查看才發現這場人倫悲劇。

性侵7歲女童棄屍溪中!美FedEx司機遭判死刑 她哭喊音檔曝光
美國德州日前發生一起駭人命案,聯邦快遞司機霍納(Tanner Horner)趁送貨之際,綁架並侵犯7歲女童雅典娜(Athena Strand),隨後將其勒斃並棄屍荒野。德州陪審團經過審理,5日判處霍納死刑。但霍納在聽取判決時,臉上表情卻顯得冷漠,似乎沒有情緒起伏。此案發生於2022年11月,霍納供稱,他開車時不慎撞到雅典娜,隨後竟強行將她擄走。雅典娜的遺體最終在距離住家64公里外的溪邊被發現,全身赤裸。檢方在法庭上播放了貨車內的錄音與影像,內容之慘烈令陪審員當場落淚。更多新聞:

影音/馬來西亞女大生遭擄殺! 凶嫌3度判死逆轉 無期徒刑定讞
2020年底發生於台南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命案,歷經6年司法審判,曾三度判死刑,今年初更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檢方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凶嫌梁育誌最終以無期徒刑定讞。鍾姓女大生的母親對於台灣司法相當心寒。

京都男童命案!繼父遭謠傳是中國人 日記者打臉:從沒這麼說
日本京都府南丹市發生的 11 歲男童安達結希遇害案,案情取得重大進展。37 歲的繼父安達優季已向警方坦承因「一時衝動」勒斃繼子並參與棄屍。針對日前在華文圈社群媒體瘋傳「兇嫌為中國籍」的說法,日本媒體《週刊文春》記者首度出面嚴正闢謠,強調相關報導均屬虛構。

驚喜變誘殺!墨少女「蒙眼」遭閨密勒斃還PO網 法官輕判引眾怒
坐等驚喜卻喪命!墨西哥一名15歲少女受到兩名閨密邀請,稱要給她「大驚喜」。沒想到少女到達指定地點,卻被蒙眼、綑綁,最終慘遭兩名閨密勒斃。可恨的是,兩名少女將作案過程囂張PO網,法官卻分別輕判2年10個月有期徒刑、11個月監管,引爆民眾怒火。

京都男童遭殺害!繼父疑曾將遺體丟公廁 手機搜尋「如何棄屍」
日本京都府南丹市11歲男童安達結希遭殺害棄屍事件,37歲繼父安達優季已承認犯行並遭到逮捕。關係人士透露,日本警方今(18)日上午前往結希家附近的公廁進行鑑識,推測安達優季曾一度將遺體拋棄在該處。此外,結希失蹤的時間點,安達優季還使用手機搜尋「棄屍方法」。

京都11歲男童命案 時間軸、家庭內幕與殺人繼父3大疑點一次看
日本京都11歲男童安達結希於3月23日上午失蹤,經多日搜救後,於4月14日在山林中尋獲遺體。其繼父安達優季隨後向警方坦承犯案,遭到逮捕。這起案件至今仍疑點重重,引發日本社會高度關注,其家庭關係亦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電視線接錯打不開!日逆子暴怒「塑膠袋勒脖」弒母 自首辯無殺意
日本神奈川縣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49歲男子昨(3)日晚間與75歲母親爆發爭吵,只因為「電視線接錯」導致畫面無法顯示,沒想到男子暴怒下拿起塑膠袋,纏繞母親的頸部並勒斃。男子事後報警自首,坦承「母子發生糾紛」,但強調自己沒有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