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死奔喪女大生!法官竟判10萬交保 檢方氣炸提3理由抗告

屏東里港一名20歲的蔡姓女子返鄉奔喪,遭酒駕男高速撞亡。(圖/TVBS)
屏東縣里港鄉發生一起令人唏噓的死亡車禍。就讀大學的20歲蔡姓女大生,2日凌晨因得知爺爺癌逝特別騎車從高雄返鄉奔喪,不料當晚外出買晚餐時,竟遭無照且連續酒駕累犯的25歲詹姓男子開車猛烈撞擊並拖行約50公尺,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讓家屬一天內痛失兩名至親。檢方依酒駕致死等罪嫌聲請羈押詹男,屏東地院法官卻裁定10萬元交保,屏東地檢署隨後強硬列出三大理由提抗告,痛批法官裁定顯失比例原則。
撞死奔喪女大生拖行50米 警連坐開罰同車友人
警方調查指出,車禍發生於2日晚間6時51分許,25歲詹姓男子無照駕駛黑色休旅車,行經里港鄉三和路時,與騎機車自產業道路駛出的20歲蔡姓女大生發生碰撞。撞擊力道猛烈,蔡女連人帶車遭拖行約50公尺,重傷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警消到場對詹男實施施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1毫克,已達極度泥醉狀態。
案發當時,詹男車上尚載有一名同行的鍾姓友人。警方表示,鍾男明知駕駛已嚴重飲酒卻未予勸阻或禁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警方已當場依法開單舉發,鍾男將面臨新台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家屬也透過社群平台徵求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畫面,盼能還原事故真相。
檢方聲押地院裁定十萬元交保 火速提3理由抗告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詹男涉犯10年內酒駕再犯致死重罪,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然而,屏東地院法官採信「前科情節與本案不同」及比例原則等理由,裁定詹男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此一裁定引發社會譁然,檢方隨即準備抗告書狀向高雄高分院提出抗告。
屏檢抗告指出,詹男113年即因酒駕遭判刑,今年6、7月更連續名列高市酒駕累犯公布名單,再犯風險極高。檢方質疑法官認定「前科情節不同」,難道「前案非得撞死人才能認定有再犯之虞?」檢方更強調,詹男面臨5年以上重刑與鉅額求償,10萬元交保金完全無法形成拘束力,且留在現場僅為爭取減刑,無法排除逃亡風險,原裁定有重大違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