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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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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採取法》三讀通過!盜採砂石最重罰1億 害死人恐判無期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三讀條文明定,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若為意圖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最高處無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綠共諜案二審逆轉無罪 趙少康看改判理由怒: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
先前引發國人高度關注的「綠營共諜案」出現大逆轉。高等法院25日二審改判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邱世元分別6年、5年,而前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3年;其中一審被重判的前外交部長吳釗燮辦公室諮議何仁傑則為人頭角色、罪證不足等理由,改判無罪,引發議論。對此,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表示,看完高院改判的理由更讓人生氣,怒嗆「民進黨還有什麼臉談抗中保台」。

影音/初犯.有叫代駕! 酒駕撞死清潔員判7年9月 家屬轟太輕了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的老闆,去年喝得爛醉、酒測值高達0.95還開車上路,無辜撞死了一名認真工作的女清潔員。今天一審判決出爐,檢方求處最高10年重刑,國民法官因考量肇事者是初犯且有叫代駕紀錄等情節,判刑7年9個月,但結果讓死者家屬在法庭外痛哭失聲,怒轟台灣的司法判得太輕。

爛醉撞死女清潔員 香酥鴨老闆「沒道歉」判7年9月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扒趴鴨」安平店老闆鄭傳吉酒後開車上路,於去年12月16日上午8時許,撞上正在執勤的23歲陳姓女清潔員,造成陳女下肢破碎慘死。事發後鄭男爛醉狡辯「我沒開車」,經檢測發現酒精濃度數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台南市地檢署偵結起訴,認為鄭男行為屬同類型犯罪中情節最嚴重者,且至今未與家屬道歉並達成和解,具體求處最高刑期10年;案經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今(12)日下午宣判處以鄭男7年9月,讓家屬無法接受。

法務部擬修毒駕最重判12年 藍委怒轟太輕:別挑戰全民極限
法務部日前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擬具《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將毒駕致死刑責提高12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日表示,「我無法認同、也不會支持這縱容的版本;敬告法務部不要挑戰全民的忍耐極限。」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則批評,毒駕問題嚴重,法務部提出的修法卻與社會期待明顯脫節,「這種縱容毒駕、輕縱罪犯的修法,如何獲得國會與社會支持?」

精舍命案/領袖「上師」判12年 死者哥批王薀:太殘忍、判太輕
北市精舍命案,精舍領袖王薀因以「研討」集體批鬥蔡姓女信徒,致傷重不治;台北地院今(12)日依傷害致死罪,重判王薀12年徒刑,另12名涉案信徒各判10年至1年6月不等徒刑,僅藝人李威夫妻獲緩刑5年。蔡女哥哥認為,判太輕,批「王薀老師實在是太殘忍了」;至於李威夫妻因為有感受到誠意,同意給予緩刑。蔡家委任律師黃中麟表示,收到判決書,再研議是否請檢方上訴。死者哥哥聆判後,他代表家屬受訪指出,妹妹在道場付出金錢、時間,最少有20幾年,這個王薀老師真的是太殘忍了,沒感恩妹妹的付出,還凌虐她導致往生,活活的人走進茶室,結果躺著出來,「我覺得刑期判得太輕!」

快訊/精舍命案一審 李威判1年10月、作家王蕰重判12年
北市精舍命案,暢銷作家王蕰(本名王江鎮)疑不滿女弟子兼會計蔡女帳目不清,涉嫌教唆女護法、信徒凌虐蔡女致死,其中還牽涉早已淡出螢光幕的藝人李威及其妻簡瑀家,全案歷經台北地院一年多審理,今(12)日一審判決王薀12年徒刑、李威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簡瑀家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影音/兒被無照酒駕撞死少活52年!二審仍判10年 主播父哽咽:要戰到最後
去年3月,台中一名吳姓洗車工無照酒駕撞死醫大生並肇事逃逸,二審法院28日宣判維持一審10年刑期,擔任媒體主播的被害者父親再度哽咽,質疑兒子少活52年,肇事者僅判10年是否公平,並呼籲希望家屬的痛苦與淚水能推動現行法律以及未來修法。

酒駕奪命只關10年 醫大生父哽咽:法官不理解家屬心情
22歲的陳姓醫大生深夜在台中市西屯區兼職跑外送過程中,遭到無照、酒駕,還闖紅燈的吳叡旻高速撞死,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處10年有期徒刑,痛失愛子的陳父為電視台知名體育主播,雙方不服提起上訴,陳父主張,吳男為累犯,且有多次超速、闖紅燈等危險行為,請法官審酌以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量刑,今(28)日,二審判決出爐,上訴駁回,陳父受訪時淚訴,覺得判10年太輕,法官其實沒有去了解酒駕致死的案子、家屬們的心情。

剴剴案社工過失致死遭判2年 醫逆風怒轟法官:分不清轉介與照顧
男童剴剴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北院1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兒盟社工陳尚潔2年徒刑,成為我國首例因過失致死遭判刑的社工。對於司法審理結果,民團「剴剴戰士」怒批判太輕,而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發聲提到,此案不應僅被視為對單一社會工作者責任的追究,更是對整體社會安全網與專業制度的總體檢。精神科醫師沈政男則痛斥法官,根本分不清楚轉介與照顧的界線。

YT頻道揭割頸案「乾哥乾妹」個資!點閱破187萬 網狂讚抖內
新北市國中割頸命案,楊姓少年遭砍後傷重不治,郭姓少年(乾哥)與林姓少女(乾妹)各遭判有期徒刑12年、有期徒刑11年,全案定讞。近期一個海外YouTube頻道上架影片,公開涉案未成年加害者的姓名與無碼生活照,短短4天內已破187萬次觀看。網紅Cheap表示,該案刑期過短令人憤怒,同時也質疑現行法律像是「惡魔保護傘」,引發各界討論。

兒子少活52年…酒駕奪命判10年喊重 死者父怒罵:殺人機器
台中西屯於去(114)年3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22歲的陳姓醫大生在兼職跑外送過程中,遭到無照、酒駕、闖紅燈的吳叡旻高速撞死,事後吳男因害怕而肇事逃逸,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酒駕致死罪判刑9年、肇逃致死罪判刑5年,應執行10年有期徒刑,痛失愛子的陳男父親為電視台知名體育主播,雙方不服提起上訴,吳男認為自己被判刑太重,陳父則認為:「台灣男性平均壽命是74歲,兒子少活了52年,犯嫌覺得關10年太重?那公平起見,肇事者應該關52年」。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神預言柯文哲空亡出事!命理師曝強運3生肖 警告3類人衰爆破財
命理師周映君曾預言前台北市長柯文哲66歲後命格會走入「空亡」且無總統命,柯文哲後來捲進京華城弊案、假帳風波,神預言讓她聲名大噪。近日她點名三生肖今(11日)好運旺,並提醒3面相的人容易被詐騙,近期恐破財。

不滿柯文哲遭重判!館長怒問「台灣人快樂嗎」 網刷一排回應
台北地方法院昨(26)日一審宣判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依涉犯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網紅館長陳之漢相當不滿,表示柯文哲受的委屈所有人都看得到,也怒嗆總統賴清德把台灣搞得這麼分裂,誰願意打仗,並問:「台灣人民真的快樂嗎?」。相關言論在社群引發討論,一票網友刷一排「超爽啊」、「非常快樂」回應。

彰化親子樂園漂漂河又見「卡船遭追撞」 遊客頭猛後仰脖子扭傷
彰化百果山親子探索樂園漂漂河設施再傳意外!遊客搭乘橡皮船途中卡住,遭後方船隻追撞,導致頭部猛然後仰、手機飛出,事後因脖子扭傷須就醫。園方坦承水量不足釀禍,將加強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