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淡水區某國小擔任舞獅社團教練的楊姓男子,遭家長指控於校內音樂教室上課時,被控利用師生權勢關係,觸摸年僅12歲男童下體。檢方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指其違反成年人故意利用權勢對兒童性騷擾的罪嫌。後因屬告訴乃論之罪,法院審理期間,楊姓教練與受害男童家屬達成調解,家長同意撤告,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本案公訴不受理。
台北市文山區日前一名男子剛運動完要騎腳踏車離開時,突然發覺屁股遭人用力拍了一下,轉頭發現一名非裔男子,隨即問他為何騷擾他,但對方不做解釋快步離開現場,被害男子不滿被騷擾報案。警方追查後21日傳喚非裔男子到案,全案依法送辦。
職場性騷擾16.7%佔最大宗 中警力挺受害者勇敢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