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男大學生小明(化名)與課程表演小組同學們一同練唱,並和其他3人一同暢飲至凌晨。女同學小美(化名)酒後正要騎車返家,小明直接熊抱她,不讓她離開。小美事後提出告訴,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不過地院認猥褻不成立,以強制罪判處小明2月徒刑、緩刑2年,並禁止他跟蹤騷擾小美。
律師王至德日前分享一起可能顛覆很多人認知的判決案例,一名男子(A先生)對甲女心生愛慕,多次尾隨對方,還故意把機車停在女方機車旁邊,用手撫摸坐墊,最終被法院判定其行為「與性或性別有關」,已經構成性騷擾。
國外發生一起離譜事件,一名男子背著妻子前往色情場所大玩特玩,整整7小時刷了12萬元,滿足自己所有幻想,甚至讓小姐們撐不下去喊停,才結束馬拉松式的性愛。未料信用卡帳單最終還是讓妻子看見了,氣得找上業者抗議,強調一定是趁老公喝醉才會產生巨額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