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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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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入獄又爆「複製性影像+侵占贓證物」 士檢前書記官二審4年半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因偷拍案,判3年6月定讞入獄。檢方另查出,他自2021年起利用掌管贓物庫之便,涉嫌侵占應銷毀的手機、筆電、針孔攝影機及記憶卡等贓證物,並複製偵查卷宗的偷拍及性影像存入隨身碟帶回家。台灣高等法院今(1)日撤銷一審5年判決,二審改判4年6月徒刑。可上訴。林男2013年分發到士林地檢署,2021年調贓物庫。因林男被檢舉疑似偷拍,士檢婦幼專組分案調查,2023年間搜索林男辦公室,查扣記憶卡,還發現他截圖的彩色紙本近200張。

檢察長人事/遴選26人名單出爐 國台辦列「台獨打手幫凶」陳舒怡在內
法務部啟動檢察長遴選作業,預估有4到6名檢察長職缺,9位票選檢察委員受理候選人報名及推薦後,今(7)日公布26名候選人名單,其中,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陳舒怡因為負責偵辦共諜案,被大陸國台辦列為「台獨打手幫凶」入列,另外,法務部保護司長洪信旭、法制司長洪家原均在角逐名單之列。檢審會23日開會討論,提出職缺2倍的建議名單,供法務部長鄭銘謙2月6日圈選。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今年3月任期將屆滿;新竹地檢署前檢察長陳松吉借調國安局任副局長出缺、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陳盈錦預計今年2月23日退休,法務部規劃檢察長人事調整。

贓物庫成私人淫片庫!前書記官偷拍21女判囚 涉貪汙再判5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因於2013年至2023年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士林地檢署等地偷拍多名女子,並於擔任贓物庫書記官期間,私自侵占應銷毀的扣案物,且非法複製刑案影像資料。案件歷經偵審,士林地方法院今(7)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林顥倫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4年,並可上訴。林顥倫先前偷拍21名女子共82次行為,最高法院已於去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幣想」吸金主嫌聲請傳1611人作證 近百萬車馬費恐全民埋單
全台最大虛擬貨幣交易所「幣想(CoinW)」涉嫌洗錢23億元案,近期在士林地院進入審理關鍵期,主嫌施啟仁面對檢方指控全盤否認,其律師團更祭出罕見的訴訟策略,聲請傳喚全案1544名被害人、54名加盟店長及3名用以證明其無黑道背景的「品格證人」,合計共1611人。士林地院為追求真相已裁准聲請,預計將耗費逾百萬元公帑支付證人費用。

士檢書記官盥洗室裝針孔偷拍21人82次 判囚3年6月定讞
士林地檢署書記官林顥倫在偵查大樓盥洗室、其他公共場所等處,偷拍21名被害人長達3年多之久,犯罪次數達82次。經法務部移送懲戒,去年5月被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刑事部分,最高法院判處3年6月,另有1年得易科罰金之刑,全案定讞。林男於2020年至2023年3月間,在士林地檢署盥洗室、備勤室等其他公共場所,偷拍21名被害人。林男家中被查扣的硬碟、隨身碟以及記憶卡中,被檢警發現他犯罪次數達82次,依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高院認為,林顥倫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林男犯罪地點除士林地檢署外,還遍及其他公共場所,犯罪手段則是以機器用各種隱密方式攝錄,致不特定人均有可能遭到被告偷拍,犯罪手法堪稱惡劣。高院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但尚未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或和解,可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3年6月,他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更多新聞:

前士檢書記官偷拍多女判決出爐 4年6月定讞不得上訴
前士檢書記官林顥倫於工作處所等地偷拍多名女子,一審判應執行4年,另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應執行3年6月,另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攝影潛入台積電2/最猖狂偷拍狼 台南地檢署女廁也成犯案現場
不僅如此,盧君星也曾在2022年10月間,先後兩次在台鐵新左營車站2樓女廁以相同手法窺視女性如廁遭橋頭地院判刑,更離譜的是,盧君星因偷拍官司連連,居然連到台南地檢署出庭,都膽大妄為地潛入地檢署內的女廁錄影搞偷拍,可能連出庭當事人、法警、書記官或檢察官都成為他偷拍對象。由於盧君星犯案多次,近來他連公司女同事上廁所也用手機反射方式偷窺,雖然辯稱因為男廁滿了,很急才到女廁,但法官認為他前科一堆,加上侵害被害人隱私外,更造成當事人心理創傷,二審仍依妨害祕密判他7個月。雖然盧君星雖辯稱偷拍動機是因性別認同、好奇異性性器官所導致,不過,檢警從他手機內的搜尋記錄發現,有多筆搜尋關鍵字為「女廁偷拍」「外流」的記錄。

一句「怎麼還沒死」使母女走絕路 毒舌警出庭竟稱「無悔意」法官傻眼
內湖分局劉姓員警因對詐騙案被害母女「毒舌」,間接導致憾事發生,不僅遭分局依「加工自殺罪」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更被移付懲戒法院面臨嚴厲處分。令人詫異的是,在懲戒法院開庭當日,劉姓員警上午甫獲家屬原諒並擁抱和解,下午卻在庭上聲稱毫無悔意,甚至請求從重量刑,離奇言行令在場人士錯愕不已。據《Nownews》報導,32歲的劉姓員警獨自一人現身懲戒法院,身穿深藍色花襯衫,還將大型背包放在大腿上,法官提醒他移至空著的鄰座以便取閱卷證。由於劉姓員警未聘請律師,對面坐著的便是將他移付懲戒的內湖分局主管。一般而言,這如同刑事案件中原告與被告的對立關係,然而,這場懲戒庭卻呈現「開鍘者幫忙被鍘者」的氛圍。據了解,分局主管考量劉姓員警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陳述意見時並未嚴厲指責,僅表示劉姓員警「依法行政,工作品質符合標準,但同理心、情感感受的回應要再精進。」針對懲戒案法官詢問「修復式司法」的和解情形,內湖分局主管陳述,劉姓員警已獲死者家屬原諒,家屬在接受道歉後並給予擁抱。惟考量經濟狀況拮据,家屬期盼劉姓員警能協助負擔律師費用,並未提出其他賠償請求。庭上,法官詢問劉姓員警是否有悔意,沒想到他竟斷然否認,直言沒有,書記官聞言,錯愕地瞪大了雙眼,彷彿難以置信。法官唯恐其誤解,耐心解釋,修復式司法的達成及家屬的諒解皆是悔意的展現。再次確認是否會重蹈覆轍時,劉姓員警僅表示「會改善」。法官以為他已經理解,於是詢問他對量刑的期望,但他卻出乎意料連聲請求「從重」。法官再次確認,提醒他審慎思考,並詢問是否需要重新考慮懲戒處分,但他依然堅定地回答「不用」。儘管法官和警局長官不斷地釋出機會,可是劉姓員警卻始終沒有接招,首次開庭便在這種情況下結束。★《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士檢已婚書記官淪「攝狼」年偷拍21女 二審改判3年6月
日前士林地檢署傳出有人在盥洗室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性,檢警獲報後分案追查,卻揪出攝狼竟然是「自己人」。 任職於士檢的林姓書記官,被查出三年內,至少偷拍21名女子,犯案次數高達82次,一審被判刑四年,案件上訴到二審後,高院今(4)日改判3年6個月,全案還可上訴。

法務部開7個一審檢察長缺 14人入圍名單今拍板定案
全國一審檢察長明年初將有一波調動,法務部開出7個職缺,顯示除原本4名檢察長任期屆滿外,另有3名現任檢察長將被調動。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13)日上午開會,最終拍板14人入圍名單,包含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供法務部長鄭銘謙圈選7人。票選委員12日召開「會前會」,從24人名單中推薦14人至檢審會。法界認為,入圍名單中,以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呼聲最高,他曾任板橋地檢署(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在新北任內偵辦多起警察貪污案,有「警察殺手」之稱,之前也曾擔任過台中地檢署檢察長,辦案經驗豐富。吳怡明曾任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書記官長、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歷練完整,也深受檢察總長邢泰釗信任。更多新聞:14人入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如下:李靜文 高雄高分檢檢察官(32)郭永發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謝名冠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34)林映姿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副司長(37)孫治遠 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祕書(37)陳建弘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37)王以文 法務部參事兼代理主任祕書(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陳淑雲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38)蕭方舟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8)林彥良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40)王柏敦 高雄高分檢檢察官兼任廉政署南調組組長(40)劉俊杰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

一審檢察長人事將有異動 24人角逐名單公布
檢察人事將有一波異動!因有4名一審檢察長將任滿6年,法務部「預估」開出4至10個職缺,含行政職。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9位票選委員今(2)日公告,共24人報名或被推薦有意願參與遴選任檢察長候選人名單,待票選委員自名單中推薦至檢審會審議,最後由法務部長圈選。這次角逐者,期別最資深為24期,最年輕為41期,包含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因新北地檢署余麗貞、桃園地檢署俞秀端、彰化地檢署張曉雯、高雄地檢署洪信旭4名檢察長,明年1月任滿,法務部於11月8日公告將辦理人事調整作業。票選委員今天晚間公告最終24人角逐人選的姓名、服務機關與職稱、司法官期別:林綉惠 台高檢署檢察官(24)李靜文 高雄高分檢檢察官(32)郭永發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謝名冠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34)戴東麗 台高檢署檢察官(34)林李嘉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35)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蘇佩鈺 台高檢署檢察官兼行政院洗防辦執行秘書(36)許祥珍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6)林映姿 法律事務司副司長(37)孫治遠 法務部廉政署主任秘書(37)吳廣莉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長(37)陳建弘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37)王以文 法務部參事兼代理主任秘書(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陳淑雲 警政署政風室主任(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蕭方舟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8)林黛利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9)林彥良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40)王亞樵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40)王柏敦 高雄高分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南調組組長(40)劉俊杰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更多新聞:票選委員表示,即日起至12月12日中午12時止,將向全國檢察官及各界蒐集意見,也將邀請候選人於12月9日下週一到法務部舉辦見面說明會,交流或提問,並於12日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票選委員表示,檢審會正式會議訂在12月13日上午,歡迎各界在該段期間,向票選委員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僅內部參考討論,但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不納入討論。檢審會12月13日會提出缺額2倍的建議名單,供法務部長圈選,圈選結果則是在12月27日公布。更多新聞:

變態書記官偷拍21女!2同事求償60萬…他喊窮「成功打折」
士林地檢署前林姓書記官,自2020年1月起,3年內涉嫌在辦公大樓的廁所偷拍女同僚高達80次,被害人多達21人,林男一審遭判刑4年有期徒刑,案件仍在上訴中。據悉,其中2名被害人被偷拍後因擔心影像外流,身心嚴重受創,因此請求30萬元損害賠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金額過高,判林男各賠償10萬元。更多新聞: 據2名被害人指稱,2021年間,林姓書記官以公事為由,撥打LINE請其前來,不料,卻事先將微型針孔密錄器放在某處,趁著雙方對談時,將鏡頭對準裙底,偷拍錄得寬鬆短褲內大腿根部、臀部等身體隱私部位。不僅如此,林姓書記官還以相同手法,將鏡頭放置在被害人位置附近,趁其辦理公務而向林借還物品靠近時,偷拍受害者裙底。 據悉,2名受害人向法官表示,林的行徑不僅讓她們感到羞辱,更對工作環境產生強烈的不安全感,事後還要擔心隱私影片外流,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壓力,因此各自請求30萬元的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更多新聞: 對此,林姓書記官雖坦承犯行事實,但庭訊時卻表示「現在沒資產」,但願意彌補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害,且主張請求慰撫金過高。法官審理後,審酌雙方背景、經濟狀況,並考量林地偷拍動機,以及被害人事後承受的精神創傷,認為被害人請求的3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因此判決林須賠償每位被害人10萬元。

書記官竊贓物庫「私密影像」跑千米躲媒體
士林地檢署去年發生偷拍案,一名書記官知法犯法,在女廁裡面裝針孔攝影機,不只地檢署還有百貨公司及親屬家中,都被他偷拍,受害人數高達21人,一審判刑四年,檢方上訴時又發現這名書記官藉由職務之便,偷走其他「妨害秘密案」的影像,涉嫌貪污。

士檢變態書記官「3年偷拍82次21人受害」 懲戒法院判撤職
士林地檢署一名林姓男書記官(已停職),涉在署內女廁等偷拍同僚,自2020年1月起逾3年期間,犯行82次、被害人共21名。士院依法判處林男4年徒刑,另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上訴至高院審理中。司法院懲戒法院認全案情節重大,今(20)日判林男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院法官「頭埋大腿吸吮」騷擾2女 出庭稱被陷害:上天會懲罰
停職中的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被控,涉強制猥褻女法官、女書記官遭起訴,台北地院今(1)日下午首度開庭。蔡明宏表示,他還是堅持沒有性騷擾告訴人,並丟下一句「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蔡明宏下午受訪指出,告訴人A的部分,在2004年至2010年間都已經接受過行政調查,說明自己沒有對她騷擾行為;告訴人B的部分,女法官先說她死都不會忘記她的行車路線及停車地點,再來就是她夫妻定情的某餐廳,但是經過自己反駁之後,女法官又改口說她記錯了。更多新聞:蔡明宏表示,女法官指控他在陽明山前山公園超商買了一杯咖啡,但事後調查購買紀錄,又證明他沒有買這一杯咖啡;女法官控訴他喝完了咖啡後,在車上騷擾她,但他否認後,對方又改變說法,說自己先騷擾她,再喝這杯咖啡。蔡強調「她前後說法不一致,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她的。」全案緣於2023年6月,法官論壇有人發文指,士林地院人稱「蔡董」的審判長,2022年間開車載一名女法官去陽明山荒僻處,藉機「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之後,蔡明宏發文「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更多新聞: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查出蔡不僅於2022年11月性騷擾女法官,還查出早在2007年間也對另一名女書記官有性騷擾行為,涉嫌在車內襲胸、強吻、吸吮,還將頭埋在女子雙腿間,並稱「再5分鐘就好」,去年中旬士檢依強制猥褻起訴。蔡認為,士林地院對他已有不當偏見,聲請移轉管轄到台北地院審理。行政調查方面,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年2月將蔡明宏移送監察院,監察院3月12日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士林地院另查出,蔡明宏涉於2004年至2010年間另性騷擾3名女同事,再次移送司法院人審會,並於3月6日第二度將他移送監察院。

5女控遭「強吻、臉埋胸狂摸」 色法官再喊冤:被塑成瘋癲色狼
士林地方法院前審判長、同時也是資深法官蔡明宏,日前遭五名女法官、書記官、員工指控,利用職務之便性騷擾,強吻、臉埋胸,遭對方拒絕還硬要「再5分鐘就好」。事後五名被害女性提告,案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將他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監察院也於調查後進行彈劾,13位委員投票全數通過,對此蔡明宏也於今(14)日發出文字聲明,再次強調是不實指控,還說自己被外界塑造成「瘋癲不堪、十惡不赦的色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