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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勒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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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回顧/設局性侵勒斃「全台最美珠寶店員」 假富少最終逃死
現年33歲的程宇2017年間曾犯下震驚社會的「南港女模姦殺案」,他以拍宣傳照為由,誘騙陳姓女模到台北市南港區八德路四段一棟大樓內性侵,再以死者包包的背帶將其勒斃棄屍。犯案後,程宇竟若無其事地盜刷死者信用卡,帶著當時的梁姓女友搭高鐵到台中入住五星級酒店。直到死者家屬追問梁女下落,程宇隨手丟棄死者手機被飯店員工發現,全案才因此曝光。程宇最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目前在監執行中。

影音/甜言蜜語騙私密照!29歲男扮美女詐百人 得手金額破百萬
台中一名29歲傅姓男子利用交友軟體,以美女照片一人分飾多角,專門鎖定男性網友聊天培養感情,待建立信任後誘騙對方拍攝私密影像,再以散布照片為由勒索3萬至6萬元不等的封口費,受害者近百人,詐騙金額高達上百萬元,日前遭警方逮捕到案。

恐怖情人「控制穿著、當街扒衣」!受害者曝:吵架被關不讓出去
台灣去年家暴通報案件突破19萬件,其中五成為親密關係暴力,男性被害人比例更從23%攀升至33%!精神暴力占比高達49%,專家警告伴侶若出現控制慾強、情緒勒索等特徵應提高警覺。

蕭淑慎尪性侵案二審出庭 「若去關」梁軒安:不希望她等我
蕭淑慎老公梁軒安遭旗下簽約女藝人控告,涉嫌妨害性自主,得逞3次,士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下午開庭審理。對於二審是否有信心?梁軒安說,信心一定有,可問題在於法官有自由心證,因為當時沒有人在場,能做的就是盡力提供證據,結果很難講,覺得「以後男生要特別小心,女生也要特別小心」。

三重冷血女婿狠殺岳母妻小一家3口判3死刑 二審維持原判理由曝
三重滅門血案被告、26歲無業男張泓毅前年在家勒斃陳姓妻子、岳母及三歲繼子,伴屍六天後,盜領岳母存款、盜刷信用卡,還帶狗逃亡。一審國民法官法庭判處張3個死刑。全案上訴後,2名死者家屬聽到律師團主張「張男可教化、殺3人是偶發性行為」,她們都表示「聽不下去」,唯一能接受死刑判決。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八仙樂園塵爆11年了!觀光署、新北巿政府判國賠2100萬元
八仙樂園塵爆案罹難者家屬訴請國家賠償,高院更一審認定,觀光署及新北巿政府怠於職務與塵爆發生有因果關係,應賠7名家屬共新台幣2100萬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車資不到200元!「酒空」質疑繞路 出拳毆運將害「眼鏡噴飛」還勒脖
台中一名26歲多元計程車司機日前接載一名56歲醉酒男乘客,行車僅數分鐘,乘客竟質疑司機繞路,無預警出拳猛攻司機頭部並勒住脖子施暴,全程不到4公里、車資不到200元的短途車程,卻演變成暴力攻擊事件。事發9天後,司機太陽穴仍腫脹,經常性頭暈、頭痛,更因心理創傷產生陰影,決定改以殺人未遂罪提告。

泰國假銀樓少東詐騙女友96萬!還劈腿再騙10女上床
一名23歲的泰國女子去年揭發男友利用Instagram營造「銀樓少東」形象,長期以炫富照與激烈情緒勒索手段追求她,最終成功交往。誰料,交往僅1、2個月,男子以資金周轉不靈為由借走30萬泰銖(約新台幣28萬元),並強迫購買奢侈品,還趁機竊取家中黃金、現金與名錶,總損失近百萬泰銖(約新台幣96萬元)。更誇張的是,男子同時勾搭超過10名女性,涉案女子發現後報警,警方調查男方家庭背景全為虛構,甚至有多項竊盜前科。

「典芋長」負責人坑殺股東畢生積蓄吃喝玩樂 檢求重刑關20年
「典芋長」甜品店38歲黃姓負責人黃承瀚,自民國111年5月起透過臉書等管道投放加盟廣告,宣稱擁有百坪手工中央廚房、高毛利等優勢,兩年來誘騙16名加盟主與股東投資,卻未依約完成裝潢、交付設備,反將款項挪用購買賓士車、出國旅遊。士林地檢署今(20)日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認定詐騙金額達2079萬4000元,建請法院從重合併執行20年以上有期徒刑。檢方指出,黃承瀚明知自身財務狀況早已千瘡百孔,卻對外佯稱品牌擁有百坪手工中央廚房,實際上原料均是向桃園食品公司購買機器生產的製品,且積欠該公司貨款。他以「中央廚房」、「純手工原料」、「高毛利」、「一條龍開店服務」等話術吸引加盟主與投資人交付款項,後續卻以「後金補前金」方式擴大資金缺口。

快訊/高雄分屍魔張介宗冷血肢解3婦丟河 一審判處3個死刑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短短三個月內接連殺害並分屍大嫂在內的三名婦人,讓人毛骨悚然的是,被害人遇害後,張介宗冷靜肢解屍體,並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五號船渠。直到第三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家屬報案協尋,血腥「高雄碎屍魔」命案才徹底攤在陽光下。至今3名被害人的完整遺體至今仍未全數尋獲,這起震驚全國的碎屍案,歷經10天的馬拉松式密集審理與激烈的庭審交鋒後,國民法官也做出裁決,一審判處3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張介宗「碎屍3婦」血腥惡行回顧 檢求死刑國民法官今宣判
2024年底高雄發生震驚全國的連環分屍案!73歲的男子張介宗,短短三個月內接連殺害並肢解大嫂在內的三名婦人,並將屍塊丟棄於前鎮河五號船渠。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直到第三名被害人趙林姓婦人家屬報案協尋,案情才如同滾雪球般意外挖出前兩起連環殺人案。被社會大眾稱為「高雄碎屍魔」案,國民法官也將於5日進行一審宣判。

韓女星遭入室搶劫!歹徒闖住家勒索 她被打到骨折「赤腳逃命」
曾參與《美人圖:私情畫慾》、《情慾五感圖》等多部19禁話題電影演出的47歲南韓知名女星金奎吏,日前驚傳個人寓所遭到一名年約40多歲的陌生男子強行闖入。該名歹徒不僅當場出言勒索財物,更涉嫌對金奎吏及同行的女性友人施加暴力,驚悚消息一出隨即引發南韓社會與輿論的高度震驚。根據韓媒報導,該名40多歲的男嫌是在20日晚間9點左右,潛入金奎吏位於首爾鐘路區北村韓屋村的住宅內。他不僅當場恐嚇索取3000萬韓元(折合新台幣約70萬元)的巨額款項,甚至動手毆打被害人。金奎吏與同行女子最終在生死交關之際,瞅準歹徒分神的空檔,連鞋子都來不及穿便赤腳狂奔出屋向路人求助,兩人也因此不幸遭遇骨折以及嚴重的身體擦挫傷。該名涉案男子目前已被警方依強盜及傷害罪嫌進行深入調查。然而,在面對現場媒體嚴厲追問「為何強行闖入金奎吏住家」以及「是否屬於預謀犯案」等核心疑點時,該嫌全程低頭保持緘默,未做出任何回應。《TVBS》提醒您:◎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本文由《》授權提供

詐騙新手法!假冒物流客服騙QR code付款碼 情勒1秒盜光
假買家詐騙又變形!刑事局表示,詐團近幾年經常利用假買家、假客服要求金流簽署、實名認證來詐騙,現在還導入情緒勒索,讓網友在情急之下,依照假客服指示操作,自行提供無卡提款、網銀轉帳、誘騙翻拍QR Code付款碼,讓詐團順利洗錢得逞。警方提醒,物流平臺不會要求「實名認證」或「金流簽署」,真客服也不會要求加入LINE、開視訊或操作無卡提款。如遇陌生連結、QR Code付款要求或情緒施壓情形,應提高警覺,避免落入詐騙。

基隆人妻一夜情遭偷拍恐嚇 勒索6萬還逼「性交抵債」遭判刑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於3年前透過臉書結識年約24歲的小美(化名),兩人發生一夜情時,楊男竟趁對方熟睡持手機偷拍其背部全裸及臀部照片。楊男事後以此為籌碼,不僅創立假帳號加小美年僅4歲的女兒為好友,更以此恫嚇小美「不見棺材不掉淚」,勒索6萬元。小美因極度恐懼支付1萬1300元後,楊男竟變本加臉提出以「性交一次抵債9000元」,讓小美瀕臨崩潰,最終向丈夫坦承並報警處理。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楊男被依犯無故攝錄性影像罪處4月、違反個資法處6月,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另恐嚇取財罪則判處7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察官看起來總是很兇?樂樂律師曝4原因:跟是否有罪無關
過去有「最美檢察官」之稱,目前轉任律師的陳樂涵(原名陳漢章),20日發文分享在諮詢時常聽到的問題,「為什麼檢察官看起來總是很兇?」,他解釋,這通常與檢察官的大腦CPU負載有關,並詳述4點原因,建議穩定情緒、說清楚事實,最後交給辯護律師判斷並做出應對即可。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