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名單身父親,去年間涉嫌連續性侵未滿14歲的親生女兒,並伸狼爪猥褻女兒借宿的女同學,女兒痛苦不堪產生自殘、輕生念頭,經校方察覺異狀通報。男子否認犯行,直至法院審理時才認罪,一審依強制性交及猥褻等罪共4罪各重判3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男子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一名蔡姓男子,借住友人姊姊位在平鎮區的住處,但他卻多次趁著大人外出,對友人姊姊的9歲女兒伸出狼爪。案發後,女童身心受創,經常失眠,甚至「連遺書都寫好了」,直至國中才敢將真相說出。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犯5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
新竹一名就讀國小六年級的12歲女童,因為不滿姐姐的林姓男友管太多,竟說謊誣陷他伸狼爪襲胸,企圖透過檢警調查讓林男知難而退,跟姐姐分手,然而女童證詞漏洞百出,被檢警戳破疑點後,女童才坦承說謊,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