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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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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公投中選會喊卡! 洪孟楷痛批沒收民意:怕鞭到自己人?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28)日開會審議立法院日前通過的3項公投提案,最終僅「重啟核電」案順利通過,針對性侵、虐童與重大詐欺主張引入「鞭刑」的公投案則遭到駁回。對此,公投領銜提案人、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隨即發布新聞稿表達強烈遺憾與不滿,重批中選會剝奪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濫用行政審查「凌駕民意」,根本是台灣民主倒退的最具體證明。

鞭刑入法破局!中選會7委員全投反對票 立院通過公投案遭封殺
立法院日前表決通過「鞭刑入法」、「廢除非核家園」及「交通罰鍰專款專用」3項公投案,中選會今日舉行審議,決定公投成案數。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今日出席「向人民報告」記者會表示,鞭刑入法公投不成案,7名委員全數「同意否決」;「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公投案未通過;「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通過,最終僅過1案。

鞭刑公投闖關成功!廢死聯盟轟違憲 近3萬網友投票結果曝光
由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楊瓊瓔、王鴻薇等52人共同提出的「鞭刑公投案」,14日以52票同意對上51票反對,1票之差過關。不過,「廢死聯盟」與4個民間團體發布聯合聲明,直指引進鞭刑違反人權公約,且未必能有效嚇阻犯罪。但根據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發起的投票結果顯示,在近3萬人投票中,有98%的民眾支持鞭刑,認為「亂世就是要用重典!」

鞭刑公投成案!廢死聯盟轟「無法嚇阻犯罪」 堅決反對怒發聲
立法院昨(14)日上演表決大戰,國民黨「鞭刑入法」公投提案在人數優勢下,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全體棄權,1票之差表決成案。對此,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共同發表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的立場。

藍白真心換絕情?國民黨丟包移轉投票公投 安樂死又集體拒投
立法院會今(14)日表決在野黨4項公投案,其中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移轉投票、安樂死等,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所提討論事項中公投案僅列入4案,將民眾黨「移轉投票」、國民黨「反廢死」兩案拿掉。而根據表決結果,安樂死公投部分僅民眾黨團7立委投票,國民黨團則全數拒投,結果不通過。

史上最晚三讀紀錄!115年總預算統刪480億 20部會特別費歸零
立法院今(14)日處理115年中央總預算案,朝野黨團經協商後,未保留部分允予通過,保留項目將投票表決。今日表決案包括藍營提凍行政院長卓榮泰9至12月薪水、公視預算刪凍等39案;公投案則有藍營「鞭刑打詐」、「廢除非核家園」和白營「交通罰鍰專用」、「移轉投票」。

藍白出招!鞭刑、安樂死拚闖關 「公投綁大選」6大案一次看
藍白為衝刺年底九合一地方大選,再打公投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4)日分別提出「廢除非核家園」及「安樂死」等2公投案,經院會表決後,廢核以58比48、安樂死以57比48票,兩案皆在藍白聯手下表決通過,逕付二讀。加上先前已逕付二讀的「鞭刑」、「反廢死」、「交通罰鍰」及「移轉投票」,在野黨6項公投綁大選全數到齊,預計將在8月中前在立法院上演表決戰,能否順利綁定年底九合一大選,備受關注。

藍提鞭刑打詐公投「白委全不挺」 黃國昌坦言:黨內有人反對
隨著2026九合一大選逼近,國民黨提出反廢死等3項公投,其中國民黨團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鞭刑打詐公投、逕付二讀,8名白委卻皆未投票。針對藍白兩黨是否齊力推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目前在反廢死、重啟核電,「我們跟中國國民黨立場上面也是一樣的」,針對鞭刑,他則直言,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更多新聞:

國民黨推「鞭刑」公投! 黃暐瀚揪2關鍵:直接修法即可
藍白將推5項公投案綁年底選舉,包含國民黨主推鞭刑、反廢死、重啟核電公投,民眾黨則提移轉投票、交通罰鍰專款專用。其中,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認為,想讓「鞭刑入法」並不需要透過公投,藍白立委在立院占多數,可以直接修法,不必捨近求遠。

贊不贊成鞭刑公投?趙少康點出2關鍵:就是一個政治動作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聯手推動5項公投提案,其中國民黨主推「反廢死」、「鞭刑入法」、「重啟核電」;民眾黨則提「移轉投票」及「交通罰鍰專用」,目標直指公投綁年底九合一大選。對此,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昨(30)日在TVBS《少康戰情室》中表示,自己雖反對鞭刑,但認為可以把鞭刑交付公投,因為是另一回事。

鞭刑公投急轉彎!鄭麗文才稱非優先「又改口支持」 下週拚排入議程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推動「鞭刑打詐公投」,獲得全數藍委支持,國民黨主席鄭麗文今(26)日卻親自踩煞車,表示該議題並非黨中央的優先選項。然而,今日晚間政策髮夾彎,國民黨文傳會稱藍委林沛祥、王鴻薇、羅智強與洪孟楷拜會鄭麗文後達成高度共識,決定將議題交由全民的民意決定,下週五(7月3日)院會提出並排入議程。

影音/「兩公約」國際審查會 反廢死及重大刑案家屬集結:人權迫害
法務部籌辦「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11)日在財團法人張榮發國際會議中心揭幕,透過為期5天的會議,深度檢視各項人權指標實踐成果、落實與國際人權標準對接。不過,包含被害人陸正胞弟陸定、師鐸獎死者家屬張介能、台南殺警案二姊、被殺害的清水所長爸爸以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洪孟楷、賴士葆、中華人權協會均在場外集結抗議。陸定說,在我們眼裡,就是一群偽君子。

殺馬國女大生判死逆轉 洪孟楷喊話2028藍候選人:拒絕廢死
男子梁育誌涉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案,一審到更一審3度判死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駁回檢方上訴,將他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引發社會譁然。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痛批,他無法接受如此重大罪行卻逃避死刑,更無法接受台灣一步步走向實質廢死。面對2028,他懇求藍營總統候選人首要政見之一,就是「追求公平正義,拒絕實質廢死」展現與現在執政黨截然不同的立場,讓台灣人民做出選擇與判斷。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馬國女大生兇殺案歷經一審、二審、更一審皆判死刑,最終卻改判無期徒刑定讞。他直言,當事實與罪責早已明確,卻出現如此巨大的判決落差,「罪責與代價是否對等」其實回不去了。受害者無法回來,但加害者卻得以免於極刑,這樣的結果,社會如何接受?家屬如何接受?善良人民如何接受?

《書評》從少年犯罪談幾部與少年犯相關的作品
2023年聖誕節當天,新北市某一所國中的男學生持彈簧刀將另一名同學刺殺十刀並割喉,造成同學死亡的慘劇,此案發生後,社會一陣喧嘩,新北地方法院隨即發出聲明,提醒社會大眾不得揭露行兇少年的個資以免觸法,但法院的警告卻引發更多憤怒網友的反撲。眾人質疑,法院為什麼要保護加害人?未成年犯受到如此嚴密的保護,不能判死刑,也不能判無期徒刑,又不能揭露個資,等到服刑期滿再回到社會,又是一尾活龍,甚至沒有人知道他以前犯過什麼罪。但被害人呢?一抔黃土、一堆枯骨,冤死的靈魂由誰看顧?國家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應該盡量完善,不因被保護對象是否犯罪而有不同。這樣的命題,我完全認同。我當然也不可能如同某些鄉民般的人云亦云,主張嚴重犯罪的少年就失去被國家保護的必要,或認為揭露他們的身分並公布週知是某種庶民正義的實現。我永遠相信,法律如果無法保護壞人,那就更不可能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忍受某種看似對為非作歹之人過度保障的法律,因為,有這樣嚴密的法律制度,才有可能保護善良的你我。但國家的保護是一回事,少年犯罪,又是一回事,而且是一個更複雜的議題。2024年元月3日,新北市割喉案枉死的國中生家屬發表公開信,強調:「 我反對廢死,只有嚴刑才能真正遏止遺憾再次發生。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凶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我們一時的慈悲心,只會讓少數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反而傷害一般大眾的權益。」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悲痛,我們可以體會,也明白被害人遺族絕對有百分之百的權利拒絕寬恕加害人,但在憤怒與悲痛之餘,其實我們更應該思索少年犯罪這件事。少年為什麼會犯罪?是一時無知?是血氣方剛?是逞兇鬥狠?或者,是超過常人的冷酷無情?就以新北市割喉案為例,犯下這起血案的少年,當他持刀猛刺另一名少年時,他在想些什麼?在一般的人的心目中,未成年人應該都是涉世未深、浪漫無知、活潑可愛,似乎與犯罪扯不上關係。但實際上,未成年涉及犯罪的案例太多。舉凡竊盗、傷害(鬥毆、持械鬥毆或聚眾鬥毆)、吸毒/販毒、恐嚇、勒索、賭博、猥褻、性侵、搶奪、強盗、公共危險(飆車、酒駕)、毀損、殺人…幾乎所有刑法分則上可以看到的犯罪態樣,少年犯都可能沾上邊。很多年前,我讀到《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這本書。書中主角本村洋是日本光市母女殺人案的苦主。1999年4月14日,23歲的他下班回家,迎接他的不是他可愛的妻子和女兒,而是兩具慘遭殺害而冰冷的屍體。他的太太本村彌生(23歲)被人掐死後遭到姦屍,11個月大的女兒被人重摔在地數次後再用繩索勒死。犯下這起令人髮指命案的主嫌福田孝行行兇時剛滿18歲又30天,按照日本法律,20歲才算成年人,所以福田屬於未成年犯。本案一審、二審都判處被告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改判死刑。本案在2012年判決確定,但被告至今尚未執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在二審判處被告無期徒刑後,被告福田孝行曾經寫信給朋友,對於他犯下的罪行,他是這麼認為的:「一隻公狗某天在路上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就這樣騎上去……這樣是罪嗎!?」他得知自己被判無期徒刑時,也興奮的在信中寫到:「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等我七、八年後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由於這些信件後來被檢察官查獲,作為被告全無悔意的上訴證據,才導致本案最後改判死刑。法官在判決時還訓斥:「被告惡性重大,令人髮指,視人命如草芥,且犯案後完全沒有悔意。」當我讀到福田孝行寫給朋友的信時,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沒有犯罪意識、沒有罪惡感,那是一回事,但,犯了罪之後,還得意洋洋的自己的行為合理化,甚至敢訴諸於文字,寄送給朋友。難道福田孝行不知道這些信件有可能被檢察官查獲,成為證明他犯後毫無悔意的不利事證嗎?如果一個人的人格已經扭曲至此,把他關在牢裡,就能教化或改變他的人格嗎?對照前述新北市割喉案被害人家屬的聲明:「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不相信窮惡極惡之徒會有教化可能,如果有,為何社會案件層出不窮?」犯了罪還不知悔過,這樣的少年,要怎麼給他新生的機會?我也讀過另一本書《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的作者「少年A」是日本一名連續殺人犯。這起曾經轟動日本的「鬼酒薔薇聖斗事件」,發生在1997年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年僅14歲的少年A在3月16日、5月24日分別殺害10歲女童山下彩花及11歲男童土師淳。他對女童行兇前,假意詢問女童山下彩花公共廁所的位置,在女童把他帶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隨即用鐵鎚攻擊女童。女童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終因腦挫傷過重死亡。他殺害男童土師淳的過程就更令人瞠目結舌。根據書中所載,少年A原本就認識比他年幼的男童土師淳。犯案當天,他誘騙男童到他家附近的頂樓,用繩子勒斃,並將屍體藏放在頂樓。翌日,他回到案發現場,把男童的腦袋割下帶走,臨走前還對著屍體自慰射精。再過了兩天,他凌晨一點多,把男童的腦袋帶到神戶市某一所中學的校門口,並在頭顱上放了兩張紙片,其中一張寫著:「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我感到非常的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一個多月後,少年A被逮捕,但被判定為精神異常,而送至醫療少年院治療。4年後,法院認為治療順利,於是將他轉移至非醫療的少年院(相當於台灣的少年觀護所)繼續收容,到了2004年,也就是案發7年後,已經成年的少年A獲得假釋。少年A出獄後,在2015把他親身經歷寫成了《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這本書。但這本書甫出版,就受到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認為,少年A殘忍的殺害兩名幼童,但完全未賠償死者家屬,反而還出書消費死者,賺取大筆版稅。而少年A受到日本法律的保護,媒體不得揭露他的身分,但他大刺刺的把自身犯罪的經歷寫成書籍,反而受到言論自由的保護,這種對正義嚴重扭曲的現象,讓日本出版界發起了一波拒絕購買少年A著作的運動,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社也受到強大的輿論壓力。比較特別的是,少年A的著作最終在日本並未成為禁書,而且後來還發行了中譯本(時報出版),由於銷路不錯,2021年還推出了新版。看來,不管日本還是台灣,似乎仍有不少人對於這麼殘忍血腥的少年犯罪感到興趣。以少年A的犯罪事件為原型,日本小說家中山七里後來推出一系列以無良律師御子柴禮司為主角的推理小說,中譯本目前已經出版五部,分別是《贖罪奏鳴曲》、《追憶夜想曲》、《恩仇鎮魂曲》、《惡德輪舞曲》、《復仇協奏曲》。在這系列作品中,中山七里塑造出一位曾在14歲時殘忍殺害女童,並把女童的頭顱割下後放在學校門口的少年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這名在書中被媒體稱為「屍體郵差」的少年犯,就是少年A。但不同的是,書中的主角在少年感化院遇到了改變他一生的教誨師,讓他幾乎與外界絕緣而且封閉的內心有了裂縫,他打開心門後,才終於驚覺自己曾經犯下多麼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他的恩師告訴他,道歉是最廉價的悔過方式,像他這種犯了重罪的人,必須一輩子悔過,必須不停懺悔,時時刻刻以行動彌補之前的過錯,才能贖罪。於是,這名少年在感化院裡努力用功,最後在假釋後也考上律師,並改名為御子柴禮司,以全新的樣貌出現在社會。可是,他在為某件當事人的案子辯護時,不得不當庭揭露自己就是當年那名「屍體郵差」,而讓他從此又成為被社會又畏又恨之人。御子柴禮司為了營救當事人,不惜把好不容易更生的自己打回原型。當社會大眾批評並質疑,為什麼殺人犯可以考上律師時,御子柴冷酷的說:「司法考試不包含人格這一項,只要考出好成績,就可以拿到律師徽章。」他雖以此自辯,但過往的不堪經歷被揭開後,他還有辦法再站起來嗎?閱讀上述這些書籍,我時常在想的是,少年犯,你到底在想些什麼?撇開像少年A這種可能涉及精神異常的犯罪者,犯下日本光市母子命案的福田孝行,他是如何看待自己的罪行的?這又讓我想起2022年的一部韓劇《少年法庭》。這部韓劇,是根據曾任少年法庭法官千宗湖所寫的《我所遇見的少年犯》為基礎改編的電視劇。在這部韓劇中,擔任少年法庭法官的沈恩錫(金憓秀飾)常被人稱為「十恩錫」,因為她在審理少年案件時,常常都會把少年判到量刑最高的十級。開庭時,沈法官面對少年犯的不假辭色和厭惡神情,都讓觀眾知道,她是一個不可能對少年犯手下留情的法官。但為何如此?這當然跟沈法官自己的切身之痛有關。在劇中,沈法官說:「他們不是連續殺人犯或國際詐欺犯,只是未成年的少年犯而已,但他們居然耍手段愚弄社會大眾和警方,法院至少要揭露真相啊,這不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嗎?」、「等審判結束,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很可笑,到時我們該怎麼辦?萬一他們長大後變本加厲,導致更多受害者,到時誰要負責?」、「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有多麼的可怕!必須教育他們,要是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親心疼孩子,總是袒護包庇,國家跟法院就必須積極介入,身為一名法官,我要用法律來證明,只要犯錯就嚴懲不貸!」《少年法庭》也提到了審判制度上的缺失。因為法官人手少,但少年案件太多,所以很多法官都為求快速結案,而草率的開庭審判。但沈法官不同意如此輕易的結案。她質問:「他們殺了人,從出庭受審到接受處分的時間,卻只有3分鐘,你認為他們從中學到了什麼?」她感嘆韓國的司法制度,「原來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人啊,原來如此,法律真是簡單。只要短短3分鐘,就可以結束審判。」、「無論是家庭還是學校,都沒有人讓他們明白事態的嚴重,法院至少該導正他們,訓斥他們,那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妳說少年案必須速戰速決嗎?他們才會變成這個樣子,為什麼要講求速度呢?那些跟不上速度而掉隊的孩子該怎麼辦?被害人又該怎麼辦?到底誰要對他們負責。這不叫有效率,而是沒有使命感。」我國何嘗不是如此?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設少年法院,其他縣(市)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分別設少年法院。」但實際上呢?全台灣地區僅有一所獨立的少年法院,設於高雄,其餘5個直轄市迄今都未有設立少年法院的打算。顯然,理論與實際間的差距還真不是一般的大。如果連法院都無法設立專門的少年法院來審理少年事件,我們又怎麼能期待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來處理這些犯了錯的少年?這又讓我想起《少年法庭》劇中,沈法官對大人的質問:「為什麼這些孩子會受傷,為什麼這些孩子會犯罪,難道不是你們做了或沒有做什麼嗎?」她說:「有句話說,教養一個孩子,需要整個村落的力量,反過來說,如果整個村落都漫不在乎,就會毀掉一個孩子的人生。任何人都沒有資格批判他們,所有人都是加害者。」其實,這正是我在思索少年犯罪時最想問的一件事。任何一個孩子從母親的體內分娩而出時,哪有什麼性善、性惡之分呢?但在孩子逐漸成長的歷程中,他們接觸到了什麼?學習到了什麼?又受到了什麼樣的誘惑?如果大人無法保護孩子,無法提供孩子完整的人格教育,讓孩子明辨是非,甚至讓社會大染缸提早污染了孩子的心靈,等到孩子一旦誤觸法網,再以事不關己的態度伸手指著孩子,說犯了罪的孩子該下十八層地獄,這樣的大人,也未免當得太輕鬆了些。如果我們對於孩子的成長漠不關心,不願付出心力,等到孩子犯了錯之後,卻又切割得一乾二淨,甚至希望讓這樣的孩子消失於世,這種冷漠,難道不是造成少年事件的原因之一?中山七里小說中的御子柴禮司,雖然只是個虛構的人物,但誰說,犯了錯的少年沒有可能悔悟的一天?這些犯錯少年,值不值得重新再來過一次?那些疾聲呼籲要嚴懲割喉案行兇少年的人們,或許也可以思索這個問題。

刷存在感還不准罵? 廢死聯盟「改留言權限」反制嗆聲網友
毒駕女陳嘉瑩因拖行新北警土城分局清水派出所長劉宗鑫,害他殉職,11日遭新北國民法官法庭判處死刑。廢死聯盟又「剛好」連續發文,談到國際反死刑會議上,各國夥伴對台灣還有死刑都倒讚狂噓、評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同「慢性死刑」,引發大量負面留言湧入,如今廢死聯盟已調整臉書留言權限,僅限追蹤超過24小時者留言。

警遭毒駕撞死父下跪求判死 廢死聯盟:全球夥伴聽台灣有死刑狂噓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值勤時遭毒品通緝犯陳嘉瑩駕車拖行致死,今(11)日為審理最後一日,劉家人情緒激動,當庭向法官下跪,盼對陳女判死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10日在臉書發文,團體在國外說台灣仍保有死刑時,大家發出噓聲、比出倒讚,談及台灣立委提「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修法草案,澳洲、印度夥伴紛紛認為這是一種慢性的死刑(Slow death),貼文一出便引發網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