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支援勤務的保一總隊吳姓員警,因不滿妻子挑釁,於2023年12月28日在新竹住處動手家暴,造成妻子手臂瘀青,事後妻子報警檢舉。吳員不僅拒絕配合警方筆錄,還嗆聲「警察不是法官,跟他們解釋也沒用」。法院審理時,吳員坦承施暴,並提出和解,最終高等法院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