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計程車費率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市府交通局持續會同各轄區員警稽查,若未依規定跳表計費者,一旦查獲或經民眾檢舉成立,將依《公路法》針對違規駕駛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交通局籲請民眾乘車時切勿私下與駕駛議價,以保障搭乘計程車的秩序與權益。